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陋法庭的文明之光——《亚当斯》的启示
文 风灵
迷你美剧《约翰·亚当斯》被称为是美国版的建国大业,以美国国父之一约翰·亚当斯为线索,讲述美国开国之初的历史。开篇,尚未从政的亚当斯是波士顿的著名律师,某天晚上亚当斯下班回家,忽然听到外面呼叫“fire!”“fire!”,亚当斯冲出去救火,发现是英国军队对集会抗议的人群开枪,这就是史上有名的波士顿惨案(Boston Massacre)。英军打死了5名平民,打伤了11人。亚当斯怒不可遏,痛斥带头的英军上尉。惨案发生后的第二天,上尉却请人上门找到亚当斯,希望他为自己辩护,因为群情激奋,没有别的律师愿意为英国人出头。亚当斯考虑之后,出于职业责任,冒着风险接受了委托,最终打赢了官司,英军上尉及他的属下被洗刷了罪名,当庭无罪释放。
这个案子,剧中演来平静从容,和许多律政美剧一样,关注的是法庭上的唇枪舌剑,但作为天朝百姓,却是初看不解,细思极恐。
一、法院竟然立案了!要知道,开枪的可是殖民统治者的军队!换成某国,这种案件,早就被强大的维稳力量扑灭了,即使在互联网上也不会留下什么踪影,就像鸟儿飞过天空,没有一丝痕迹……而不是像模像样地进入正常的刑事审判程序,羁押嫌犯,组成陪审团,公开审理,而且双方都可以自由委托律师、提供证人,平等辩论。
二、陪审团居然判了“凶手”无罪。亚当斯充分发挥了出色律师的看家本事,敏锐地指出对方的证人说谎、证据不合逻辑,从而推翻几乎已成铁案的定论。民意汹涌一边倒,亚当斯却不为所动,严密地举证、质证,凭借技术征服了陪审团。可见,陪审团虽然是普通老百姓,仍具备基本的程序正义的理念,不为煽情的民意所左右,一切仅以呈堂证供为限。这也突出了陪审团审理的优势,陪审团是临时的随机的,不可收买,不受控制,比职业法官更具有独立性。因此,他们做出的判决也更容易被民众所接受,即使不符合民众的倾向或成见。本案中陪审团宣布民众心目中的“凶手”无罪,人们也就服从了这一判决,没有就此再找英军的麻烦。
三、曾为敌人辩护并大获成功的亚当斯,不但没有被革命群众打成反革命、右派,反而因此赢得了公正的名声,被推举为马萨诸塞的代表,前往费城参加决定殖民地前途的大陆会议。美国建国后,亚当斯又先后当选为美国第一任副总统,第二任总统,作为美国建国先驱之一而受到后世景仰。
那只是一个用几根木栏杆围起来最简陋的法庭,没有电灯,没有电脑,没有网络,只点着蜡烛,但其中闪耀的文明之光法治精神却一以贯之历久弥新:一切纠纷以司法裁判为准,哪怕是统治者违法也要接受审判;司法裁判以正义为追求,而不屈从于外来压力;任何人都有受到公正审判的权利;统治者具有基本的正义观;公民(无论是陪审团还是旁观者)尊重司法,理解程序正义,不奉行以暴易暴。
那是1770年的北美殖民地,当时只道是寻常,但对于近250年后的天朝而言,这一切仍象一个遥不可及的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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