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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誉归来,“欢”欣鼓舞!温州检察干警斩获全国标兵
第2016期
5月31日至6月2日,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在江苏镇江举办。此次业务竞赛是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业务继续深化“培训+办案+研究”立体化精准培训模式,以案代训、以训促研、以研提质的一项重要举措,为行业树立标杆,为公益诉讼增添活力。温州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干警李欢欢从来自全国各地的检察机关99名参赛选手中脱颖而出,进入全国前十名,荣获“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标兵”称号。
日前,温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柴峥涛与载誉归来的李欢欢同志进行了座谈交流。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卫华,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虹等参加座谈。
李欢欢分享了此次参赛情况及感悟,对组织的关心、支持和培养表示感谢,并表示将以此次比赛作为新起点,始终保持对检察工作的忠诚与热爱,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扎实履职、拼搏奉献,力争为检察事业做出更多贡献。
浙江省温州市检察院 李欢欢
露珠虽小
却能反射阳光
这次难忘的比赛,最高检通过设置颇具挑战性的试题,从线索立案调查、审查、案件汇报、出庭以及热点问题等不同角度,全方位地考察了我们公益诉讼检察人员的业务素养和专业水平,贯穿了实务工作的全流程,对检察官的证据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理论研究等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在美丽的江苏镇江,结识了来自各地的检察精英,收获了满满的检察友谊,同时也让我看到了自己与其他优秀选手的差距,找到自身在学习工作中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的具体方面,我将带着这些美好经历和珍贵经验回去,今后更好地投入检察工作。
我是2017年进入公益诉讼检察队伍,十分荣幸亲身参与见证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诞生和5年多来强有力的发展,个人也在学习工作中不断成长、成熟,对检察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深厚感情。露珠虽小,却也能反射太阳的光芒。衷心地感谢最高检为我们提供了这个难得的平台,让我们展现浙江检察的干事热忱与精神风貌。感谢省市院领导和同事给予我的充分信任、支持,使我不断增强自信。感恩我们浙江团队的所有领导和成员,在他们的大力指导下和队员的相互鼓励中,形成了整个团队坚持、认真、团结的宝贵品质,同时促进了我个人的不断进步。
聚是一团火,散是满天星。希望每颗闪烁之星回到各自工作岗位后,继续为检察事业发光发热。
简 介:
李欢欢,1990年1月出生,现任温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四级检察官助理,先后在宣教、民行、公益诉讼部门工作。曾获得第一届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业务竞赛标兵、第一届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业务竞赛能手称号,多次获得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
参与办理的温州市飞云江流域“三无”船舶安全隐患整治系列案等先后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精品案例、全省安全生产领域公益保护典型案例。参与撰写多篇论文和省院重点课题研究,获评全省检察公益诉讼优秀研究成果,其中《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起诉裁量的类型》一文发表于《人民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