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等大事!
网络上曾流行这样一条段子:
当然,段子是段子,毕竟开宝马的这位同学工作、购物、居住、娱乐去的地方,可能跟你不是同一条路线....
(以上虽属玩笑,但头盔问题值得深思。)
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已经成为现实交通行为的“顽疾”,也是摩托车交通事故死亡率高的“根源”所在。
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受惯性的影响,驾乘人员一般是头部先受撞击和着地,而头部又是生命要害部位。如果不戴头盔,发生交通事故时,受伤和死亡的机率就会较高。反之,如果佩戴了安全头盔,受伤和死亡的机率要低得多。
为全力控压交通事故,确保驾乘人员安全,宁乡交警严格落实湖南省交警总队关于开展“农村道路交通秩序百日集中整治”行动的统一部署:自4月21日起,在全市乡镇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摩托车违法行为。
该驾驶员存在摩托车加装伞具、未悬挂车牌、未佩戴头盔驾驶的违法行为。
蜀黍点评:古代打仗,丢盔弃甲便是大败。骑乘摩托,类似“打伞”的甲要弃掉,而盔万不能丢。
4月24日,宁乡交警横市中队在辖区查处不戴头盔驾驶9起,其它违法行为19起,驾驶员均被依法处罚。
4月23日,宁乡交警经开区中队在辖区查处未戴头盔驾驶17起,其余违法行为23起。驾驶员均被依法处罚。
4月24日,宁乡交警灰汤中队在辖区对不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的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与处罚。
蜀黍点评:鸭舌帽可没有安全头盔实用噢!
自4月21日“农村道路交通秩序百日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宁乡交警共查处驾驶摩托车不佩戴头盔违法行为527起。
整治行动与宣传教育同步!
4月26日,宁乡交警安宣办进入宏盛物流公司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向三轮摩托车驾驶员免费发放“平安摩托”安全头盔,通过宣传与教育,摩托车驾驶员深受教育,纷纷表示:一定遵守交通法规,佩戴头盔,安全文明驾驶
为啥要戴头盔?
因为它是交通事故中最后一道防线!
数据表明,宁乡每年33%以上的交通事故都涉及摩托车,而死亡的摩托车驾乘人员中,有80%以上是因为不戴安全头盔造成的。
. 上图为高速行驶中的摩托车发生事故后,头盔在地上滑行的惨状。如果驾驶员未佩戴头盔,那就会真正的“脑洞大开”啦!
那么,不佩戴头盔驾驶会受到什么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罚款50元,记2分。乘坐摩托车不佩戴头盔的,罚款20元。
. 所以,说到底,佩戴安全头盔的主要功能是保障驾驶员行车安全,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保护驾乘人员头部免受致命伤害。
交警蜀黍温馨提醒:
驾乘摩托车前,一定要记得
“头”等大事!
素材:横市中队、经开区中队、灰汤中队、安宣办
编辑:陈 雄
编审:冯 胜 魏 瑛
审核:贺 任 李延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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