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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症结何在?

周兴维 风灵 2018-08-26


作者  周兴维


我曾明确说到:政府,不是国有企业的政府,政府不该把主要精力放在“搞活国有企业”身上;政府集中精力“搞活”国有企业,还怎么“为人民服务”?


我还明确说到:一个企业能不能搞活,取决于这个企业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而不取决于这个企业是否国有企业;“搞活国有企业”实际是个伪问题。


一九八四年提出“搞活国有企业”迄今,虽然三十几年过去了,但国有企业改革的种种说辞,仍然是“以其昏昏,使人昭昭”;虽然《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国有资本、国有企业改革的内容丰富,但国有企业仍然是这轮改革的“大赢家”。


首先,国企的“资源依赖”仍然存在。


尽管《决定》提出“企业投资项目,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政府不再审批。”但有关“国计民生的行业,如金融、土地、石化、能源、水电、通信,等等,仍然是央企垄断经营。政府通过控制资源特别是战略性资源的“一方自由裁决权”(即“自行决定的自由”——discretion)控制着国有企业特别是央企的“商机”。莫谓“不明觉厉”!眼下即有最新典型例证:二〇一七年四月一日“雄安新区”甫一出台,三十余间央企旋即跟进,动作之快,力度之大,绝非民企所能想象。


其次,实现“政企分开”仍然很困难。


国企改革涉及十个方面,其中如“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交公共财政的比例,2020年提到30%”等,都比较容易办到。虽然“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准、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弹性很大,但认真要做,其实也不难。至于“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的难处,则在何为“不当”、谁来认定“不当”。“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政资分开”的体制安排,当然可行,但效果如何,得看今后公开、公正的第三方绩效评估。真正的困难之处是“政企分开”。


《决定》指出:“国有资本继续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


但烟草、石油、通信……等需要特许专卖经营吗?自汉代桑弘羊“盐铁论”始,专营就“利出一孔”。这是最极致的“政企一家”“与民争利”。又如燃油,美国有几家大石油公司,但还有七八千家小石油公司,而中国只有“三桶油”,这是自然垄断还是行政垄断?回顾1980年代中期,国有企业改革就提出了“政企分开”乃至“党政分开”。三十几年过去了,旧话重提,新意依然。切莫小觑其内涵:这项改革涉及到党建、政建及至政体,所以很难、很险。“党支部建在连上”。如今连民营企业、外资企业都要建立或已经建立了共产党基层组织,党政分开、政企分开可行吗?


第三,“深化企业内部改革”,改革什么、怎样深化,比较模糊。


《决定》要求“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深化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制度改革。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探索推进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等重大信息公开。”这些,既是内部改革也是外部改革。“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不难,难在“法人治理结构”“职业经理人制度”。


企业是产权组织与产业组织的复合体,国有企业也不例外,但中国特色的国有企业是“政企一家”,所谓法人治理结构,更多是党政治理结构。比如“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外部是经理市场,内部是经理层级。但现行的组织制度、干部制度、人事制度,却根本不可能提供经理市场成长的土壤——国企特别是央企在中国的经济组织结构中居于垄断地位,有些是部级(如国务院直属之中投公司)副部级(如四大行、中邮集团、国资委所辖五十三家央企),国企老总半官半管,有些还是中共中央委员或候补中央委员,由中共中央直接任命。这又如何能够实现政企分开?又如何去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和职业经理人制度?


有人其实早已意识到需要“取消国企行政级别”。1999年9月22日,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提出过“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对企业及企业领导人不再确定行政级别”;2008年“金融海啸”后,在“走出去”战略指引下,大型国企欲海外上市,国企老总身兼公务员显然不合时宜,也提出过“取消国企行政级别”。但今次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却只提出“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对取消国企行政级别竟未着一词。可见“政企分开”之难,“取消国企行政级别”之难。


政企分开为何难?取消国企行政级别为何难?盖因国企是政府办的。从中央到地方,政府是有行政级别的,政府置办国企,国企就有行政级别。可以这么说,国企事实上就是中国最大的政府机构!更自白地说,国企行政级别形式上是“官衣官帽”,实质上却是政产、政业,GDP政绩即根源于此;而政产、政业,无非党产、党业。国有企业特别是央企因此是中国“企业市场”的“执市者”;民企和其他企业则是中国“企业市场”的“参市议市者”。——当年是“公私合营”,当下是“PPP混改”。(保守估计目前国企债务已达七十六万亿)总之,国企,特别是央企,早已是且将继续是中国最大的政府机构、最强的垄断集团。由此,更可见“政企分开”为何之难!更可见“取消国企行政级别”为何之难!


国企,佳人兮!奈何,佳人不宽衣兮!民企,烈士兮!奈何,烈士徒相惜兮!

国企,佳人兮!奈何,佳人不摘帽兮!民企,烈士兮!奈何,烈士徒弯腰兮!

 中国非国有企业、非国有经济早已是且将继续是中国最优的“妆伴”、最大的“编外”;抓不住“一带一路”机会、干不进“千年大计”盘子,“艰难时世”就还在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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