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邹海林:公司代表越权担保——公司应否承担责任? | 前沿
中国民商法律网
本文选编自邹海林:《公司代表越权担保的制度逻辑解析——以公司法第16条第1款为中心》,载《法学研究》2019年第5期。
【作者简介】邹海林,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民商法律网授权学者。
公司代表违反公司章程或公司决议的限制,以公司名义为他人(与公司没有关联关系的相对人)担保,公司应否对该行为承担责任,此为公司代表越权担保的私法效果问题。如何理解和适用公司代表越权担保的私法效果,我国学术、立法以及实务层面都有着广泛的讨论。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邹海林教授在《公司代表越权担保的制度逻辑解析——以公司法第16条第1款为中心》一文中, 以公司法第16条第1款的规定为基础,以公司代表越权担保的制度逻辑为线索,通过立法论和解释论的逻辑梳理,为合理解决公司代表越权担保的法律问题提供思考路径。
一、公司代表越权担保的立法论逻辑
二、公司代表越权担保的解释论逻辑
三、公司代表越权担保的抗辩权解释路径
推荐阅读
近期好文
责任编辑:李淑娟、王嘉睿
图片编辑:金今、张凌波、林嘉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