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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发布两部针对民办学校办法,一文带您了解其中看点!
编辑|马征
随着2017年9月1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正式落地实施,各省都陆续出台了相关配套地方细则,响应中央政策。目前为止已有11省市发布了本地区内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细则。而针对新《民促法》最大变化——营利性民办学校问题,陕西省紧随11省市脚步,于近日出台《陕西省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办法》,《陕西省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办法》两部办法,对营利性民办学校的设立、监管和登记等问题进行细化规定。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通过两张图了解下这两部办法的要点。
《陕西省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陕西省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全文共九大部分,五十二条,从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审批设立、组织架构、教育教学、财务资产、信息公开、变更终止以及监督处罚等七个方面,对一所学校的成立,运营以及后期管理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陕西省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办法》
《陕西省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办法》是对《陕西省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办法》中审批设立这一方面的细化规定。制定这部办法的目的是为推动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工作,其全文共六大部分,二十条,从民办学校设立审批、分类登记、变更和注销登记及现有民办学校分类登记等四个方面,对民办学校登记问题做出了详细规定。
(两部办法详细内容可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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