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交警重要提醒:刹住!这种行为要被罚!
“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
持续开展中
成都交警通过电子监控设备
严查“越线停车”违法行为
全力消除易肇事肇祸风险
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希望广大驾驶人
引以为戒
01
川AFD7137
违法时间:2024-8-14
违法地点:清波路与蜀鑫路交叉路口
02
川AA68773
违法时间:2024-8-13
违法地点:北大街与东马道街交叉路口
03
川A1735K
违法时间:2024-8-13
违法地点:中环路双荆路段与沙荆路交叉路口
04
川BB88495
违法时间:2024-8-13
违法地点:中环路武阳大道段与董家湾南路交叉路口
05
川ADR1781
违法时间:2024-8-13
违法地点:百草路与天宇路交叉路口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驾驶机动车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将受到罚款100元的处罚。
越线停车or闯红灯
红灯亮起车已越线
无论是只越线一个车头
还是整个车身都超过了停止线
都属于越线停车
将受到相应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的有关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
而如果有驾驶人已经超过停止线
觉得“事已至此”
直接将车开走
那么他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机动车驾驶人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一次性记6分。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罚款200元。
如果有驾驶人
情急之下,甚至会选择倒车
来逃避处罚
成都交警提示大家
这种行为非常危险
当车辆越过停止线
其行为就已经被电子警察捕捉
倒回去不仅没有意义
更容易诱发交通事故
这种情况下如果发生事故
前车将要负全责
宁等3分,不抢1秒
开车过程中时刻注意路面情况
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希望广大驾驶员
牢记遵守交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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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成都交警
成都发布编辑丨黎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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