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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塞斯 | 自由——《自由主义》第一章(2)(风灵译)

风灵之声 风灵
2024-09-24

作者:米塞斯
翻译:风灵
译者注:本书为米塞斯1927年出版的《自由主义》。首版为德文版,后于1962年翻译为英文,改名为《自由与繁荣的国度》,1985年英文版再版,重新改回《自由主义》(古典意义)。
本书英文版是经济学双语阅读中级班第一期阅读材料,以下参考译文由风灵译自英文版,仅供学习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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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自由主义政策的基础
2. 自由
自由的理念在我们所有人中都根深蒂固,以至于长期以来都没人敢质疑它。人们习惯于总是以最大的敬意来谈论自由,只除了列宁称之为“资产阶级偏见”(bourgeois prejudice)。这一切都是自由主义的成就,尽管今天人们常常忘掉了这点。自由主义的名称本身就来源于自由,而与自由主义者对立的政党名称(这两种称呼都源于十九世纪头几十年的西班牙宪法斗争)最初被称为“奴民党”。
自由主义兴起之前,即使是高尚的哲人、宗教创始人、心存至善的神父,以及真心爱护人民的政治家,也将奴役一部分人类视为一种公正、普遍有益、乃至完全有利的制度。人们认为,某些人和某些民族,天生注定享有自由,而其他人则注定被奴役。而且,不仅主人这样认为,奴隶大多也持相同看法。他们忍受奴役,不仅因为他们必须屈服于主人的强大力量,而且也因为他们在其中得到了些好处:奴隶无需为获取每天的面包担心,因为主人有义务为他提供生活必需品。在十八世纪和十九世纪上半叶,当自由主义开始致力于废除欧洲的农奴制和农民的屈从地位,废除海外殖民地的黑人奴隶制时,不少真诚的人道主义者表示反对。不自由的劳工习惯了束缚,并不视其为恶。他们没有准备好接受自由,不知道如何利用自由。中断了主人照顾,对他们十分有害。他们将无法管理自己的事务,以稳定地得到超出生活最基本需求的物质,于是很快就会陷入贫困和苦难。因此,解放不仅不会为他们带来任何真正的价值,而且还会严重损害他们的物质福利。
令人惊讶的是,即使去询问许多奴隶,也会听到他们表达这些观点。为了反驳这些看法,许多自由主义者认为有必要将农奴和奴隶遭受残酷虐待的个案作为普遍规则,乃至于有时以夸张的方式描述。但这些过分之事绝非惯例。当然,有孤立的虐待情况存在,这是废除奴隶制度的附加理由。然而,通常情况下,主人对待奴隶的方式是人道和温和的。
那些出于普遍人道主义理由建议废除非自愿奴役制度的人,当被告知保留这一制度也符合被奴役者的利益时,他们不知该如何反驳。因为有利于奴隶制的这种反对意见只有一个论点可以将之驳倒,并且确实驳倒了所有其他论点——即自由劳动的生产力远远高于奴隶劳动。奴隶全无兴趣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他工作只是为了避免未完成最低要求而受到惩罚,他的努力程度仅限于此。而另一方面,自由工人则知道,他的劳动成果越多,他得到的报酬就越多。为提高自己的收入,他全力以赴地工作。人们只需比较担任现代拖拉机手的要求与仅仅两代人以前俄国被奴役的犁手的要求,犁手只要较少的智力、体力和勤奋程度就足以胜任。只有自由劳动才能达到现代产业工人的要求。
因此,头脑混乱又爱唠叨的人可能会无休止地争论,所有人是否命中注定就享有自由,是否准备好了接受自由。他们可能会继续争辩,有些种族和民族注定要过奴役的生活,而有些种族作为主人,有责任将其他人类置于奴役之中。自由主义者不会以任何方式反对他们这种论点,因为他支持所有人无区别地享有自由的理由完全不同。我们自由主义者并不声称,是上帝或自然有意让所有人都自由,因为我们不了解上帝和自然的设计,而且原则上,我们避免将上帝和自然拉入世俗问题的争论。我们所持的只是这样的观点:建立在所有工人都有自由之上的制度保证了人类劳动的最大生产力,因此符合地球上所有居民的利益。我们攻击非自愿的奴役,并非因为它对“主人”有利,而是因为我们相信,归根结底,它损害了所有人类社会成员的利益,包括“主人”在内。如果人类坚持将全部或部分劳动力置于奴役之中,将不可能有过去一百五十年间的辉煌经济发展。我们不会有铁路、汽车、飞机、轮船、电灯和电力、化学工业,正如古希腊人和罗马人那样,尽管他们有非凡的天才,也没有这些东西。只要谈及一点,则每个人都会意识到,即使是从前是奴隶或农奴的主人,也有充分的理由对废除非自愿奴役之后的事态发展感到满意。今天的欧洲工人生活在比埃及法老更良好更舒适的环境上之中,尽管法老掌管着成千上万的奴隶,而工人们身无长物,只能依靠自己双手的力量和技巧外。如果将昔日的权贵置于今天普通人的生活环境中,他会毫不犹豫地宣称,与现在即使中等收入者所能过的生活相比,他的生活简直贫困如乞丐。
这就是自由劳动的成果。它能为每个人创造更多的财富,比奴隶劳动曾经为主人带来的财富更多。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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