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村资讯丨客官注意啦!2021年度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遴选工作申报开始
1.基本条件。在工业园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成立十年以内;获得过私募股权投资或产业投资,且实缴到位;企业未上市(包括国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以及境外资本市场);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2.优选条件。所在行业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先导产业或新经济新模式;企业经营管理稳健;颠覆式创新能力强;创新成果显著;未来爆发式成长的可能性大;入选苏州市瞪羚计划企业。
1.申报单位曾获得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在发改委备案的创投基金的直接投资;
2.申报单位采用协议控制(VIE模式)或设立特殊目的公司(SPV模式),在海外设立离岸公司进行募资;
3.申报单位获得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非控股投资,投资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货币)。
1.企业申报。申报企业自主申报,在线填写项目信息表,并上传相关材料,同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2.主管部门初审。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照基本条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审核内容主要包括:上报材料的完整性;企业是否符合基本条件(企业估值无需审核)。
3.专家评审。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评审工作分为基本条件评审和优选条件评审。通过基本条件评审的企业进入根据优选条件评审。优选条件评审采取会议答辩的方式进行。
4.发布名单。发布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名单。
5.动态管理。已列入2020年度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名单的企业可自主选择参加本年度复核,复核流程和要求与本年度遴选工作一致。不参加复核的企业不再列入2021年度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名单,不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1.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申请书;
2.企业最新一轮股权融资材料或其他估值材料;
3.企业验资报告或其他投资款到位材料或企业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核准通知书;
4.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
5.知识产权列表及核心知识产权证书;
6.承担市级以上科技项目列表。
1.申报单位登录“苏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kjxm.szkj.gov.cn),在线填写项目信息表(项目信息表为通用格式,各申报单位在无内容填写的表格中可填“0”或“无”),并上传项目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申报项目经由单位管理员、地方科技主管部门逐级推荐。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17:00,建议申报单位于9月27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并提交,保留足够时间审核和修改。
2.系统审核通过后,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统一用A4纸打印,按序简装装订成册(详见附件2),于10月12日17:00前递交园区企服中心(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5号窗口。
3.会议答辩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园区企服中心
热 线 67068000
许 春 67068015
沈志刚 67068012
姚 飞 67068017
园区科创委
卢 旭 66681626
邹和成 66681681
苏州市科技局
高新处 65227947
系统技术支持
市科技服务中心信息科 65236208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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