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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减免6个月租金!BioBAY服务业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看过来~

BioBAY
2024-10-10



关于减免

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租赁苏州生物医药产业园租金的通知 


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为落实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财金〔2022〕271号)、市政府《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府〔2022〕4号)和园区管委会《园区管委会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影响稳经济促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苏园管〔2022〕5号)要求,根据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减免2022年国有房屋租金操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苏财资〔2022〕26号)和苏州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减免2022年承租国有物业租金的通知》(苏财资〔2022〕3号)和《园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减免2022年承租国有物业租金的通知》(苏园办〔2022〕2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帮助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苏州工业园区生物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公司”) 及苏州工业园区百诺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诺公司”),对符合政策条件的承租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实行房租减免。具体办法如下:


一、减免对象
承租生物医药产业园场所,与生物公司、百诺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在租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本通知“小微企业”依据工信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予以确定;“个体工商户”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予以认定。“服务业”是指苏州市统计局《苏州市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所列的14个行业门类(国民经济行业分类F-S)。


存在间接承租情形的包括:(1)合同承租方属于上述减免对象,同时也是最终实际经营承租方的,可直接享受合同租金减免;存在间接承租情形且间接承租方中有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合同承租方应将享受的减免租金相应落实到符合上述条件的最终实际经营承租方。(2)合同承租方不属于上述减免对象,但存在间接承租情形且间接承租方中有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合同承租方应将减免租金政策落实到符合上述条件的最终实际经营承租方。合同承租方落实到符合减免条件的最终实际经营承租方部分的相应租金予以减免。
二、减免期及减免金额
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的租金全免,自2022年9月1日起租金按租赁合同约定正常计收。
三、租金减免办法
1. 承租方已支付租金的,减免的租金经双方协商一致,优先从合同期内后续未缴纳租金中抵扣。后续未执行合同租金不足以抵扣或承租方要求返还的,由生物公司、百诺公司返还。2. 承租方未支付租金的,由生物公司、百诺公司按合同涵盖的租期范围,直接减免相应月份的租金。
四、租金减免的程序


(一)申报方式及审批流程


1. 承租方将以下申请资料打包上传:   
  • 申请书(加盖公章,申请表模板请见文末附件1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所属行业类别证明(工商或税务认定等自证并加盖公章)服务业认定标准:
    1、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企业登记资料查询表中列示的所属行业及行业代码符合减免服务业范围的,则认定为服务业;查询路径如下:苏州工业园区一网通办APP—企业档案查询—企业基本信息查询—搜索企业名称;
    2、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备案登记的行业符合减免服务业范围的,则认定为服务业。查询路径: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国标行业。
  • 2022年2月员工社保证明(公积金网站下载)“小微企业”从业人员数量标准:单位参保证明;查询路径: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业务——单位证明打印——单位参保缴费人员汇总参保证明打印。(个体工商户忽略,如已满足服务业小微企业资质可不提供)
  • 企业需提供2021年审计年报(加盖公章)。(个体工商户忽略,如已满足服务业小微企业资质可不提供)
  • 若有转租(孵化器、众创空间及其他),对其入驻企业的租金减免方案(加盖公章)


申请资料上传网址:

http://biobaywx.biodiscover.com/biopos/frontend/web/rent/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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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生物公司、百诺公司审核,报相关部门批准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实施2022年疫情期间租金减免。


3.申报但审核未通过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应在收到邮件审核通知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向生物公司、百诺公司提出异议,逾期视为认可生物公司、百诺公司审核结果。  (二)其他事项:
1、疫情期间已享受免租期、政府房租补贴政策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按相关部门的规定,将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2、“疫情期间房租减免”是一项疫期惠企的政策性工作,申请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应如实申报,若填报错误或填报信息失真,生物公司、百诺公司将追回减免租金,申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不良后果。


3、租金减免申请批准后,生物公司、百诺公司将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内容包括租金减免的期间、金额和减免方式等。


4、生物公司、百诺公司保留对本通知、补充协议及未尽事宜的最终解释权。


上述事项,如有疑问请联系李女士:0512-62956166                         苏州工业园区生物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百诺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二O二二年六月六日


相关附件请点击【阅读原文】进行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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