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 | 共享新机遇 共谋新发展 共创银行理财业新未来
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党委副书记、总裁
成家军
历经近20年的发展,银行理财业1已成为我国资管行业乃至整个金融行业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与公募基金、信托、保险资管产品等其他类型资管产品相比,银行理财产品(以下简称“理财产品”)的投资者覆盖面广,且存续规模居各类资管产品首位。我国经济社会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银行理财业承载着资管行业服务实体经济、助力经济转型与绿色可持续发展、承担人民财产托付的光荣使命。在国民经济转型升级、实体经济融资需求多元化、人民群众财富保值增值需求旺盛的背景下,银行理财业面临着新的挑战与发展机遇。
稳中求新,银行理财市场平稳向好发展
我国银行理财业坚持“受人之托,代客理财”的职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稳妥推进业务规范转型,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参与塑造和完善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投资体系,持续培育长期理性和价值投资理念,高质量发展进程不断推进,呈现稳中向好态势。
(一)银行理财市场规模趋于稳定,理财公司异军突起
截至2021年6月底,我国325家银行和20家理财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存量为3.97万只,存续规模为25.80万亿元,同比增长5.37%,理财市场总规模趋于稳定(见图1)。自2019年5月首批理财公司正式获批开业后,历经两年的发展,我国理财市场已有28家理财公司获批筹建(含4家外资控股理财公司,见表1),较2020年同期增加8家;理财公司产品存续规模为10.01万亿元,占理财市场总规模的38.80%。理财业务公司制改革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措施,也是落实资管新规2、推动理财业务回归本源的重要抓手。理财公司的异军突起有利于完善我国金融体系,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为资管市场的发展注入了新生力量。同时,随着银行保险业开放措施的陆续落地,一批有特色、有专长的外资财富管理机构将进入中国市场,理财公司将进一步提升产品研发、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能力。
(二)业务转型进展显著,产品结构不断优化
2021年是资管新规过渡期的最后一年。依据资管新规,银行在大力发行净值型产品推进转型的同时,加快保本理财产品、同业理财产品的处置。截至2021年6月底,保本理财产品仅存0.15万亿元,同比下降90.68%;同业理财产品仅存2718.80亿元,较2021年初下降30.45%,同比下降62.78%。符合资管新规导向的净值型理财产品发行力度不断加大,截至2021年6月底,此类产品存续规模为20.39万亿元,占比为79.03%,较2021年初和2020年同期分别提高11.75和23.90个百分点(见图2)。
理财产品在产品期限、运作模式等方面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明显改善,产品体系进一步丰富。一是长期限产品发行力度稳步提升。2021年6月,全市场新发封闭式产品加权平均期限为281天,同比增长39.99%。二是开放式产品规模及占比不断上升。2021年上半年,开放式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占比达93.90%,同比增长10.09%。三是固定收益类产品存续规模及占比持续增加。截至2021年6月底,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存续规模为22.75万亿元,同比增长15.04%,占全部理财产品存续规模的88.18%。
(三)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积极探索绿色理财产品
银行理财业在稳健转型发展的同时,也通过多种途径支持我国实体经济发展。从资产配置情况看,截至2021年6月底,理财产品投资债券类资产(包括债券和同业存单)19.29万亿元,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3.75万亿元,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等权益类资产1.17万亿元,分别占总投资资产的67.31%、13.08%、4.08%,实现理财资金与实体经济融资需求有效对接,持续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见图3)。
近年来,银行理财业大力响应国家政策号召,通过认购绿色债券、投资ESG股票、创新非标投资模式等多种资产配置方式,积极践行社会责任投资,参与塑造和完善ESG投资体系,助力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2021年上半年,理财市场新发行ESG主题理财产品18只,累计募集资金超过100亿元。截至2021年6月底,全市场ESG主题理财产品存续规模超过400亿元,较2021年初增长约50%,同比增长214%;理财产品投资绿色债券800余只,规模超过2000亿元,较2021年初增长16.79%,同比增长26.46%,为我国绿色产业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除了实现财务投资目标,还兼顾了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等多重目标。
(四)投资者队伍继续壮大,投资收益保持稳定
截至2021年6月底,我国持有理财产品的投资者4数量达到6137.73万个(见图4),较2021年初增长47.45%,同比增长137.71%。其中个人投资者为6114.09万人,较2021年初增加1965.99万人;机构投资者为23.64万个,较2021年初增加9.26万个。
2021年上半年,理财产品收益率保持稳健,其中6月理财产品加权平均收益率为3.52%。2021年上半年,理财产品累计兑付客户收益4137.51亿元,其中理财公司产品累计兑付收益779.33亿元,同比增长874%。随着产品结构的改善和机构管理能力的逐步提升,理财产品将进一步发挥其自身特点,在为投资者提供更加专业化服务的同时,拓展金融投资深度,对投资者财富实施跨时期、跨市场的优化配置,不断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稳健的投资理念。
(五)监管规则逐步完善,严监管、强监管成为常态
近年来,监管部门高度重视银行理财业务发展,在根据资管新规确立的行业管理框架下,制定了一系列补充与细化的行业监管制度,监管环境持续优化。自2021年以来,一是先后出台《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理财业务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理财产品销售行为,明确现金管理类产品监管标准。二是加强内控合规管理和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组织开展银行业保险业“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活动,夯实银行保险机构稳健合规经营根基。三是持续通过发挥监管政策引导作用,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发展绿色金融,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四是强化消费者保护,加大对违规展业机构的通报与处罚力度,针对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进行通报。在银行理财监管政策发展脉络中,兼顾资管业务规律与理财特色的监管制度体系得以逐步完善,严监管、强监管成为常态。
勠力创新,紧抓行业发展新机遇
(一)以强化合规经营为核心,筑牢稳健发展理念
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建设对于理财从业机构树立科学稳健投资理念、提高合规风控水平、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具有重要意义。银行和理财公司要在资管新规的导向下不断健全治理体制机制,切实规范治理行为,推动业务规范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一是严格按照银保监会关于强化公司治理体制机制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参与主体特别是新生的理财公司要做好“三会一层”建设,做到科学决策、权力制衡、内控有力,加强内控机制建设。二是有效落实全面风险管理战略,科学制定风险偏好政策及量化指标,构建起全覆盖、全流程、相对独立的风险管理体系,坚决杜绝各类违规展业风险。三是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充分认识和把握资管行业与传统银行业审慎管理的不同特点,塑造稳健、可持续的资管投资文化;持续推进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尽快弥补人才短板,建立健全与公司发展相匹配、可持续的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
(二)以提升竞争力为抓手,着力丰富产品类型
当前,我国资管行业主体日益多元化,客观上存在着竞争与合作的关系。对银行理财业来说,能否研发出真正满足客户需要、增强客户黏性的理财产品,对于打造核心竞争力、抓住资管行业发展的新机遇至关重要。
一是坚持产品创新三原则,以是否有利于服务实体经济、是否有利于投资者权益保护、是否有利于防控金融风险作为理财产品创新的标准。大力提升投研能力,推进建立覆盖宏观经济、行业研究、标的资产的投研一体化体系,培养覆盖固定收益、权益、衍生品等大类资产配置领域的投研团队。应以净值化转型为重要突破口,探索进一步丰富理财产品线,除配置固定收益类资产外,渐进式开展权益等资产配置,满足投资者个性化和多元化配置需求。二是为经济社会绿色转型与发展提供新动能。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未来经济动能将由传统行业转向科技创新、绿色环保、先进制造、基础设施等需要长期资金支持的领域。作为我国金融市场上重要的资金来源,银行理财业在助力国民经济转型升级、ESG绿色金融投资、乡村振兴等领域将有新作为。应持续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布局养老金融产业,开展业务创新试点,发展真正具有养老属性和特征的养老产品。三是建立产品业绩评价体系。随着资管新规的逐步实施和理财产品的不断丰富,开展理财产品业绩评价具有现实意义。理财产品发行机构要运用多策略及量化工具,做好净值回撤管理,提高产品业绩表现,为广大个人投资者提供可持续的理财产品。建立理财产品业绩评价体系有利于促进理性投资,引导理财市场规范转型。可考虑通过产品分类,基于产品收益能力、投资管理能力、市场风险控制、流动性风险控制、合规能力等维度,综合设定评价指标,科学合理设定权重,准确体现理财产品的综合实力。
(三)以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为契机,做实投资者权益保护
客户是银行理财业发展的基础,做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对于行业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是要以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为契机,按照投资人利益优先原则,履行诚信、尽责的受托责任,细化完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坚决落实“将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投资者”相关要求。二是要大力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拓展金融投资深度,普及长期理念和价值投资理念,强化投资风险预期管理,引导投资者全面形成“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需谨慎”的共识,坚决打破“隐性刚兑”预期。三是规范业绩比较基准的确认和使用,强化净值管理。严格规范以绝对数值、区间数值展示业绩比较基准的行为,将投资者教育和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四)以科技创新为机遇,适应科技资管行业新局面
金融与科技始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从业机构要抓住科技创新带来的数字化机遇,加大科技资源投入,在理财资金端、资产端和运营端共同发力。要适应业务转型,稳步推进科技规划,科技系统建设要为业务转型发展赋能和服务。为配合落实关于理财产品销售管理的监管要求,厘清各方责任,强化销售管理,理财登记中心着手建设理财数据中央交换平台,以“统一联网模式、统一数据标准、统一存储备份”为核心,解决行业数据交换标准不统一、接口不规范等痛点,满足对理财销售行为全面登记的监管要求,提高市场运行效率。未来,依托银行体系强大的客户基础,理财公司将借助科技创新力量,强化销售渠道建设,开创产品优势与渠道优势的市场新局面。
坚守初心,共创银行理财业新未来
理财登记中心作为我国银行理财市场的基础设施,在协助加强理财业务监管、促进理财业务规范发展、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理财登记中心将继续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服务监管、服务市场、服务投资者的职能定位,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在维护银行理财市场健康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一)强化监管服务,充分发挥监管支持机构作用
第一,加强数据治理,提升理财信息登记质量。持续加强数据标准规范建设,深入推进系统直联,严格开展登记质量核查。当前,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已与800余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专线联网,正在与多家银行的业务系统实现系统直联,进一步增强理财信息登记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定期向存在登记质量问题的市场机构发送提示函,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全市场的登记质量情况,定期召开登记质量通报会,对各市场机构登记质量综合得分情况进行公示。通过建立理财登记客服专线、组织登记业务培训,及时解答问题并督导问题整改,进一步提高理财信息登记质量,为监管部门充分、全面了解银行理财市场打下坚实基础。
第二,加强统计监测分析,发挥数据资源价值。针对监管重点、行业热点问题,主动研究分析、反映市场关切,形成一系列服务监管的报告、报表,保持统计监测工作的良好质效。及时向市场发布权威信息,通过中国理财网·理财20+论坛(以下简称“理财20+论坛”),建立理财市场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发布体系和机制,发挥权威数据在加强市场预期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第三,加强系统建设,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坚持以建设一流的银行理财市场基础设施为使命,不断加强系统建设,健全业务制度,强化流程管理,为监管制度落地实施提供支持。目前,已初步建成理财信息登记、市场统计监测等系统,实现了对理财产品的无纸化、全流程、穿透式登记和全市场的动态风险监测。截至2021年6月末,理财登记系统已累计登记理财产品196万只,理财产品投资交易、底层持仓和投资者身份信息3.27亿条。
(二)强化市场服务,深度参与理财市场规范化建设
第一,办好理财20+论坛,搭建专业研讨平台。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理财登记中心会同理财公司发起设立理财20+论坛,旨在传导监管政策,凝聚行业智慧,强化行业自律,推进行业交流。目前论坛各项工作开展顺利,发起机构定期举办研讨会,已分别就投资者教育保护、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及业绩评价方法、加强ESG建设等行业转型热点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同时依托行业资源和专家智库,开展了一系列前瞻性、针对性和系统性的专业课题研究,切实发挥研讨平台和专家智库作用,努力成为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
第二,推进理财信息披露行业平台建设。信息披露是实现“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重要基础,是理财产品打破刚性兑付、实现净值化转型的重要环节,更是防范风险、促进银行理财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为落实监管政策要求,规范市场行为,解决理财市场转型发展中的痛点和难点,理财登记中心牵头制定银行理财信息披露统一标准,在资管新规、理财新规5的基础上对信息披露工作内容进行细化明确,不断提升银行理财信息披露规范化程度。同时,依托中国理财网搭建行业统一的第三方信息披露平台,支持和引导理财产品发行机构特别是各理财公司通过统一的平台开展信息披露,推动行业透明度提升,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权威、可靠的信息披露渠道。
(三)强化投资者服务,完善银行理财投资者保护机制
加强投资者教育、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服务好人民群众财富管理需求的重要保障,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
一是优化中国理财网查询服务,有效防范理财业务“飞单”。投资者通过中国理财网查询所有理财产品的登记信息,核实所购买理财产品是否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的正规理财产品,有效防范虚假理财产品和“飞单”,这是切实维护理财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利益的重要环节。理财登记中心力争通过中国理财网这一主要阵地,持续优化、完善功能,做到查询界面更友好、查询方式更便捷、查询内容更权威。积极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引导投资者正确认识金融产品,提高金融知识水平,提高风险意识与防范能力。
二是推动投资者画像和投资者风险评级研究工作。根据监管要求,理财产品销售机构应当对非机构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确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职责。理财产品销售机构应根据投资者的问卷信息计算得出投资者的风险评级结果,向投资者推荐可以购买的产品类型。鉴于市场上缺少统一的投资者风险评级标准的现状,理财登记中心将深入开展投资者画像和投资者风险评级研究工作,推动建立理财产品风险评级的市场化标准,助力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落到实处。
百舸争流千帆竞,借海扬帆奋者先。理财登记中心将与理财市场主体携手并肩,紧抓机遇,砥砺奋进,稳步推进改革创新,共创银行理财业新未来!
注:
1.目前我国银行理财业的市场主体主要包括发行理财产品的银行、银行成立的理财子公司以及外资控股理财公司等。
2.资管新规即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
3.以下简称理财登记中心。
4.投资者相关信息仅统计2018年10月1日之后发行的理财产品。
5.理财新规即《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6号)。
◇ 本文原载《债券》2021年8月刊
◇ 责任编辑:郑砚文 刘颖 印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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