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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交警重要提醒:刹住!这种行为要被罚!

成都发布
2024-08-26


“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

持续开展中

成都交警通过电子监控设备

严查“越线停车”违法行为

全力消除易肇事肇祸风险

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希望广大驾驶人

引以为戒


01

川AFD7137

违法时间:2024-8-14

违法地点:清波路与蜀鑫路交叉路口



02

川AA68773

违法时间:2024-8-13

违法地点:北大街与东马道街交叉路口



03

川A1735K

违法时间:2024-8-13

违法地点:中环路双荆路段与沙荆路交叉路口



04

川BB88495

违法时间:2024-8-13

违法地点:中环路武阳大道段与董家湾南路交叉路口



05

川ADR1781

违法时间:2024-8-13

违法地点:百草路与天宇路交叉路口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驾驶机动车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将受到罚款100元的处罚。


越线停车or闯红灯




红灯亮起车已越线

无论是只越线一个车头

还是整个车身都超过了停止线

都属于越线停车

将受到相应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的有关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而如果有驾驶人已经超过停止线

觉得“事已至此”

直接将车开走

那么他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机动车驾驶人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一次性记6分。              

  •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罚款200元。


如果有驾驶人

情急之下,甚至会选择倒车

来逃避处罚



成都交警提示大家


这种行为非常危险

当车辆越过停止线

其行为就已经被电子警察捕捉

倒回去不仅没有意义

更容易诱发交通事故

这种情况下如果发生事故

前车将要负全责


宁等3分,不抢1秒

开车过程中时刻注意路面情况

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希望广大驾驶员

牢记遵守交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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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成都交警

成都发布编辑丨黎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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