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祭器到"刑鼎":青铜器礼法与宗族意义之嬗变 | 品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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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五六千年前两河流域的苏美尔人发明青铜这一世界上最古老的合金,青铜铸造便开始在世界各地的古文明中渐趋繁荣,以致出现了“青铜文明”的称谓,指代公元前5000到前2000年间这一青铜筑造最为发达的时期。铜器更是作为一种多重语义交织的符号在周一代的社会、政治、文化语境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其中较为引人注目的事件之一便是引起了繁多争议的春秋前后郑、晋两国“铸刑鼎”一事。本文所要探讨的话题便是春秋前后铜器之象征意义经历了怎样的嬗变,使其能作为“刑”之载体。参照冯·赖特《理解与解释》中的观点,人的行动与其结果之间的关系是逻辑的,而非因果的;任何试图将人的行动被动化的解释尝试都是有待考量的。因此,本文的讨论范围将限于分析这一意义的嬗变是如何产生的,至于“铸刑鼎”之历史意义,以及这种嬗变的原因背后之原因则不在探讨之列。
《礼记·大传》载,“圣人南面而听天下,所且先者五,民不与焉。一曰治亲,二曰报功,三曰举贤,四曰使能,五曰存爱。”治亲是礼之根本,亲与疏相对。治亲实际上是亲疏兼治,即通过一系列方式分辨人与人之间的亲疏远近及高低贵贱。在周代血族国家的政治架构下,每个个体都被纳入以宗族血缘为基础的政治序列内,而这种政治序列也是国民身份正当性的标识,与一系列相应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利相挂钩。
不难想到,这样一种身份权利必然需要一系列公示程序向大众展示,从而获得确认。这些程序中较为重要的一种便是“因丧制服”。《仪礼·丧服》详列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五服差降,以十一章不同等级的丧服表现服者与死者的宗族关系、外亲关系及臣属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此刻昭然若揭,然而服丧期满除服之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便晦暗不明了。因此,当丧礼经虞祭、卒哭、袱祭、祥祭、禫祭而转为吉礼后,丧服所表现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势必要通过其他的礼物表现出来,于是吉礼的礼器代替了凶礼的丧服,继续表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不同的时期思念亡亲终身不已的情怀。实际上,考古所见有铭铜器已证实了凶礼转为吉礼后,即为所服之人作器的事实。自西周初期以来,制服与作器平行发展,已是普遍遵循的行为方式。只是服制本有严格的规定,不像为人作器一般不拘于一种器形而有较大的变化,并不以器形分辨亲疏远近。尽管如此,同一性质的礼器而器形不同,似乎也可以反映出器主人身份的高低贵贱。由此可见,周朝铜器之象征意义元初本与身份、血缘亲疏紧密挂钩。而在其“祖先崇拜”这样一种世俗与神圣相交织的宗教语境下,作为血缘关系象征之铜器也就被赋予了一层神圣的语义。
容庚先生指出:“青铜礼器除供祭祀之用外,还作为一种礼治的象征,作为古代贵族政治的藏礼工具。”人们对于金属制品的崇拜在这一历史时期并不罕见,如之前提到的苏美尔人(Sumerian)就认为天空是由锡构成的,因而锡制品在苏美尔文化中也获得了特殊地位。笔者以为,铜器的象征意义可从三个方面来考察:形制、排列与数量,以及铭文。形制因文化地域不同而有所差异。上文已述,器形的不同似乎与主人身份的高低贵贱相关,而在周朝血族国家的架构下,国君身份的高低与国家政治状况紧密相关,这就导致一些铜器的形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一国之政治问题。以曾国为例,在春秋中期之前,曾国青铜器的特征与周文化青铜器基本一致,而春秋中期开始则与楚文化青铜器特征相同,这一格局在两周的政治背景下,暗示曾国在春秋中期前后分别为周的诸侯国和楚的附庸国。器形的变化可能成为国家政治状况的投射。而排列与数量既与以“阴阳五行”概念为基础所构建的数字符号体系相关,也与上述政治身份序列紧密联系。正如《荀子·礼论》所言:“礼者,以财物为用,以贵贱为文。”
铭文,则可能为我们了解铜器之象征意义打开了最重要的一个窗口。在周朝文化专有的特定状况下,文字也被赋予了一种形而上的象征意义。天子至于列士祭祀天神、地祇、人鬼往往资乎文辞以饰礼致情,而饰礼的文辞由因事而作逐渐演变成套语式的祝嘏。铭文也以“陈器观铭”的形式成为一种间接以文辞饰礼的方法。考古所见殷周时代的铜器铭文,根据诸家的研究,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以下几点:祭祀父祖、铭功纪赏、祈介祝嘏,要盟约剂,媵女陪嫁,物勤工名、族名徽记等。笔者认为,以罗兰·巴特在其《符号学原理》一书中所展现的观点来看,上述套语式的祝嘏应属将言语吸收在内的语言结构,而铜器铭文则属典型的言语表达。将言语吸收在内的语言结构具有无意识的特性,即如索绪尔所言“在行为之外,在言语发出时刻之外绝不存在对形式的预先设想,而且根本对此就没有考虑,除了一种非创造性的无意识活动,即分类活动”这种无意识并非指内容,而是指形式,即所谓象征功能。简单来说,就是说话者在表达套语式祝嘏时并不会考虑应该为之创制什么样的形式,只会因特定的场合而在已有的语言结构中选择与之相对应的话语;而与作为制度和系统的语言结构相对,语言在本质上则是一种个别性的选择行为和实现行为,这一特性投射到铜器铭文上,即表现在铜器铭文的内容与形式具有较之祝嘏更加明显的个人特征,是被一定形式化了的个人表达。正是铜器铭文的这一特征,为其之后象征意义的丰富、转变埋下了伏笔。
春秋以后,血族混同带来祖先意识的淡化,导致“存亡继绝”之宗族责任逐渐被淡忘。这一现象对铜器制度带来的可能影响之一便是其用途发生了微妙的转变。如罗兰·巴特所言,自人类社会存在以来,人类对物品的一切运用都转变成此运用的记号了。此种运用所包含的上述普遍的语义化是极其重要的,它表明在文化中存在的只是可理解的事物。在春秋以来的语言环境已经发生极大变化的情况下,人们对于铜器这一符号之含义的再理解便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以裘卫诸器所见的土地问题为例,这些事情在春秋前可能并不会被记载在铜器上。铜器之意义从重大身份关系变动、宗族情感表达的个人化形式载体拓展成一般重大事项的见证。而其元初的个人化特征在这一过程中则成为了意义嬗变的载体。正因为铜器铭文的运用是语言的,是个人化的、非型制化的,它才具有意义拓展的空间,才能成为一般重大事件记录的工具。这一趋势的延伸发展或许便是“铸刑书”、“铸刑鼎”之二事。公元前536年,郑国的执政子产,将郑国原来藏在官府中的刑书铸在鼎上公布出来,史称“铸刑书”;再到公元前513年,晋国的赵鞍、苟寅率领军队在汝水旁筑城,同时向晋人征收一定数量的铁,铸造了载有范宜子刑书的铁鼎,史称“铸刑鼎”。“刑”之适用无疑是一般化的,与血族身份的亲疏并无太大关系;与之前一次性的记录、表达相比,“刑鼎”则具有时间、空间上的延续性。可以看出,铜器作为一种物品符号,投射了这一时期人们语言、思想的巨大变迁;而这一变化到底经过了多长的时间,或许谁也不能给出一个准确的答案;但铜器,却作为这一切的见证,以一个鲜明、厚重的符号形式留在了我们集体记忆之中。
总而言之,铜器的象征意义经历了一个由宗族社会语境下的一定形式化了的个人表达到一般重大事件记录的载体的变化过程,这一变化是由其与当时社会环境、集体想象界的一系列交互作用造成的;它使得铜器最终成为了“刑”之载体,以一个更加丰富、神秘的形象呈现在今人面前。
参考文献:
[1] 贾海生:《周代礼乐文明实证》,中华书局出版社,2010年版。
[2] 容庚、张维持:《殷周青铜器通论》,文物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1984年版。
[3]张昌平:《方国的青铜与文化——张昌平自选集》,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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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冰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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