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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体教融合推进的现实困境与应对策略

杨国庆 成都体育学院学报 2022-04-24

编者按

深化体教融合,破除制约我国青少年体育工作的痛点与堵点,不仅需要实践领域扎实推进,也需要理论层面的反思与探讨。有鉴于此,本期推出了3篇“体教融合”专题稿件:南京体育学院杨国庆研究员有丰富的体育行政管理和高等体育院校的管理经验;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卿尚霖巡视员长期从事我国青少年体育的管理工作,参与了《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的起草工作;孙科博士团队成员的研究者由综合性院校体育院系的教师和专业性体育院校的教师共同组成。期望这些不同“经历”者的视角能带来不一样的启发。


杨国庆,研究员,南京体育学院校长,长期致力于体育发展战略、竞技体育文化研究,担任中国体育科学学会青年科技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教育部全国中小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华文化促进会体育文化与产业委员会名誉主任、中国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主任等学术职务。该同志在学术研究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将成果应用于指导体育事业发展,被江苏省委省政府授予一等功五次。近4年来,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项,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5项;以第一作者发表CSSCI论文15篇,其中4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和新华文摘全文转载;其研究成果曾报国务院领导阅批,并多次荣获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中国体育科学学会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三等奖。

摘要

体教融合是体育强国、教育强国建设的重要支撑之一,是时代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体教融合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就必须破解体制和机制上的障碍,形成多方参与、多主体协作的新利益格局。研究分析了体教融合利益相关者的构成,剖析了不同利益主体在体教融合进程中面临的困境,提出了体教融合利益相关者的平衡与协调策略。研究认为,体教融合的核心利益主体是基于政府、学校、社会三个层面构成的结构关系,三者对体教融合未来发展影响深远。针对体教融合落地生根问题,提出要: 以目标融合为导向,以理念融合为引领,以机制融合为关键,以资源融合为支撑,以措施融合为抓手,发挥组合的力量,提高不同利益主体的主动性、包容性、自觉性、能动性、创造性。

关键词: 利益相关者; 体教融合; 学校体育; 青少年体育; 竞技体育; 体质健康; 体育改革; 社会组织 

2020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是中共中央直属决策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相关领域重大工作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其讨论事项均是涉及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重大工作。由此可见,《意见》发布是党和国家对体育和教育事业改革的顶层设计和重大决策部署,无论对于体育工作还是教育工作都具有里程碑意义。《意见》向社会各界传递了关注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强烈信号,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解决学校体育工作现存问题,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强大决心。从《意见》内容来看,所有措施旨在破除青少年体育工作中长期存在的原有思维定势、工作惯性和路径依赖,以新举措、新作为把握体教融合的现实机遇,切实提高育人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一项新的政策要想落地生根,总会面对一些利益冲突,可能会造成一些新的难题和矛盾。因此,在全面开启体教融合新的征程中,如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协调好相关利益主体,破除体教融合的体制机制障碍,是当前体教融合推进过程中十分重要的研究课题。

1

体教融合推进的利益相关者构成

一定程度上,“体教融合”是我国竞技体育管理和运行机制的产物,先后经历了“无体教结合阶段”“体教结合,以体为主”“体教结合,教育发力”“体教结合,走入困境”“体教融合”的变迁过程。笔者认为,特殊发展阶段因体教之间不同的诉求,及文化型塑下的管理体制是造成体教融合长期难以产生实质融合的重要原因。体教融合的本质是把竞技人才的培养(体)融合到国民教育体系(教)之中,不同利益主体应该在体育竞赛模式、师资聘用模式、考核评价模式和体育教学模式方面做出适应性改变。当前,体教融合还必须从消除学校体育、各级各类体校、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和社会体育组织四类主体的政策壁垒出发,在组织基础、运行机制和保障体系三个方面一体化推进。可见,体教融合要真正落地,在政策导向、管理方式、职能分配、资源配置、绩效评价上,必须加强部门协同,破除部门利益藩篱。马克思认为,利益是资本化的实在生活中对于价值目标追求的虚拟概念,为满足不同主体多样化需求而追逐的对象,人类奋斗的一切,都与他们的利益息息相关。因此,推进体教融合必须剖析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多元化结构,明晰核心利益相关者在今后工作中的互动关系。

根据爱德华·弗里曼(R.Edward Freeman)的界定,利益相关者是指能够影响组织目标实现或能够被组织目标实现所影响的任何个人或群体。一般来说,利益相关者参与治理的要素包括利益相关者主体、主体的利益诉求、主体的行为和受到组织整体的影响,充分考虑利益主动性、利益相关者重要性和利益要求的紧迫性。从系统的角度分析,一般对核心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进行针对性分析,探究不同利益相关者的首要利益和次要利益,以便得出问题的最佳解决方案。从体教融合核心利益相关者的结构关系(图1)可看出,体教融合政策是不同利益相关者的行动逻辑,政府力量、学校力量和社会力量为外驱动力,推动体教融合的分层实施。然而,每一个核心利益相关者都有各自的首要利益和次要利益,唯有利益融合机制消解利益冲突,才能真正推动青少年体育的健康发展。本研究认为,体教融合的核心利益相关者包含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政府力量,主要包括教育、体育等部门。政府是国家公权力的象征,承载着维护公共利益的基本价值追求,政府力量是体教融合实施的重要推动力,主要包括教育、体育等部门,主要通过科学决策、管理和指导等手段,做好体教融合各项工作制度设计,凝心聚力,全面开创青少年体育发展新局面;第二层次是学校力量,主要包括大中小学和体校,其中,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特色学校、体育运动学校是治理的重点;第三层次是社会力量,主要包括社会组织和俱乐部,通过志愿活动、市场化参与等手段,整合社会资源和市场资源弥补学校资源的不足。

体教融合实施过程中,受不同执行部门、目标群体、制度环境、资源投入力度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形成了政府力量、学校力量和社会力量共同构建的复杂利益共同体。如果不能够形成消弭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差异,体教融合便难以推进。《意见》强调在体教融合实施过程中要坚持“一体化设计、一体化推进”原则,注重“发挥党委领导和政府主导作用”,成立由国务院办公厅、教育部、体育总局牵头,共15个部门组成的部级联席会议制度,这就意味着行政力量是体教融合协调、组织、控制和监督的重要保障,也是平衡、制约各方利益群体的重要手段。因此,如何发挥好行政力量,引入社会力量,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将多方主体转化为利益共同体,以达成政府、学校和社会共同构成的多元共治体系,从而形成政府依法宏观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发展、社会广泛参与的学校体育发展新格局,是体教能真正融合面临的重大挑战。

2

体教融合推进的不同利益主体发展困境分析

2.1

行政部门利益分歧

长期以来,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在首要利益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工作目标的聚合程度不高,因此消除教育部门与和体育部门内部的利益分歧刻不容缓。但从部门利益协同的角度来看,体教融合在基层落实中依然可能存在一定的利益分歧。过去,体育部门在实施体教结合过程中,主要集中培养竞技后备人才、解决运动员的文化教育和退役运动员就业等问题上;而教育部门的工作重心主要是增强学生体质,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等方面。由于目标任务不同,两者在推进体教融合工作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存在着较大差异,故没有真正形成合力。《意见》注重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有助于改变体育部门以解决学训矛盾、退役运动员再就业为利益导向的传统体教结合的价值理念,然而,体育部门分管的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都与青少年体育密切相关。在青少年体育的发展上,体育部门的首要利益目标是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次要利益目标是关注青少年体质健康问题。在后备人才培养方面,体育部门在青少年业余训练制度拟定、青少年业余训练体系建构等工作中,也都以追求“竞技成绩”为根本出发点。

能否形成以教育部门为中心体教融合的青少年体育治理模式,还需要多方协调与整合。在多部门的管理架构下,不同部门之间的工作职能可能因利益诉求不同而存在模糊地带,且落实目标任务的发展机制还不成熟,也可能导致体教融合在实施过程中机制运行效率低下。在发展措施层面,能够兼顾青少年健康成长和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模式并不多,并没有太多非常成熟的经验体系,“南体模式”“清华模式”“混合型模式”和“省队校办模式”都尚处于探索之中,其中有些模式已经证明存在很大问题,甚至面临失败的风险。体育部门或专业体育院校探索的经验,发展措施只能以自我探索为主。在保障机制层面,国家体育总局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有关运动员的工作保障、就业安置的相关文件,呼吁教育部门和社会力量帮扶运动员再就业。但是,受限于大多数运动员文化水平较低,缺少退役后的职业规划,无法从根源上扭转运动员退役后失业的残酷现实。因此,如何将体育系统的运动员转至教育系统培养,彻底解决运动员的培养和安置问题,就需要与之相对应的制度安排。

2.2

学校体育问题丛生

教育,是立国之本,教育强国建设是我国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学校体育是提高青少年健康素质的关键环节。但值得重视的是,学校体育作为提升学生体质健康的有效途径,却是当前教育工作中最薄弱的环节。一段时期以来,学校体育工作饱受诟病,在教育中的弱势地位一直没有改变,尚难取得实质性突破。《意见》第一条就着重指出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面向全体学生,开齐开足体育课。可以说,体育课是落实“健康第一”教育理念的具体措施,也是落实学校体育政策的关键。但现实是,受片面追求升学率等的影响,其他学科挤压了体育课和课外体育锻炼的生存空间,导致学生活动时间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提升。根据全国政协调研的结果,基础教育阶段,体育课给文化课让路的现象长期存在、普遍存在,其中学校体育周课时数达标比例不到教育部规定周课时的65.1%,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初三、高三年级数学、语文周课时数超过教育部规定的学校高达27.2%和76.1%。体育中考实施多年也未得到足够的重视,原因在于不能客观反映学生的健康水平,体育课的教学内容与中考体育的考核指标关联性不强,不能将身体机能的提升转移到形成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这些都是影响学校“开齐开足体育课”的因素。更不乐观的是学生身体健康问题,相关研究表明全国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高达53.6%,高中生近视率高达91.95%,青少年近视率居世界第一位。

《意见》强调了教育系统培养后备竞技体育人才和进行体育赛事设计的重要性,要求整合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建立分学段、跨区域的四级青少年赛事体系,形成校内、校际、跨区域和全国性的“金字塔式”的体育赛事新格局,并提出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深化各级各类体校改革,强调竞技体育人才培养应该从儿童青少年抓起,在教育系统中产生,并注重高水平运动队、省队和国家队的衔接工作。但从现状来看,学校体育作为理想中的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主要基础阵地,短时间内难以形成一只成熟、稳定的竞技体育复合型保障团队,若要求学校投入大量资源培养竞技体育人才,显然又与学校体育的发展背道而驰,也不符合学校的长远利益。从现有经验来看,自1986年以来,我国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已经形成了近300所大学、上千支高水平运动队的规模,但是高校培养出来的运动员竞技水平不高,很难在国际高水平赛事中脱颖而出。例如,从2005年开始,通过高校培养的篮球高水平运动员可以参加CBA选秀,但截止到2020年,进入CBA的大学生运动员不到40人,几乎没有运动员可以成为职业俱乐部的主力,更没有培养出参加国际比赛的篮球运动员。体校作为体育行政系统办教育的典型形式,在我国已有的奥运冠军、世界冠军里,95%以上都有在体校学习培训的经历,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和体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是,由于我国教育质量的快速提高,学生成才路径呈现出多样化态势,体校现面临文化教学质量较低、毕业生就业不畅、办校经费缺乏等问题,普遍出现了生存危机。由此可见,传统的体育系统与教育系统的学校中,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问题均较严重。

2.3

社会力量服务不足

社会组织是今后支持青少年体育发展的重要力量。仅仅依靠学校现有行政力量、教育资源和体育师资队伍很难将体教融合的各项部署落实到位,这就需要广泛吸收社会力量提供服务。学校体育师资主要面临两个问题,第一是体育教师严重缺编,第二是体育教师竞技训练能力总体偏弱。《意见》着重强调竞赛在学校体育中的作用,一是体育课要形成“学”“练”“赛”的总体教学设计,二是学校内外要有相应的赛事衔接。按照《意见》规定,学校要开展丰富多彩的课余训练、竞赛活动,扩大校内、校际体育比赛覆盖面和参与度,组织冬夏令营等选拔性竞赛活动。这就要求更多社会组织进入学校,弥补学校竞技体育组织的不足。但,社会组织人员参与学校体育的准入制度尚不完善,且首先要解决其教育基本理论知识的缺失、教学能力的缺陷(包括教学设计、教学组织、教材教法运用等能力)、学生体育学习评价能力的缺乏、体育实践教学经验缺少等问题。

《意见》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学校体育的发展,为学校更好地整合各方资源提供了良好的制度环境。但,社会力量参与学校体育的内容不仅仅是体育课或体育竞赛,而应该是以服务为宗旨,解决青少年体力活动不足、学校体育育人功能不强、体育评价机制不畅通等现实问题。但社会体育组织作为社会力量的主要主体,受登记管理双重许可、监管双重负责等社会团体管理制度的限制,缺乏独立的法律地位,依然依附于政府而存在。然而,我国社会体育组织运作的独立性和自主性缺失,资金筹集和专业服务水平较差,内生动力不足,自治水平和自我管理的能力还较弱。这种情况下,社会体育组织仅仅依靠政府资金支持、税收优惠、特许经营、专项补助等手段参与学校体育,而不从内部治理、程序优化、团队管理、品牌培育、公信力建设等方面实现突破,其是否有能力承接学校体育公共服务值得商榷。进而,学生和家长对社会体育组织融入学校体育的参与度和支持度较低,短时间无法接纳社会力量为体育教学、竞赛或培训提供指导,甚至质疑或抵触体育社会力量进校园。因此,建立社会力量与学校共建、共治的长效服务机制刻不容缓,在社会力量进入校园的准入标准还没有确定情况下,引导、扶植和培育具备承接体教融合高质量发展需要的社会体育组织尤为关键。

3

化解利益冲突推进体教融合的策略

3.1

以目标融合为导向,提高不同利益主体的主动性

当前青少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经历者,也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生力军,直接影响到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伟大目标的实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战略高度,尤为关注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要求有关部门一定要真抓实干,真正做到目标明确、责任清晰、精准发力,为新时代青少年全面发展设定了时代坐标。如前所述长期以来,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在青少年体育发展目标上存在差异,两个部门不能通过有效整合实现体育和教育资源的最优化配置。深化体教融合,需要首先在发展目标上进行融合。第一,体育要回归教育本位。体育的本身就是身体的教育,对身体的整体塑造就是一个教育问题,在教育体系中的地位应该是首要的。因而,通过教育手段提升体育竞技水平,就要充分发挥和拓展学校体育的育人功能,利用体育课、体育锻炼和体育竞赛等手段全面提升青少年的体育素养,开辟一条全新的国民教育体系培养优秀竞技体育人才的路径。第二,体育是教育目标实现的抓手。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教育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只有体育主动与教育在价值、功能和目的上充分融合,才能打造新型的青少年人才培养工作体系,共同推进青少年健康发展。这就要求,体育部门要配合教育部门学校体育教学改革工作,积极推进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为青少年提供公共体育产品,在社区体育公共空间创造各种条件和要素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第三,体育和教育从单一融合向多元融合转变。体教融合整合了政府、学校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学校体育,促使政府、学校、社会和市场要明确共同的靶心,在目标任务上实现有机统一,增强体育教育事业发展的动力。

3.2

以理念融合为引领,提高不同利益主体的包容性

近年来,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在学校体育、青少年后备人才培养、体育赛事等方面的合作也有了一定的基础,但理念层面缺乏深度融合的核心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深化体教融合,就必须革新育人理念,不能将其理解为教育和体育两个行政部门工作理念的简单叠加,其事实是一场涉及多利益主体的“化学反应”,要将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各自的优势转化为共同优势。要将推进体教融合向纵深发展成为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不同利益相关者要形成合力,必须牢牢把握思想理念融合这一引领,在理念更新上与时俱进。第一,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体教融合的提出,是建立在体育锻炼可以通过生理神经、认知调节、社会适应和健康干预等科学精神的基础之上,体育锻炼在青少年健康成长中发挥着保障性作用。“健康第一、全面发展”作为我国教育和体育事业发展的理念导向,成为青少年健康促进和塑造人格的实践指南。第二,确立学校体育核心地位理念。学校体育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要帮助所有青少年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全面认识学校体育在体育锻炼和后备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价值,着力解决青少年体力活动不足、学校体育育人功能不强和体育评价机制不畅等现实问题,必须将体教融合作为推动学校体育大发展的抓手来谋划推动,确立学校体育在教育事业发展中的核心地位。第三,树立多元开放融合的发展理念。要解决学校体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现实问题,需要教育部门主动协调,以体育师资专业性、体育课程合理性、体育竞赛连续性和体育考核科学性为目标,建立多元主体参与学校体育发展的对接机制,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长效机制,彻底改变学校体育面临的诸类问题。

3.3

以机制融合为关键,提高不同利益主体的自觉性

《意见》为青少年体育和健康发展描绘了一幅美好愿景,但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在青少年体育发展上都有相对独立的发展思路,各自为营的工作逻辑会成为体教融合改革推进的阻力。因而,深化体教融合通过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破除原有束缚和障碍迫在眉睫。要建立健全体教融合的运行机制,必须发挥党委领导和政府主导作用,形成多部门联结、多主体参与、多要素发力的新格局。第一,建立规范化的部门联动机制。部门联动是政府提高行政效能的手段之一,是为了充分发挥不同职能部门的协同作用,规范化地推进体教融合各项任务按期、按质完成。当前,国务院已经同意建立以国务院办公厅、教育部、体育总局为牵头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和政策建议,以便及时、高效地解决存在的难题。各级地方政府也应该成立与之相对应的联动机制,加强不同部门、不同主体的沟通,共同推进体教融合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第二,健全清单式的责任落实机制。全面落实体教融合,要抓好各级政府落实青少年体育事业发展的主体责任,以责任主体分类、时间节点明确、机制运行顺畅为标准建立责任清单,将体教融合的重点任务细化到部门、学校或社会体育组织,实现对体教融合政策执行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第三,健全常态化的监督机制。建立不同层级的体教融合评估制度,对不同地区的政策落实情况展开量化评价,完善责任追究的制度体系,对责任人的职能、权力和责任进行量化考核,真正形成激励先进、鞭策落后的鲜明导向,有力激发体教融合的内生动力。

3.4

以资源融合为支撑,提高不同利益主体的能动性

体教融合发展思路的整体设计具有较高的站位,从广大青少年实际需求出发,强化教育和体育部门的改革,通过资源融合的方式优化体教融合的路径设计,实现了青少年健康成长和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融合发展的双重目标。教育和体育部门携手在教学体系、训练体系、竞赛体系等多个方面的融合,有利于优质教育资源和优质体育资源的共享。社会力量通过创新资源供给的方式进入校园,实现政府、学校、社会多领域资源向青少年体育工作渗透,弥补单一主体资源不足的现实困境,推进体教融合工作的高质量发展。第一,加大体教融合经费投入力度。政府要将体教融合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和年度重要工作安排,增加体教融合的财政资金投入,专款专用。通过加强财政资金引导,化解青少年体育工作资源储备不足的桎梏,切实保障体教融合的资源基础。第二,加强体育和教育资源的互通共享。对教育部门而言,在青少年健康成长方面积累的经验,在为后备人才选材等业务上予以互通,扩大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队伍的基数;对体育部门而言,在后备人才培养工作中积累的经验,为教育部门在训练保障、赛事组织、场地供给、师资培训等业务上予以资源共享。第三,广泛吸收社会资源进入校园。当前,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已经达到53万所,各级各类在校生2.8亿人,学生数量庞大,仅仅依靠教育部门、体育部门、学校的力量很难为学生提供精准的体育服务,这就需要社会资源和市场资源。相关职能部门可以通过完善制度的方式,优化社会体育资源的利用,提高和促进体育资源的利用率和有效率。

3.5

以措施融合为抓手,提高不同利益主体的创造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提出了“四位一体”的新目标体系,充分体现出教育应当是一个让人享受快乐的过程,在措施上应该与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新目标进行全方位对接。在体教融合的发展思路上,应该以青少年健康成长为中心,逐步形成学校、传统特色校、体校、高水平运动队紧密衔接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理顺政府、学校、专业运动队、社会机构之间的关系,消除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壁垒。第一,要让学生从繁重的学业压力中解放。《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指出了学校评价中唯分数论的顽瘴痼疾,过分强调文化课成绩,必定将学生的培养过程简单化,忽视学生参与体育的积极性。体教融合迫切需要释放学校体育的生存空间,将一些文化课以选修课的形式开设,减轻学生的学业压力。在保证开齐开足体育课的基础上,提高课外体育锻炼、体育竞赛活动的质量,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切实提升学生加强体育锻炼的积极性和能动性。第二,健全学校体育意外伤害预防与处置机制。《意见》鼓励学校重点发展足球、篮球、排球等集体类项目队伍,然而,体育活动本身具有一定的危险性,这些集体类项目更容易引发体育意外伤害事故,这就需要明确意外伤害的责任问题。学校和社会体育组织应该共同制定学校体育意外伤害事故预防措施和事故处置程序,共同维护学校安全,保障学校体育教学秩序,达到静心育人的基本目标。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试行学校体育意外伤害保险制度,通过体育彩票公益金、学校集体缴费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方式筹集资金,实现在校学生的统保,为体教融合的落地生根保驾护航。第三,多主体协同发力,保障后备人才培养质量。体育部门在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方面,已经形成了体能训练、负荷监控、营养保障、运动心理、康复医学为一体的竞技体育复合型保障团队。高水平运动队被纳入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序列后,高校可以与体育部门联合成立竞技体育复合型保障团队,投建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高校训练体系和保障体系。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发展的核心是后备人才培养。这就必须畅通体育后备人才输送渠道,实现体校、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省队、国家队有效衔接,调动高校、社会以及社会力量参与竞技体育的积极性,真正实现向全社会开放选拔国家队运动员的竞技体育发展新模式。

4

结语

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意见》,并由体教两个主管部门颁布,是我国青少年体育事业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其开拓了中国体教融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新视野,在国内学术界引起了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成为学术研究的一大热点话题。今后,随着体教融合改革的持续推进,构建形成以利益相关者理论为指导的利益共同体融合体系已成为当务之急。研究认为,政府行政力量的相互作用将影响到体教融合今后推进的进程,学校体育课、课外体育锻炼与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模式转变将成为体教融合的核心抓手,社会组织力量的壮大将为体教融合落地生根提供更多的支撑。从长远看,我们在实施体教融合的过程中,必须充分协调好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完善不同利益相关者参与体教融合的激励措施,扎实有效地推进有效融合,不断探索、不断总结、不断创新,这样才能冲破壁垒制约,真正实现体教融合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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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体育学院学报

编辑丨魏珂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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