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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直播购物、平台下单、预付消费,一分钟看消费者权益保护新规
直播购物、平台下单、预付消费……日常消费越来越方便,也遇到一些麻烦。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优化消费环境”。《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近日,国务院公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对大家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规范。
直播购物下单快,但对商品和卖家不太了解,有了问题维权难。
条例规定,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应当明确消费争议解决机制,根据消费者要求提供必要信息。
平台标价有时“任性”,同一时段、同款商品,不同人下单价格却不同。
条例明确,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情况下,对同一商品或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价格或者收费标准。
预付消费优惠多,但遇到问题维权难。
条例要求,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还预付款。
条例7月1日起正式施行,7章53条,为你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嗯,买得安心,买出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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