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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你的一次违法行为,给他人与自己造成痛苦。
斑马线,即人行横道线。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
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但却总有驾驶人视若罔闻,
在驾驶机动车行驶时
遇到行人横过道路时不予礼让,以致酿成悲剧。
2017年04月14日14时30分,龙某某驾驶汽车沿宁乡县白马大道左侧车道由西往东行驶,途经白马大道“国家电网”前地段,遇行人陈某某由北往南经人行横道横过道路时将其碰撞,造成陈某某当场死亡。经调查,龙某某驾驶车辆遇行人过路未避让,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的规定,龙某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蜀黍提醒
不礼让斑马线行为不仅违法,
而且危害很大。
一是威胁行人通行安全。斑马线是行人安全通过道路的生命线,也是行人的法定路权,应当受到礼让和保护。行人相对于机动车,是道路交通中的弱势群体。不礼让斑马线容易造成人车碰撞事故,从而对行人造成人身伤害,甚至导致死亡。
二是违背社会公德。行经斑马线,汽车与行人抢行,侵犯行人路权,是倚强凌弱,相对于酒驾、闯红灯、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非常普遍,反映出驾驶人对法律的漠视,对行人的冷漠,从另一个侧面体现了公民的文明程度和社会公德。
不管是车辆还是行人都应该遵守交通法规,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
车辆礼让行人,行人要看红绿灯。
让我们携手共创文明城市,共享城市文明吧!
编辑: 豆 豆
编审: 魏 瑛 黄金飞
审核: 贺 任 李延扬 冯 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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