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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正辟谣!这个锅我们法院不背!

法官驿站 2019-11-03

以下文章来源于志执必行 ,作者志执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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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志执必行


  《高考700分因父亲是老赖被学校退学》、《儿高考710分却因父亲是老赖不被录取》、《女孩因父亲是老赖不被大学录取》、《好不容易考上大学,却可能无法被录取?竟是因为“老赖”父亲!》等等……




  这些内容很久之前就已经有人发了,看到标题我都懒得点进去了,最近接连几天都看到周围在传播这种类似的文章,无聊的我又上网搜了一下,XO的,二十万条记录出来了……


  真的很想怼爆这些烂媒体,你这不仅是造谣,同时还在污蔑法院!


  重点是,当中不少是国内的知名大媒体,包括大家平时看的一些新闻媒体,竟然都发布这些鬼文章,搞事的么?


  瞎点还没完,里面竟然还引用不少所谓的“网友认为”:“该,罪有应得、父债就应该子还“、”很合理,不让他付出代价,他就不会还钱”……


  这还不是重点,激发我写这篇文章的是我刚看到了一个公众号,公众号的名字就不说了,看图:




  一般的媒体发布这些也就算了,司空见惯,但这个是什么号?


  用的是中国司法的图标,简介都是政法相关部门内容,竟然发布这种烂大街的谣言?还有人竟然在文章下面留言支持?真懒得吐槽!!


  这里说一句:父亲是失信人,不会影响子女上普通大学和公立学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涉及到子女读书问题的就只有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所以,麻烦大家不要再传播这种违背常理的谣言了!


  法院是不会干这种事的!


  发布这些谣言的媒体就是欠……


阅读完本文后

  


  顺便说一下,什么是非普通大学,比如有些所谓的大学,你考得不好,但是花个几十万就能去读,一般叫什么出国班,或者留学班之类的,还有些大学稍微便宜点,但学费也要十万八万一年,过得挺舒服的,最后给你一个非全日制的证书。


  而且这些学校的学生也不需要什么多高的高考分数,只有参加高考+人民币就可以去,还有不少连高考都不用参加,有人民币+他们的入学考试就可以了,


  这些一般一般都是私立学校,所以这类人法院是可以对他做限制的,符合最高院限制的规定!


官方辟谣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回答记者提问。张启川 摄

人民网北京3月12日电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今日下午举行记者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偕林,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葛晓燕就“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在被问到“是否确有失信被执行人的孩子不能上学这样的事情发生?”时,刘贵祥表示,实际上这是个误读。不管是教育部门也好,还是法院也好,都没有对这种情况采取所谓的限制措施。

刘贵祥指出,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信用惩戒措施,限制的措施非常多,有30多大类,100多小类,其中,限制上高收费的贵族学校,这是在限制之列的。所谓高收费的贵族学校有两个要点,第一,他收费比一般正常的学校收费要高,这就属于高消费了;第二,被执行人来支付这笔费用,如果不是由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支付的,当然也不在限制之列。我们不能把正常的义务教育和高学历教育都列为限制之列。

刘贵祥说,我也注意到去年下半年报道说,南方一个孩子考上大学了,要限制他孩子上大学,后来他就交了钱了。实际上这是个误读。我们专门了解了一下这个情况,因为我刚才说了公权力的谦抑性和审慎性,你不能滥用。实际情况是这样,父亲被纳入失信名单,欠人二十多万块钱,他的孩子考了大学,考得非常不错。他朋友跟他聊天的时候说,你得注意啊,弄不好还限制你孩子上大学呢,你欠人家的钱没还呢。这样他就自己主动跑到法院,把这二十多万给还了。所以,不管是教育部门也好,还是法院也好,都没有对这种情况采取所谓的限制措施。一些境外媒体还在说“搞株连”,中国的司法是非常文明的,法律制度也是非常文明的,当然不能“搞株连”了,要把握好政策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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