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丁勇:董事执行股东会决议可免责性研究 | 前沿
中国民商法律网
【作者简介】丁勇,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在我国董事免责制度立法供给不足的现状下,将相关事项提交作为公司所有者的股东自己决定本可成为董事寻求自我保护和免责的重要方式,但《公司法司法解释(五)》体现的董事责任结果论有可能彻底否定这一可能性。董事能否或者在多大程度上以执行股东会决议为由主张免责成为一个亟待明确的问题。对此,华东政法大学丁勇副教授在《董事执行股东会决议可免责性研究》一文中,从董事负有的执行股东会决议的义务与对公司的勤勉义务两者之间的关系出发,全面分析董事依股东会决议免责的形式要件与实质要件,最后落脚于关联交易中董事执行股东会决议的免责问题,以期对《公司法司法解释(五)》的理解与适用有所裨益。
一、董事执行股东会决议中的义务冲突及其平衡
一、董事执行股东会决议中的义务冲突及其平衡
二、董事依股东会决议免责的具体构成
三、关联交易中董事执行股东会决议的免责问题
三、关联交易中董事执行股东会决议的免责问题
四、总结
推荐阅读
近期好文
责任编辑:徐晓譞、孙婧怡
图片编辑:金今、张凌波、林嘉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