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市!行政审批局事项划回原单位
近日,山东省滕州市应急管理局已顺利承接了由行政审批局划转和“市县同权”下放的共计11项事项。截至目前,行政许可室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22件,其他行政权力事项19件,其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事项22件(包含市县同权类10件),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事项13件,经营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事项6件。
根据2023年1月滕州市公开文件:《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调整涉及滕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行政权力事项30项,其中市审批服务局调整至行业主管部门实施事项13项,优化调整“市县同权”方式及县级实施部门的事项18项。
划回原单位如何承接
1.成立审批科室。成立行政许可室并配齐配强业务人员,由分管工作的副局长分管,相关业务科室配合。
2.进驻大厅办理。选派工作人员进驻服务大厅窗口并对接行政审批服务局相关科室窗口,提前学习办件流程,熟悉办事方法。
3.制定相关文件。依照行政审批工作要求,编制《办事项服务指南》,对承接的业务办理事项进一步规范了许可流程。该指南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明确了许可依据、申请所需提交材料、办理流程等内容。
不难看出,事项划转到专业度较高的原单位成为趋势,划转后以入驻政务服务大厅模式进行集中办公。这样就可以在做好审批的同时做好监管工作,这个我们以前分析过,职能部门中懂专业的人其实很少,去看看单位的中高级职称就能看出来,这些人是学习出来经过多年审批锻炼的,包括安全生产、土地、建筑等等,尤其是具备专业资格和工作经验的审批人员,如果将他们放到审批局,那么监管就会因为人员缺位而出现真空现象,所以这些地方将事项从审批局划回,反而是解决审批人员短缺,让专业人干专业事情的处理方式。
来源 | 李说审批服务
审核 | 于成龙 张丽娟
编辑 | 赵静
实习编辑|曹亚南
中国工商出版社新媒体和数字出版部制作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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