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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代码的可规制性:计算法律学基础与新发展

2017-07-18 王艺璇摘编 中国民商法律网

中国民商法律网

本文摘编于赵精武、丁海俊:《论代码的可规制性:计算法律学基础与新发展》,《网络法律评论》第19卷。本文为其删减版,注释已省略,内容也进行了精简处理,完整版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全文共4179字,阅读时间约20分钟


〔作者简介〕

赵精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2015级博士(计算机学院联合培养),研究方向:网络信息安全、民商法。

丁海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民商法、信息法。


摘要:The DAO 事件引发了人们对于法律与代码的关系思考,代码世界不可以脱离法律的规制,法律治理应当与技术治理有机结合,法律治理优先于技术治理,且技术治理不可突破法律治理的框架。作为域外兴起的新领域计算法律学,其发展经历了计量法学、旧计算法律学和新计算法律学三个阶段,正伴随着区块链等新技术发展而不断迭代升级。未来的计算法律学从架构上应当优先选择私有区块链,并进一步强化智能合约法律化。计算法律学核心难点在于法律本体代码化,具体表现为法律条文的语义处理、合同文本的代码化、法律推理分析等多个内容。中国的计算法律学,需要落实到中国法律本体问题的研究上。

关键词:计算法律学;区块链;智能合约;技术治理;法律本体;


问题的提出


TheDAO事件引发了人们对法律与代码关系的思考,总结来看主要包括两个问题:去中心化的思想是否合理,究竟是选择使用公有区块链还是私有区块链;智能合约是否是真的合同?上述两个问题其实可归结为一个问题:网络世界的法律“代码”是否应该受到现实世界法律的指引?


代码是否需要管控?


早期网络理论家持有一种代码自由主义的观念,认为代码空间不可以也不应当被管制。但随着网络安全事件频出、“网络主权”观念的不断深化,各学科专家开始围绕网络是否应该被管控展开深入研究。


随着研究的深入人们逐渐发现,一个学科的视角很难透析代码世界的全貌。随着代码经济的发展,法律自身的滞后性使其不能快速地回应类似新兴技术问题,技术的发展更不可能脱离法律的规制,技术与法律的融合成为必然趋势。计算法律学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


计算法律学所蕴含的价值观念,是一种通过法律治理达成规制技术的治理理念,计算法律学所秉承的技术治理并非技术主义之上,而是体现为一种法律治理先于技术的治理理念。技术治理应当与法律治理相融合,具体来说,其必须具备规制对象的领域性而非个别性、规制方法的体系性而非简单手段性、目的的事业性而非个别利益性、规制运行机制的互动性而非简单命令性等。这种融合不应是以某种具体行为、具体利益关系为对象的单纯的行政规制、侵权法规制、刑法规制等手段实现的对技术的规制,必须同时也从网络事业概念出发,引入技术治理和法律治理共同作用的观念,进行一种立体意义的规制。


代码如何进行管控?


(一)计量法学、旧计算法律学与新计算法律学



基本概念

具体内容

计量法学

计算法学是通过理论假设、数据收集与整理、参数评估、建模型验证,以关系论证和证伪思想来研究法律现象。

立法的科学性研究;

法律实施效果评价;

法律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评价。

计算法律学

计算法律学是以研究法律推理和理解法律文本为中心展开,其核心在于将法律通过计算机语言进行形式化的表达,旨在通过代码的方式表达法律条文。

法律的可视化(通过引文图了解不同法律规范之间的内在联系及法律的内在逻辑结构);

 实证分析(通过构造引文网络图分析不同判决之间、法条与判决之间关系,用来分析判例之间影响);

法律条文的计算化(对法律条文进行数学建模,让计算机通过逻辑推理进行逻辑分析)

上述三者并非完全割裂,而是一种互动循环关系。

随着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等新兴技术的广泛应用,计算法律学自身也在不断迭代升级,发展为依托区块链、人工智能、认知计算并结合新的应用框架的新计算法律学。


    (二)新计算法律学:应用框架


当前,新的计算法律学应用框架不断涌现,麻省提出的ID3OMS安全计算框架体现了“通过设计保护隐私”的设计观念,其致力于开发一个可信的、自给自足的数字社会生态系统,在法律框架的指引下,通过技术构造“尊重信任”框架。其赋予个人的数据资料决定权,充分保障数字社会中个人的隐私。主要技术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技术构成

基本功能

存储技术

其强化数据脱敏处理,将原始数据与使用数据分离,在使用的过程中,第三方只能获取软件和系统的计算结果,以防用户信息泄露。

开放性芥子结构

提供了一种新的自主部署和自主管理的网络基础设施层,强化个人对自己的身份和数据进行控制。该架构集成了可信的执行环境、区块链、机器学习和云计算等技术,实现公开认证和技术保护的统一。

可信任的计算单元

该计算单元由注册管理系统、身份识别系统、个人数据信息系统、计算管理系统和应用管理系统组成,综合管理整个系统的运行,整个系统对外表现为一个整体的服务,使ID3变得更可信,方便用户使用。

ID3主要技术


(三)新计算法律学:作为保障的区块链技术


区块链技术是计算法律学信任保障的核心技术。


1、区块链技术基本原理


区块链具有不可篡改性、分布式架构、去中心化、数据采用密码学加密、记录可追踪等特点。本质上是一个多中心的数据库,是一串使用密码学方法相关联产生的数据块,每个数据块可用于验证数据的有效性和生成下一个区块。这些块在逻辑上串联成链条,这样,每一次生成新的区块都是对前次区块真实性和完整性的“加强”,随着区块链长度的增加,其中区块的可信性也在增加。同时,这种链式结构也保证了数据的时序性,一个区块的产生时间一定早于其后继区块,从而保证数据的时序性。


另外,节点越多,区块链系统出错的概率越小。区块链技术采用分布式平等部署系统、分布式共享相同数据,全网参与的节点协作完成智能合约代码的验证和存储。节点之间采用拜占庭一致性协议,从而保证在不超过1/3节点出错的情况下系统能够正常运行。如此通过概率计算可以发现,节点越多,系统出错的概率越小。


2、以区块链技术为依托的新计算法律学


当前,计算法律学存在管理、可控、安全、可信透明等问题。而综合了区块链技术的新计算法律学,可以解决计算法律学的信任问题。其所进行地记录具有即时性、过程性、不可更改的特点。链上代码所特有的不可伪造、不可篡改、不可撤销,在应用层面具有公开透明、可跟踪性的特征,充分保证在纠纷时有据可循。



研究目标

研究方法

具体技术

具体应用

旧计算法律学

分析和了解法律

静态

实证分析;

法律计算法;

形象化,可视化

美国司法引文网络分析

新计算法律学

使法律代码化,进而可以执行

动态

区块链;

认知计算;

新安全计算框架

ROSS人工智能

旧计算法律学与新计算法律学对比


计算法律学有待澄清两个基本问题


(一)计算法律学框架下的架构选择:公有区块链抑或私有区块链



公有区块链

私有区块链

参与投票

任何节点都可以参与投票

被特许允许的节点可以参与投票

参加投票者

数量庞大

数量小

投票机制

工作证明

拜占庭协议

速度

网络

P2P网络

高速网络

节点存储

个人计算机

大型服务器

交易数据

公开

非公开

属性

不变的数据存储

加密

时间戳技术

不变的数据存储

加密

时间戳技术

公有区块链与私有区块链对比


依据计算法律学价值理念,区块链架构的选择应当考虑法律的可管制性。从法律规制的角度来说,采用私有区块链技术更具有合理性,因为私有链自身具有特殊的加入和配对机制和安全的算法,可以充分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确定性,并确保私有链所有者对该链的完全控制。同样,私有链的节点可以置于被信赖的第三方机构(如公安)中,这可以保证所获得的证据具有不可更改性。区块链技术的不可更改性充分保证在纠纷时有真实依据可循,符合证据法所要求的客观、真实、合法的基本要求。


    (二)计算法律学框架下的智能合约:智能合约何以法律化


区块链语境下的“智能合约”强调合约的可执行性,当前的智能合约只能算作是一段可执行的“链上代码”,既不智能,也并非严格法律意义上的合同。因此智能合约取代现实世界的合同仍然任重而道远,但如何通过法律实现对智能合约的法律控制值得深思。值得关注的是,当前“智能合约”非法问题已经引起了重视,域外一些公司已经试图在智能合约中加入自动化法律文件,将代码与法律相配套,并把智能合约包装成定义明确的法律文本,使其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计算法律学实现方案:法律规则如何代码化


当前,计算法律学主要通过法律规则的代码化实现,通过构造“法律本体”来实现法律规则的代码化。计算法律学的本体以功能本体、框架本体、知识本体为核心。


法律功能本体指法律知识工程所使用的法律模型应以一个清晰的法律本体为基础。本体在此起到法律理论的作用,依据功能不同,法律知识可被划分为:规范知识、世界知识、义务知识、反应知识、元法律知识、创造性知识。法律框架本体主要包括三个框架结构,分别是规范框架、行为框架和概念描述框架。基于知识的法律本体由六个基本类别构成:实体、本体状态层、认知功能、关系、行为、事实。


法律规则代码化

难点

解决对策

第一,法律规则中诸多名词有多重含义;

第二,立法者有意采用的包容性很强的抽象词语很难通过代码表述清楚其真实含义;

第三,法律的本体构造需要和具体案件情节相匹配,但国内很多判决并未向社会公开,因此可能导致案情样本容量过小而是本体不具有普遍性。

第一,对法律进行形式化表达,创造一个有法律效力的智能语义文体库,该文体库必须符合现行法的要求,不得违反现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第二,将法律规则写入智能合约,区块链上的只能合约需满足:一致性、可观察性、可验证性、自强制性与接入控制五大特点;

第三,通过匹配案例对法律本体进行交叉验证,对语义表达错误进行修正;

第四,由区块链技术对整个过程进行记录,保证过程数据真实、可信。其所使用的区块链也必须具备可扩展性,充分考虑数据安全及与其他区块链之间的兼容性。


余论:中国语境下的计算法律学


代码世界固然需要自治,但其存在目的在于服务人类,因此需要受制于人类行为的限制。不可否认,当前的代码世界正在和现实世界融为一体,现实世界的法律如何与代码世界的法律相统一值得每一位技术专家与法律专家思考。而未来的数字时代一定是在计算法律学框架指引下绝对安全、低成本、强隐私保护“数字化社会”


从技术维度来看,计算法律学将以区块链架构为依托,通过运用“法律本体论”,将法律变为可执行的代码,进而写入智能合约中使得法律变得可执行,最后由区块链技术对整个行为过程验真;从应用场景来看,计算法律学可应用于金融、保险、慈善事业等多个领域;从产业维度来看,未来计算法律学可能融入机器学习,开发智能律师,作为法律人判断法律的准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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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编辑:戎慧琳

责任编辑:金今

图片编辑:师文、李欣南、刘小铃、金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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