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农民工兄弟们的工资有着落了!
临近年关,拿着“沉甸甸”的工资尽快回家过年,是许多在外务工人员最盼望的事。为切实保障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大对恶意欠薪行为的惩处力度,近期,全市法院集中开展“根治欠薪案件 司法护航保民生”冬季专项执行行动。
近日,申请执行人窦某将一面锦旗送到诸暨法院,感谢法官帮自己追回110万余元工程款,用以支付农民工工资,让自己手下的农民工能开心过大年。
明明有房有车,执行时却消失了?
“法官,帮帮我,他就是故意把钱转移了!”今年5月,申请执行人窦某来到法院求助承办法官,他反映被执行人汪某名下有房有店铺,执行的时候却突然说没有财产了,这些钱他还要用来支付农民工工资,对他来说十分重要,希望法院能够调查清楚。
窦某与汪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汪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窦某申请,诸暨法院立案强制执行,执行标的110万元。执行过程中,法院对登记在汪某名下的一套店铺进行评估拍卖,窦某分配到执行款22万余元,尚不能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财产究竟去哪了?
事关民生无小事!根据窦某的反映,承办法官立即开展深入调查,果然发现汪某曾登记有两套店铺和一套商品房,但在案件诉讼过程中均发生产权转移,这其中究竟有什么“猫腻”?
为了彻底查清事实真相,承办法官多次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调阅相关资料,并找到了买受人了解核实相关情况。
原来在2017年一审期间,汪某在极短时间内将位于杭州萧山的一处住宅及商铺分别转让给两个儿子,2018年二审期间,住宅及商铺又被再次转卖给他人。同时,据住宅受让人张某回忆,在买房过程中,汪某以房东的身份全程参与。
而另一条财产线索也引起了承办法官的注意:2019年1月,汪某的账户收到110万元款项,但没过几日便又迅速转出。经核实,这笔款项正是张某支付的购房款。这一时间点,恰好发生在二审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间内。
转移财产者终食恶果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这个时间点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就可以考虑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承办法官随即将汪某转移财产的证据线索移送公安局侦查。10月初,汪某被抓捕归案。
此时的汪某没想到自己精心筹划的“骗局”,事隔多年还能被发现,自知后果严重的他悔不当初,立马履行了剩余款项的债务,并恳请对其从轻处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 | 诸暨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