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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任温州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第一批)的公告
为依法推进我市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建立健全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工商联等9家单位下发的《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选任管理办法(试行)》,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工商联等21家单位联合印发的《温州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 (试行)》《温州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温州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决定,拟组建温州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现向全市公开选任第一批专业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选任以温州市范围内的专业人员为主,包括律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注册税务师)、企业合规领域专家学者、有关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的专业人员,以及生态环境、税务、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等行政机关中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律师包括刑事、财税金融、知产、外贸、房产建筑等不同专业领域。
本公告拟选任专业人员110人,其中律师40人、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注册税务师)各20人,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专业人员、专家学者及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共30人。本期入库人选的任职期限为三年,期满后经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审核可以续任。入选温州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的权利、义务、工作职责等管理规范详见《温州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
报名人员应当拥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备履行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时间精力,其所在单位或者所属有关组织同意其参与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报名人员一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二)具有良好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三)持有本行业执业资格证书(本行业无执业资格证书的除外),从事本行业工作满三年;(四)工作业绩突出,近三年内未受过与执业行为有关的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五)熟悉企业运行管理,有企业合规及法律风险防控等工作经验;(六)无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或者开除党籍等情形;(七)无其他不适宜履职的情形。
(一)审核考察。由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对申请人员进行审核考察,在考察时应综合考虑申请人员的执业(工作)时间、政治素质、工作业绩、研究成果、表彰奖励,以及所在单位的资质条件、人员规模、所获奖励、行业影响力等情况。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二)拟任公示。第三方机制管委会通过在有关媒体、网站发布公示通告等形式,向社会公示专业人员名录库拟入选名单。公示期内,对拟入选名单有异议的,由第三方机制管委会进行调查核实。(三)确定人选。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第三方机制管委会作出入选决定,颁发聘书,向社会公布专业人员名录库人员名单,供社会查询。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28日。(二)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所在单位、组织推荐与个人申报相结合方式。(三)报名资料1.经签名盖章的《温州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入库申请表》(附件1),需同时提供可编辑的word版本和有签名盖章的pdf版本的申请表;2.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行业资格证书、工作证(执业证书)、职称等扫描成pdf版本;3.申请人有代表性的论文、专著、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成pdf版本。(四)提交资料请报名人员将上述材料打印一式两份邮寄至:温州市工商联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促进中心(温州市会展路1288号世界温州人家园1幢806),电话:(0577)88219341,联系人:郭挺清(13736997771)、王梅珍(18267796920)。电子材料发送至:161162956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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