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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荒野猎人》看西方契约文化 | 品茗

2016-04-23 尉天宇 中国民商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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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望所归拿到奥斯卡的小李子在《荒野猎人》中突破底线的演技可谓是出色。电影一经上映,好评不断,全球票房更是超过4亿美元。影片讲述的是在北美殖民地时期,由小李子饰演的修·格拉斯,一位皮草猎人的顽强与复仇的故事。在被同伴抛弃之后,他背负着杀子之仇,重度受伤,靠着吃熊胆、吃活鱼、住马尸、吃马肉活了下来,最终干掉仇家,如愿以偿地复仇成功。《荒野猎人》中很多细节给我们带来了震撼和共鸣,但整部影片中也有很多契约意识的体现。虽然当时处在19世纪初美国刚刚建国的窘困状态,有英国人、西班牙人、美国人、法国人、印第安人,武力冲突不断,但是不管是一个群体内部,还是不同部落的人之间,都非常崇尚和尊重契约和约定。以两个场景为例:


【场景一】


印第安人老大为了救自己的女儿,到法国人那里用毛皮换马。奸诈的法国商人一开始选择各种借口不同意,最后愿意低价购买毛皮。勇猛善战、杀人残酷的印第安人完全可以采取强取豪夺的方式从法国人手中夺走马匹,但是还是忍气吞声忍受低价换到了马。


实际上,北美殖民地时期,在美国西部的蛮荒之地存在大量的毛皮交易,印第安人作为猎人,白人作为商人,印第安女人则在毛皮交易中充当翻译和中间人。双方贸易往来依靠的都是契约,严格遵守协议的内容进行往来。


【场景二】


在小李子(格拉斯)发生不幸重伤之后,猎队担心被印第安人追杀,想先行撤退。但是他们仍然遵循当初的约定:谁陪格拉斯直到其生命终止就可以得到赏金。而菲茨杰拉德虽然非常想将格拉斯置于死地,但是还是不敢明目张胆地杀人,他问了格拉斯三个问题,因为格拉斯不能说话,他要求格拉斯眨眼睛来回答,而每一个问题他都会耽搁一些时间,目的就是要格拉斯在这期间眨眼。可见,菲茨杰拉德心里还是约定的约束而有所顾忌。


【西方契约文化渊源】


所谓契约,霍布斯说:“权利的相互转让就是人们所谓的契约”。是双方当事人为了完成某一法律行为,根据法律而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依双方意志达成一致的协议。


西方文明中的两个基本源头:古希腊罗马文化和希伯来文化。在罗马法中对契约的直观解释就是“法锁”,即“法律用以把人或集体的人结合在一起的束缚或锁链”。而希伯来文化认为,人们和他们所在地民族通过和至高无上的神立约,从而得到和神联系在一起的光荣和机遇。


而在基督新教教义中,对契约思想有了进一步发展。新教教徒们不仅接受原犹太教的契约精神,同时也接受了罗马法中契约思想的精华。“私约”越来越被人们看重和遵守。


14-15世纪的文义复兴时期,资本主义的发展为一个全社会共同遵守的社会规范的诞生提供了条件。西方契约文化更多地体现为“契约等同于法律”任何契约,哪怕是不公平甚至荒谬不堪的,都会受到法律的正常保护。典型比如莎士比亚笔下的《威尼斯商人》,“一磅肉”的契约是双方私人合意设定的合法契约,因故无法执行,则违约方必然要受到惩罚。这也强烈地体现着人们对于契约神圣不可侵犯的一种遵守。


从《威尼斯商人》到《荒野猎人》,很多西方著作及影视作品无不渗透西方法文化中不可动摇的契约精神。契约精神的发展从某种程度上也体现了人类自身对自由的不断追索,文明的进步。契约意识已经广泛而深刻地融入西方思想文化的框架之中,成为不可缺少的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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