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晋专栏 | 国际雪联广告展示的通用规则
国际滑雪联合会(Fédération Internationale ade Ski,FIS)是国际上对于滑雪比赛赛事的最重要的组织机构和滑雪运动规则的权威制定者。1924年,其由14个国家的滑雪协会在法国霞慕尼组建,现已有112个成员国。
目前,高山滑雪(alpine skiing)、越野滑雪(Nordicskiing)、自由式滑雪(freestyle skiing)、单板滑雪(snowboarding)等项目是冬奥会的主要项目,因此国际雪联在冬季运动的话语权举足轻重。
国际雪联举办的比赛繁多。如国际奥委会一样,国际雪联对其举办赛事都有一套完整的规则体系,各赛事主办方在赛事举办前需与其签订相应协议,保证相关规则的执行。
在广告展示方面,相比国际奥委会的清洁场馆,国际雪联允许其旗下赛事出现广告展示,因此其规则与奥运规则有较大不同。对于不同比赛项目,国际雪联都会有一些特定要求,本文仅对适用于所有比赛项目的通用规则做一介绍。
一
总体原则
除了赛事冠名权和国际雪联赞助商的权益外,国际雪联注册赛事的市场开发权全部由赛事组织者的国家滑雪协会所有,自然也包括广告展示的相关权利。但是,国际雪联对广告展示设定了一些原则。
第一,竞品展示限制。国际雪联和赛事赞助商之外的同一产品或服务的广告展示是不允许的。
第二,转播优先。展示的广告不得影响电视转播的画面效果。
第三,运动员发挥优先。展示的广告不得干扰运动员的发挥。
第四,广告展示须经批准。每一个广告展示都要经过国际雪联的事先审核批准。
由第二和第三个原则,国际雪联延伸出一些规则。
比如,广告的声效是被禁止的,照明也是被限制的,照明的强度不能高于国际雪联基于不同赛事的具体标准。
比如,使用滚动播放类型的广告展示,转播画面中只能出现每次一个赞助商的更改展示,而且特效(如发光效果和闪光)是被禁止的。
比如,广告展示要尽量简化,展示仅能出现公司名称、产品或服务品牌、描述该产品或服务的单一名词、描绘产品或服务的视觉图像、仅只出现一个宣传口号。目的就是不影响转播效果和运动员发挥。
除此之外,考虑到广告展示的效果,国际雪联也做出了一些特殊的规定。
比如,烟酒类广告不能超过展示的广告总数的25%。
比如,不能有任何产品或服务的广告展示数超过广告展示总数的75%。
比如,原则上不允许出现虚拟广告或其他展示方式的广告,除非得到国际雪联的许可。
二
对于号码布的广告展示规则
对于号码布的广告展示设计方案,都需要得到国际雪联的许可。
1. 对基本设计元素的要求
(1)只允许唯一一个赞助商的名称和品牌展示在号码布上,该展示不能超过20平方厘米。
(2)号码布设计元素可以包含赞助商的特定展示元素,但这种设计不能影响号码布上号码的展示。
(3)出现在运动装备(比如滑雪板,绑带,靴子,头盔等)上的赞助商名称和品牌不得展示在号码布上,除非上述装备的生产商名称或品牌涵盖了除上述装备以外的产品或服务。
2. 对号码布上沿的要求对于运动员领口(号码布上沿的位置)所展示的品牌元素,仅能作为一条线出现,且最多仅能出现3次。
3. 对号码布下沿的要求对号码布下沿,可以展示高度不超过8厘米的条纹和高度不超过7厘米的字母作为赞助商的展示标识。
4. 对号码布上数字的要求号码布上的数字须以粗体打印,要确保清晰可见,该数字高度不得短于10厘米。
5. 对比赛地点名称的要求国际雪联许可在号码布上展示比赛地点名称,但仅限于最多两行且高度不超过10厘米。
6. 国际雪联的官方冠名赞助商标志的要求国际雪联赞助商标志展示须出现在运动员比赛服肩部的右侧,国际雪联的标志须出现在肩膀左侧,高度不超过6厘米。
7. 领先者的号码布为突出领先者,国际雪联的赛事中都会使用第一名的特殊号码布。这个号码布须设计成统一的颜色(比如统一为黄色),这一号码布上展示的是国际雪联赞助商的标志,运动员赞助商的展示将被移到号码布上沿,高度不得超过20厘米。
三
对计时和数据处理设备的品牌展示规则
计时和数据处理是赛场必然用到的机器设备,应允许其品牌的正常展示,但需要做出一定限制。
1. 计时舱和数据处理舱允许使用该制造商的名称和品牌,限于一个4米x 1米的横幅。
2. 记分牌允许使用该制造商的名称和品牌,但该展示不得发光,也不得高于任何展示出的其他字符。在放置记分牌时,可以使用一个4米x 1米的横幅作为展示。
3. 中间时间和结束时间的位置允许在展示选手比赛中间时间和结束时间成绩的位置设置一个制造商的识别标志,尺寸要求根据不同赛事标准进行限制。
4. 转播画面插入在转播画面上须出现成绩等数据时,可以出现制造商的名称和品牌,但需要符合国际雪联对电视转播的规则要求。
四
对采访区的品牌展示规则
1. 电视采访区背景墙的要求在进行电视采访的地方,其背景墙的广告展示要求是:
(1)比赛地点名称占背景墙面积的20%;
(2)国际雪联的标志、名称以及该赛事项目的标志、名称占背景墙面积的40%;
(3)最多可展示6个赞助商的标志,占背景墙面积的40%。
2. 临时直播采访的背景板要求如果有媒体进行直播采访采用背景板,该背景板上仅可以展示该媒体的标志以及赛事和国家滑雪协会的标志。
3. 主转播商的标志可以展示在转播设施上,具体实施情形要经过国际雪联和国家滑雪协会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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