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印发《浙江省培育建设数字工厂试行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数字化改革和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2.0版,加快推进数字经济系统产业大脑信息业分区建设,探索数字工厂培育建设,打造引领数字产业化发展的新标杆,强化对未来工厂、未来农场、未来实验室和未来市场的创新赋能,着力构建以数字经济为核心的现代化经济体系,奋力打造全球数字变革高地,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研究制定了《浙江省培育建设数字工厂试行方案》,现予以印发。
一、主要目标
面向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服务业、数字技术应用业、数字要素驱动业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领域,以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数据资源、算法算力等作为关键战略资产,以高质量发展和核心竞争力提升为目标,从2022年起,每年探索认定10家左右、试点培育30家左右数字工厂,示范引领数字产业化创新发展,赋能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发展,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成为全球数字变革高地建设和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展示窗口。
二、建设要素
数字工厂是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以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主要使能技术,以数字技术产品和服务供给、数据价值创造、数字生态营造等为核心业务模式,推动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水平,引领数字产业化发展的现代化新型组织。基本建设要素参考如下:
(一)基础实力。推动企业运营效率逐步优化,行业竞争力稳步提升,营收规模、利润率、生产效率等指标向好,进一步做大做强;加快企业核心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迭代升级,进一步抢占市场,擦亮企业品牌,提高企业品牌知名度、美誉度、用户忠诚度,积极争创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浙江制造精品等荣誉。(二)数字创新。坚持数字创新作为首位战略,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围绕研发人员、高学历人员、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和科技型领军人才引进,提升科研队伍素养,增强企业研发实力。建立完善技术创新路线图,加快突破一批关键技术、探索新兴颠覆性技术,形成一批专利、标准,实现核心技术和产品安全可控,积极申报国际国内发明专利、创新类重大专项,以及首台(套)产品等。
三、建设路径及措施
(一)加强建设指引。顺应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趋势,结合我省实际,聚焦基础实力、数字创新、数字管理、数字生态、数字赋能等方面,制定数字工厂建设要素,为数字工厂培育创建提供参考依据。
供稿 | 数字经济处
责编 | 朱琼瑜
编辑 | 吴夏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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