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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中央精神 促进止跌回稳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台12条措施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为更好满足职工群众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金融办、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等7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商品房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通过落实国家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优惠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继续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加大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工作力度等12条措施,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促进商品房消费。


《若干措施》指出,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商业银行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的《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要求,根据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对存量房贷利率进行调整,对于高于LPR-30个基点的存量房贷利率,统一调整到不低于LPR-30个基点。


税收政策方面,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统一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唯一住房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住房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相关政策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


《若干措施》提出,继续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取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面积不得超过144平方米的限制。无房职工租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频次由每年2次调整为按月提取,全年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年度租金上限;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15%。


为充分激发商品住房消费,《若干措施》提出,在兵团范围实施商品住房消费补贴活动。活动自2024年11月1日开始,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购买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商品住房每套补贴5000元,90至160平方米(含160平方米)商品住房每套补贴1万元。在此基础上,师市可根据自身财政状况制定具体奖补政策。同时,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优惠让利活动,鼓励大型家电销售企业、建材市场、家装公司等开展让利促销活动。


据介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将有力有序推行现房销售,加强已预售项目的资金监管,防范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风险,持续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纠治房地产开发、交易、中介、物业等方面乱象,及时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




来源:兵团日报

编辑: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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