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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你的一次违法行为,给他人与自己造成痛苦。

2017-07-26 公安新媒体 宁乡交警

斑马线,即人行横道线。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

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但却总有驾驶人视若罔闻,

在驾驶机动车行驶时

遇到行人横过道路时不予礼让,以致酿成悲剧。



事故案例

2017年04月14日14时30分,龙某某驾驶汽车沿宁乡县白马大道左侧车道由西往东行驶,途经白马大道“国家电网”前地段,遇行人陈某某由北往南经人行横道横过道路时将其碰撞,造成陈某某当场死亡。经调查,龙某某驾驶车辆遇行人过路未避让,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的规定,龙某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蜀黍提醒

不礼让斑马线行为不仅违法,

而且危害很大。


一是威胁行人通行安全。斑马线是行人安全通过道路的生命线,也是行人的法定路权,应当受到礼让和保护。行人相对于机动车,是道路交通中的弱势群体。不礼让斑马线容易造成人车碰撞事故,从而对行人造成人身伤害,甚至导致死亡。

二是违背社会公德。行经斑马线,汽车与行人抢行,侵犯行人路权,是倚强凌弱,相对于酒驾、闯红灯、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非常普遍,反映出驾驶人对法律的漠视,对行人的冷漠,从另一个侧面体现了公民的文明程度和社会公德。


  不管是车辆还是行人都应该遵守交通法规,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

车辆礼让行人,行人要看红绿灯。

让我们携手共创文明城市,共享城市文明吧!


编辑: 豆   豆

编审: 魏   瑛    黄金飞

审核: 贺   任    李延扬   冯   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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