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如何保障?这里出台《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老龄产业和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福建省厦门市政府制定《厦门市“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提出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提升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推进行业标准体系建设等多项重点任务,为养老机构的发展指明了方向。近年来,厦门市湖里区以做好居家社区型养老服务、提高机构养老服务水平、推进高端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为重点,积极打造“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选择”的养老服务格局。
日前,由厦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指导,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组织,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湖里区市场监管局共同起草的《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下称“《规范》”)已正式实施,该标准为福建省首个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团体标准,并纳入供厦标准体系。
一、从实际出发,调查研究在先
目前,湖里辖区现有养老机构食堂9家,其他型养老食堂(街道及社区长者食堂)27家。为起草《规范》,湖里区市场监管局主动对接湖里区民政局,走访养老机构负责人,对辖区养老机构食堂、长者食堂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全面了解行业现状、常见问题、共性问题、难点堵点等。
调研过程中,研究人员深入领会《规范》出台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一是破解治理难点的需求。针对存在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不强、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化被动为主动,使得食品安全问题隐患从“检查发现再整改”转变为“规范管理先化解”。二是行业规范发展的需求。养老机构供餐对象、供餐方式有其特殊性,作为集中供餐单位风险性较高,但尚无更匹配行业发展的食品安全团体标准。三是服务质量提升的需求。为满足养老行业未来发展需求,提升养老行业服务水平,加快养老服务发展,满足老年群体对更好养老生活的需求与期待。
二、突出行业特点,提升有标可依
《规范》由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发布实施,明确了养老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内容详实,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强,为行业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团体标准,意味着养老机构食堂提升有更适配的标准可以依照执行。一是明晰责任。明确养老机构食堂实行食品安全管理院长责任制, 养老机构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院长作为养老机构负责人每月至少陪老年人用餐一次。二是针对性强。针对老年群体,突出适老化的特点。推荐适合老年人消化的蒸、煮、烩、汆、炖等烹饪方式;推荐营养膳食、宜设置特殊膳食配置区及设备用具;食谱每周更新,一周不重复等。三是标准提高。对食品供应商、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加工制作等各方面都有明确的要求和限制;倡导养老服务机构“明厨亮灶”接入监管部门“雪亮工程”视频图像云平台;鼓励采购“鹭品”、鼓励半份餐食、小份餐食等。
三、打造示范点,从落地到推广
一是推动落地。为推动《规范》从出台到落地,湖里区市场监管局动员辖区养老机构象屿慈爱养老中心率先实施,依照《规范》制定提升方案,指导其从责任明确、制度管理、硬件设施设备配备、操作流程规范等方面一一对照,进行规范化建设。二是着力推广。湖里区市场监管局在象屿慈爱老年养护中心召开团标宣贯推进会,市标准化研究院、市养老服务促进会、湖里区民政局、辖区养老机构负责人近50余人参会。会议以象屿慈爱食堂为示范,采取现场展示、讲解团标落地效果等方式,倡导辖区养老机构学习标准、贯彻标准,推进养老机构食堂规范化、高质量发展,全力守护老年群体饮食安全。三是扩大宣传。借助媒体力量,通过各类公众号、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多渠道宣知推广,扩大《规范》的知晓率与影响力。
湖里区市场监管局以服务为宗旨,立足“养老机构食品安全规范化发展”课题,联合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制定《规范》,使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有标准可依照,有规范可参考,增进养老人员福祉,切实为养老产业标准体系建设作出贡献。
来源 | 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管局 陈琼英
审核 | 于成龙 张丽娟
编辑 | 陈颖
实习编辑 | 杜宗玺
中国工商出版社新媒体和数字出版部制作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