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琳法官谈学术界与司法界应良性互动 |讲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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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杨琳法官发言实录,由论坛组委会整理,中国民商法律网独家发布,转载请联系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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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4日晚,第422期民商法前沿论坛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01国际报告厅举行。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林嘉教授主讲“《劳动合同法》的反思与展望——对《劳动合同法》修改讨论中热点问题的回应”。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六庭法官助理杨琳参与与谈环节。本实录稿由论坛组委会整理,本篇为杨琳法官与谈部分,经杨琳法官审定。中国民商法律网独家出品,转载请联系授权。
贺玲副教授谈劳动关系实质为关系契约
王天玉博士谈劳动法制供给侧改革
肖斌法官谈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杨琳法官谈学术界与司法界应良性互动
非常谢谢能够作为法律工作人员回到母校,得到老师给的这个机会,针对我前面两位法官的发言,我想补充一下,就是在我们的司法实践中其实法官并不是非常机械地适用法律,有一个司法能动性的发挥,有很多对现有制度的反思。劳动法主要是工业革命的产物,典型适用对象主要是工厂。随着经济结构的变化,出现了很多灵活就业和特殊化的工作时间,劳工已不单单仅处弱势地位,有些劳工具有非常强的谈判能力,这种经济现实也对司法实践产生了一些影响。
我们在司法实践中也会对一些矛盾的新问题进行展望和探索,因为很多问题是伴随着矛盾产生而出现的,而这些矛盾肯定是第一时间进入法院的。所以我们的敏感度可能相对于学术研究人员时间点上更早。我们去年开展一项调研,对专车司机和专车平台的劳动关系的认定。当然,这是在科技交通领域。随着各种科技的发展,在餐饮领域包括一些加工承揽领域,这些问题都是多方面出现的,因为他们的工作时间非常零碎化,最低工资和最高工时对他们都是不适用的。
因此我们对他们劳动关系的认定就在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合同关系方面进行选择,这些都是我们需要研究的对象。今年我们对快递领域进行了一个全方位调研,因此法院有很多资源可以利用,所以学术界和司法界有一个良性的互动的话,会达到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谢谢!
民商法前沿论坛
民商法前沿论坛是由王利明教授发起、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办的品牌学术活动。民商法前沿论坛以“打造学术争鸣之地、前沿传播平台和学子见贤思齐之所”为宗旨,自2000年9月15日创办至今16年,成功举办430余场,现场听众超过8万人,讲座实录通过中国民商法律网全文发布,累计阅读超400万次。
民商法前沿论坛组委会
召集人:樊勇
本场承办人:刘瑶 常立
实录编审:李广燊 范佳慧 施培 刘瑶 常立
赞助方:北京德恒公益基金会
媒体支持:中国民商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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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编辑:林春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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