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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长沙公积金再出新政, 二手房可先申请贷款再完成过户
刚刚,长沙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梳理了2017年至今长沙市公积金调整的贷款政策,同时进一步完善文件条款表述,方便理解。
具体内容:
1、明确了贷款范围只能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贷款对象和条件部分,增加配偶作为共同借款人,承担偿还贷款的连带责任,对已婚缴存职工,支持其首套房及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对单身职工,支持其首套房住房贷款。
2、增加了因存在呆账、核销、信用卡严重失信产生的止付等个人征信负面信息不予贷款的条款;
3、贷款程序部分,增加了职工购买二手房在办理住房产权过户前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流程。贷款担保部分,担保方式由全程全额连带责任保证修订为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
4、合同变更及违约责任部分,修订为“原夫妻一方可以持本人身份证、离婚证、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或法院生效判决书或公证书申请办理还款账户变更;
5、主借款人死亡、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的,任一继承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证、法院生效判决书或公证书申请办理”;
6、长沙市的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先过户再申请贷款,此次增设一种先申请贷款再完成过户的全新的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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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克而瑞湖南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