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了】我市低保、特困供养标准上调啦!县区具体标准在这里
好消息!
平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近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下发通知,安排部署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及特困供养省级补助标准工作。
通知要求,新的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均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6月底前提标资金补发到户。
快看看到底涨了多少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全市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提高7.6%
崆峒区由420元提高到452元,
其他六县由369元提高到397元。
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6.3%,由3500元提高到3720元。
一、二类对象月补助水平分别由292元、275元提高到310元、290元,三、四类对象补助水平不再提高。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城市特困供养省级补助标准提高7.6%,由7032元提高到7566元。
农村特困供养省级补助标准提高7.6%
其中:集中供养年补助标准由5420提高到5832元,分散供养年补助标准由4255提高到4578元。
市、县配套每人每年不低于600元,省级补助标准和市、县配套资金落实后,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6432元,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5178元 45 31379 45 14160 0 0 5837 0 0:00:05 0:00:02 0:00:03 5836
同时,各县(区)要依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参照当地日常生活照料、养老机构护理费用或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分三档制定护理照料标准。
此次提标工作中
我市将从
信息核对
入户调查
邻里走访
家庭困难状况评估
民主评议
长期公示等
环节着手
核准
家庭收入
财产状况等
严禁不经调查直接将任何群体或个人纳入保障范围
杜绝以民主评议票数多少定保障对象的“粗放式”做法
精准认定农村低保一、二类家庭即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力的家庭和农村特困供养人员,确保兜底保障对象准上加准。
按照“低保兜底一批”的要求,切实兜住基本生活网;对剔除低保金收入后家庭收入高于农村低保标准的三、四类对象和“五有”情况的低保家庭,全部退出保障范围,确保农村低保三、四类对象准之又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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