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 去年上海市532家单位因垃圾分类问题吃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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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全市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机构、社会企业等各类单位要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不分类,不收运。去年,城管执法部门也对约532家垃圾不分类没有做好且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开出了罚单,涉及商场、写字楼、物业等单位。其中,商场中的各个餐厅是湿垃圾产生大户。
来源:解放网
2017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要实施范围是公共机构和企业。与此同时,上海市也配套出台了《上海市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全市范围内的单位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2017年3月上旬,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发布《上海市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明确2017年起上海全面实行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若单位生活垃圾不分类则不予收运。
各单位在每年第一月内(新开业单位应当在开业后七日内)进行生活垃圾处置申报,按实申报单位生活垃圾产生情况。然后,单位所在区绿化和市容管理机构(部门)将依据单位性质,审核单位申报的各类生活垃圾产生情况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并提供分类后各类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服务。若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开展有效,依据区内收费减免政策,可减免部分垃圾处理费。对拒不执行单位垃圾分类容器设置、垃圾分类源头投放管理的,将移交城管执法部门予以行政执法处罚。此后,单位强制垃圾分类工作逐步推进。
市城管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垃圾分类是城管重点执法内容之一,执法范围将从单位逐步向小区、向物业覆盖,“个人如果垃圾不分类乱扔,拒不改正的,我们也会按照《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案 例
日月光漕宝路店
不分类不收运,还要扣押金
2017年年底,位于徐汇区漕宝路的日月光商场开业。这个商场的200多家租户中,大部分是餐厅,会产生大量的湿垃圾。刚开业,这个商场就因为垃圾分类不合格被清运单位拒绝收运。
垃圾被拒收,商场物业急了。没办法,只能倒逼每户租户去分类。徐汇日月光中心副总经理章吾介介绍,负责收运垃圾的环卫企业坚持“不分类不收运”,是倒逼商场物业做好分类的主要原因,于是,作为“大房东”,商场物业和每户商户签订了协议,其中就有关于垃圾分类的条款,并且有一笔管理押金留在物业,如果商户因为垃圾分类问题屡教不改,无视物业警告,就会按合同约定扣除押金。
在商场内圆苑餐厅的后厨,有两种垃圾桶的盖子,一种装的是洗菜、洗碗剩下的残渣,一种装的是被食物污染过的塑料袋、餐具薄膜等干垃圾。
除了按约扣除押金,物业合同中还有很多其他倒逼商户做好垃圾分类的手段。比如,日月光内有一些公共空间可以提供给商户开展推广活动,但前提是遵守商场的各项管理规定,尤其是垃圾分类。除了要求每户商户做好分类,在商场这一层面,物业还安排了专门的垃圾二次分拣员。记者在分拣场所看到,七八名工作人员正在翻各户商户送来的湿垃圾,从中拣出塑料袋、餐巾纸等干垃圾。
徐汇区政府机关
餐厅、办公区全面分类
在静安区某写字楼工作的李先生说,他们单位在食堂有要求员工用餐用对垃圾进行分类,主要是将餐巾纸、收银条从餐盘中取出,扔进专门的垃圾桶,装着剩菜剩饭的餐具交给洗碗工,“但是办公区好像没有设分类垃圾桶”。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部分单位的确主要在餐厅进行了分类,尚未覆盖到办公区。但是,也有一部分单位实现了垃圾分类全覆盖,徐汇区政府机关大院就是其中之一。在徐汇区政府机关大院每幢楼的底层大堂都设有四分类垃圾桶,还有分类知识宣传内容。在每一层办公区的茶水间,设有湿垃圾桶、干垃圾桶和可回收物三个分类垃圾桶;还有一个细节,在水池中放了一个小篮筐,用来过滤茶叶水和茶叶,将茶叶这一湿垃圾分出来。在每个办公室,每个工作人员都有垃圾桶,用来投放干垃圾,如有水果皮、水果核等湿垃圾,则要求工作人员去茶水间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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