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自食的宰牲肉及其应分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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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丹 麦斯欧德 编译
清高的安拉说:“以便他们见证他们所有的许多利益,并且在规定的若干日内,记念真主之名而屠宰他赐给他们的牲畜。你们可以吃那些牲畜的肉,并且应当用来款待困苦的和贫穷的人。”(22:28)
又说:“我为每个民族制定一种供献的仪式,以便他们记念真主之名而屠宰他所赐他们的牲畜。你们的神明是独一的神明,故你们应当只归顺他。你应当以喜讯传示谦恭者。”(22:34)
穆斯林辑录了阿伊莎(愿主喜之)传述的圣训,先知(愿主福安之)说:“你们吃,你们施舍,你们贮存。”[1]布哈里辑录了赛莱迈·本·艾克沃尔(愿主喜之)的传述,先知(愿主福安之)说:“你们可以吃,可以分施,也可以贮存,因为去年人们遭受了饥荒,目的是让你们去赈灾贫民。”[2]它比上段圣训更广泛,因为赈济包括了给穷人分舍,给富人赠送。艾布·布尔岱对先知(愿主福安之)说:我为我的家人、邻居和我院子里的人提前宰了牺牲。先知(愿主福安之)说:“那只是为吃肉而宰的羊。”[3]
经文和圣训中没有明确规定吃的、施舍的及赠送的数量,因此学者们对此产生了分歧,伊玛目艾哈迈德说:我们主张的是阿卜杜拉[4]传述的圣训,即自己吃三分之一,给意欲的人三分之一,给穷人施舍三分之一。沙斐仪说:我乐意把吃和贮存的不要超过三分之一,我乐意赠送三分之一,施舍三分之一。
沙斐仪的旧主张是吃一半,施舍一半。证据是清高的真主的话:
“你们吃那些牲畜的肉,并且应当用来款待困苦的和贫穷的人。”(22:28)真主把它放在两种人之间证明了各占一半。他在《穆格尼》中说:此事是宽大的,若他施舍全部或多半可以,若他只施舍一个欧基亚的量[5]其余的全部自己吃也可以。其弟子们说:全部留下自己吃也行。
我们提及的吃和送,只是按照可佳的方式而不是说必须,部分学者主张必须吃一点,不能全部施舍掉,依据的是经训的表面,又因为先知(愿主福安之)在辞朝中命令从每峰驼上取一块肉,放在锅里煮,他吃了肉,喝了汤。这是穆斯林辑录的贾比尔传述的圣训。[6]
允许他所吃的也允许他贮藏,因为禁止贮藏超过三天的圣训按照大众学者的观点是被革止的,伊斯兰长老伊本·泰米叶说:而是它的律例当其原因存在时仍旧是保留有效的,其原因就是饥饿,因为证据是赛莱迈·本·艾克沃尔(愿主喜之)的传述,安拉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说:“你们谁宰牲的话,三天后他不要在家中有任何一点牲肉。”到了第二年,人们说:安拉的使者啊!我们将按去年的做法去做。他就说:“现在你们当食用,施济,储存。因为那一年人们困难,我是让你们帮助。”[7]故当人们在宰牲之际是饥饿的,则禁止贮存三天以上,否则无妨。
禁止卖任何一点肉、油、脂肪、皮子等,因为它是为安拉而出的财物,不允许拿回去,就像施舍出的东西不可索回一样,也不可拿取丝毫作为屠夫的工价,因为那相当于交易。
至于人送的或施舍的宰牲肉,他有权支配任意地卖出等,因为他拥有了完全的拥有权,故允许他支配。在两圣训实录中记载了阿伊莎(愿主喜之)的传述, [有一次],先知进家门时见火炉上面有一砂锅肉,他就叫人端来,有人给使者端来的只是面饼和家中的一些调料,使者说:“我不是看见有砂锅吗?”有人对他说:“那是别人施散给拜丽拉的肉,你又不吃施散物。”使者说:“对她是施散,对我们已成了馈赠。”[8]
但对赠送或施舍的东西不可买回,因为那属于对赠品或施济物的收回。在两圣训实录中记载了阿伊莎(愿主喜之)的传述,欧麦尔·本·罕塔卜(愿主喜之)说:我为主道把一匹马捐献给一人,结果那人不爱惜,我就想买回,便向安拉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询问此事,他说:“你不可购买,你不可收回你的赈款。”[9]
[1]穆斯林(第1971段)辑录。
[2]布哈里(第5569段)辑录。
[3]穆斯林(第1961段)辑录。
[4]即伊本·麦斯欧德(愿主喜之)。——编译者
[5]一“欧基亚”为40枚银币。——编译者
[6]穆斯林(第1218段)辑录。
[7]布哈里(第5569段)辑录。
[8]布哈里(第5097段)、穆斯林(第1504段)辑录。
[9]布哈里(第1490段)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