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教育】《太上感应篇图说》56:以恶为能忍作残害
至樂無如讀書 至要莫若教子
【译文】
经文:以恶为能,忍作残害。
酷吏周兴来俊臣,曾将重法虐囚人。
后车不鉴前车覆,狱底青磷化孽尘。
贾家有女唤贞娘,蜚语诬栽事渺茫。
酷吏忍心成枉断,剖肠千古骨犹香。
【注解】
恶行就是上面文中非义背理之事。把作恶当做能力,以认为有手段。如果是这样,则善念日消,恶根日炽。伤人叫“残”,杀人叫“害”。不听人言,以恶为能的人,心上没有过不去的事,故意作出残害而无顾忌,即所说的恶人专作恶事。
【证案】
山东的朱宗予好做残忍的事,他在当郡副的时候,违反朝廷律令,私自制造酷刑。刑杖重八斤半,夹棍一尺六寸,枷板三百斤,拶子上裹上铁皮。幸亏郡副属于闲职,他的酷刑无法施展,于是谋划着当上了一个县令。刚到任,就命令衙役们打扮成阎罗殿鬼差的模样,吆喝学作鬼的声音,听到的人没有不害怕的。每天白天睡觉,傍晚起床,晚上升堂审案,血肉横飞,号哭之声通宵达旦,惨不忍闻。民间如果有病死的人,令人前往察验,若是丈夫死,就诬指妻子因为奸情谋杀亲夫,若是老师死,就诬指徒弟谋财害命,若是在路上死的,就诬指为是被人抢劫后打死的,株连牵累无辜的人,不计其数。人都惧怕他的酷刑,往往屈打成招,朱宗予自己还洋洋得意。在县衙当官四十多天,就胡乱诬指人命案,判人死罪的就达二十七件。
有一位贾姓女子,名叫贞姑,已经许配给孙家,马上就要出嫁,继母诬陷说她已经有身孕,孙家告到县衙,要解除婚约,朱宗予受理了这件案子。女子的父亲虽然明知她是冤枉的,因为继妻的原因不敢多言,只有对着女儿流泪叹气,女儿问父亲怎么了,父亲把原因告诉她。女子说:“朱宗予是恶人,女儿如果不出面,父亲必会受重刑,女儿的罪过就大了,不如挺身而出,出庭对质,还有可能分辩清楚。”于是换上一身衣服,来到县衙,观看的人数以千计,女子并没有羞涩的样子。朱宗予升堂,哪里容她分辩,令稳婆查验女子的身体,验完后报告说确实还是处女之身,并没有胎气。朱宗予大怒,把稳婆拶起来,又杖打一百,稳婆昏死过去,又醒过来,命她再次查验。女子站起来义正词严地说:“不用验了,老婆婆受到如此酷刑,怎敢再说实话,与其让稳婆验,不如你自己验。”于是解开衣服用锋利的匕首从心口以下剖开身体直到腹部,把刀扔在地上,两手分开腹部,肠胃都露出来,就这样死去了,仍然怒视站立,数十人都挪她不动。
郡守听说后,骑马来验。判处继母死刑,为其偿命,设礼祭奠,女子的尸体才倒下。巡抚纠察朱宗予滥用刑罚、残害人命的罪行,奉旨重新审理二十七件冤案,全部给予平反昭雪。法司痛恨朱宗予的残酷,每审问一件事,就在他身上采用一种刑罚,各种刑罚让他都受一遍,最后死在大牢里。
【附证】
(一)宋朝浙江温州参将郭承恩,执法公正宽恕,而司法元珍残忍刻薄。当时他们二人同时考核期满,要去京城述职,一起买船出发,快到绍兴地界的时候,风浪大作,人们都看见海神手持大斧子,把船劈开,分为两截,郭承恩在前半截的船舱,直达岸边,元珍在后舱,被淹死。
(二)明朝的李有容,太原人,任意作恶。有人劝他改恶从善,他反说:“我就怕人说我在善流的一边。”有人阻止他作恶,他又说:“我赶早做些恶事,以后见了阎王,还能壮壮胆。”没多久口边生了恶疮,死掉了。三天后,又醒过来了,对妻子说:“阎王因为我作恶,罚我下辈子变狗,再下一世变马,现在托生在东门外一户人家,是一只白脖子花狗,你们可以把我要回来。”他的儿子找到这家,果然生有一只白脖子花狗,见儿子来了,眼里还流出泪来,用嘴咬住儿子的衣服,于是抱回家养大,送到法华寺,每次高僧讲经的时候,这只狗就跑过来,好像在听经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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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上感应篇图说》- 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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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乐人之善
36:济人之急
39:不彰人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