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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绍坤:论民法典继承编与物权编的立法协调 | 前沿
中国民商法律网
继承权可以说是物权在继承关系中的延伸,但从《继承法》与《物权法》的规定来看,继承权与物权的规则之间还存在不协调之处,其中有的问题在《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中并没有得到解决。对此,吉林大学法学院房绍坤教授在《论民法典继承编与物权编的立法协调》一文中认为,继承编与物权编的规则应做好协调,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以供立法机关参考。
一、遗产共有为共同共有抑或按份共有
二、遗产移转的物权变动形态
三、遗产分割与共有物分割的效力协调
四、继承回复请求权与物权请求权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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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丹屏、孙婧怡
图片编辑:金今、张凌波、林嘉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