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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新成就系列报道之四
人民法院工作是经济社会的晴雨表。面对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人民法院只有主动适应,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才能把握大势,做好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司法工作。
近年来,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湘西州两级法院立足审判执行主业,找准工作结合点、着力点,增强工作主动性、前瞻性,以司法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护航全域旅游发展,服务重点项目建设,营造法治营商环境,为全州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护航全域旅游发展
凤凰县人民法院旅游巡回法庭,法官耐心调解一起涉旅纠纷。
随着湘西旅游业快速发展,游客增多,涉及旅游业的投诉、纠纷也不断增多。如何高效快捷地解决涉旅纠纷,维护游客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护航全州文化旅游产业健康发展,成为全州两级法院工作的新命题与新挑战。
“以前处理涉旅纠纷主动性差,只是‘等案上门、坐堂办案、按期执行’。而涉旅纠纷游客流动性大,驻留时间短,旅游企业资金周转量大的特点,使得处理涉旅纠纷必须讲究‘快’”。凤凰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立新介绍。
2013年,凤凰县人民法院成立涉旅速裁法庭,专门为游客和景区商家提供司法服务。法庭按标准配置一名审判员、一名书记员和一名法警,确保旅游纠纷审判工作顺利开展。
经不断探索实践与学习,凤凰涉旅速裁法庭形成了适合于此类案件的简易程序和“三定四就两免一重”工作机制。
5月11日,湘西州首例破坏生态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凤凰县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即定点办案、定人办案、定期办案,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调解、就地执行,对案件的诉讼费及执行费进行全免和重视调解结案。成立至今,共办理涉旅纠纷82起,审限内结案率和调解率均达到100%,无一起涉诉信访。
2017年7月,州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同意凤凰县人民法院设立独立机构编制“旅游巡回法庭”,成为凤凰创建全国全域旅游示范区的一张“司法名片”。
同年,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旅游巡回法庭成立,负责全州涉旅各类案件审理,实行巡回办案,以快立案、快审案、快执行和灵活调解为主要手段,为化解旅游服务纠纷开辟便捷的司法通道。
2017年底,湘西中院出台《关于服务保障我州全域旅游发展的意见》,提出2018年内,力争在全州“一个龙头、一个中心、两条乡村游精品线、四大旅游核心景区、两条风光带”的全域空间布局内实现旅游巡回审判点全覆盖。
服务重点项目建设
3月15日,保靖县人民法院召开“湘西自治州东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该院合议庭成员、管理人、债权人及公司职工代表等参加了此次会议。该院坚持依法组织、指挥、监督破产程序的运行,对核查债权、破产企业的财产管理、资产变现方式等依法审查,严格把关,依法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湘西州要牢固树立‘发展靠项目支撑、工作靠项目推动、面貌靠项目改变’的理念,推动经济工作项目化、项目工作责任化,以大规模、成批次、高水平的项目建设蓄积赶超发展的强大动能,建设美丽开放幸福新湘西。”州委书记叶红专对推进项目建设的指导思想掷地有声。
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成为全州两级法院服务大局工作的重要组成内容。
2015年,州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为我州重点工程推进和重点企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指导意见》,要求全州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优化发展环境,确保全州各重点工程项目顺利推进和重点企业健康发展。
2017年8月10日,县人大代表到花垣县人民法院边城人民法庭旁听庭审。
根据《意见》要求,全州两级法院开通绿色通道,对涉重点工程、重点企业案件减少诉讼环节,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审结“酒鬼酒供销公司亿元资金被骗”案,依法严惩涉重点企业刑事犯罪。审结龙永高速、永吉高速、黔张常铁路等项目土地拆迁、土地补偿费分配纠纷案件536件,快审快结涉湖南大湘西物流集团公司系列案。依法快速审理乡村道路建设、农田水利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等扶贫项目民事纠纷,公正审理涉及移民搬迁、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等行政纠纷,促进扶贫项目顺利推进。
按照《意见》精神,各县市法院结合县域经济发展实际,出台多项措施服务重点项目建设。
古丈县人民法院为支持重点项目工程建设,为县重点工程指挥部抽调派驻了法院工作人员,针对性提供法律服务,宣传法律法规,促进项目依法高效推进。
古丈县人民法院派驻法官到该县新城建设指挥部提供法律帮助。“特别是征拆工作中,征地过程也好,给老百姓做工作也好,在法官指导下,以法律为准绳,遵循法定程序,不仅推进工程顺利进行,对干部也是一种保护。”该院相关负责人介绍。
法院工作人员参与,各项目依法推进,施工环境也得到优化。古丈县古罗大道桥隧项目负责人李新表示:“遇到大大小小的问题,都有法律专家指导把关,这样的施工环境当然好。”
营造法治营商环境
3月22日,吉首市人民法院宣判湘西自治州第一起“扫黑除恶”案件。
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的重要软实力,也是核心竞争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新时代赋予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任务。
2015年以来,全州两级法院全面把握新常态下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新任务,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创新审判机制,发挥审判职能,拓展司法服务,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依法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35512件,标的额86亿元,为全州经济发展实现新跨越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审结了“完美”、“大白兔”商标侵权纠纷等案件57件,推动创新发展。策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妥善审理艾利尚信(湘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湖南老爹实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等5起案件,维护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平等保护外商权益,优化我州利用外资环境,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7件,保障开放发展。
5月11日,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送法进企业”走进古丈农村商业银行。
紧扣州委中心工作,全州两级法院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为企业提供司法服务,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成为常态。仅今年4月至5月,湘西中院就组织法官先后到中华联合财产保险湘西州中心支公司、古丈农村商业银行、湘西长行村镇银行等企业,就金融行业的法律知识和实务等举办专题讲座,受到企业欢迎。
根据走访情况和受访企业的建议,全州两级法院有针对性地结合实际为企业提供司法服务。及时上门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解决涉法问题,防范风险。对确有困难的企业认真落实司法救助措施,确保企业能及时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合法权益。对涉企案件慎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地保证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
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彭卫兵表示,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是良好营商环境的必要条件和重要组成,人民法院就要通过司法行为表明服务大局的立场、观点和态度,以最有效的司法政策,最好的服务举措,最及时的法律意见为企业解困,为党委政府分忧,为全州营商环境法治化提供精准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团结报
作者|彭宁 盘艳斌 刘昱林
编辑|杨世芳
监制|龙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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