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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N观点|那些年,金庸小说给我们的法律启示——为了不忘却的纪念

何东闽 金诚同达 2022-03-20

企业公章别盗用

金庸江湖里,各大门派几乎都有自己的“公章”,大企业像丐帮有打狗棒、明教有圣火令、日月神教有黑木令,中小企业像峨眉有玄铁指环、五仙教也弄出一面五毒旗,还明里暗里的搞出一套“谁拿公章谁就是法定代表人”的规矩。

表面上看是图个仪式感,实际上谁也吓唬不住,还经常被竞争对手/内部员工/关联企业盗用。结果,签下来的不平等条约最终都要企业自己买单。

单说号称江湖第一大社团法人的丐帮,短短30年时间,公章就丢了2回。先是竞争对手杨康拿着公章自称法定代表人,让堂堂北丐差点变成南丐;后是商业间谍霍都打入企业内部,竞争上岗差点当上CEO。好在实际控制人够强势,勉强挽回了局面。

有没有发现,真正基业长青的大集团,比如武当、少林,压根就没公章,(张三丰带了快100年的铁罗汉最多算是人名章)从根本上就断绝了盗用公章的可能。


公司进行股权激励创始人别丢了控制权

还记得下面这段吗?


童百熊道:任教主是本教前任教主,身患不治重症,退休隐居,这才将教务交到东方兄弟手中,怎说得上是反教大叛徒?东方兄弟,你明明白白说一句,任教主怎么反教,怎么背叛本教了?


童长老,你认识王石吗?

日月股份前任董事长我行总半辈子筚路蓝缕,好不容易把一个合伙企业干成了A股上市公司。结果在股权激励问题上,不够慎重,直接把护教神功激励给了接班人不败总。结果既丢了企业控制权,又丢了人身自由权,还背上了叛徒的骂名。要不是外部资本令狐基金足够强势,再加上不败总心系小鲜肉,我行总岂能东山再起?

做企业还是要多学学长乐帮的贝大夫。虽然企业规模没法和日月股份比,但好歹也是当地龙头企业。石破天不过就是个背黑锅的挂名法定代表人,江湖上谁不知道贝大夫才是实际控制人?小日子过得不要太舒服。


商业秘密保护靠制度也靠意

江湖上,各家各派都有自己的技术秘密,商业价值高的往往觊觎者众多。鸠摩智为了一套六脉神剑,明抢暗偷、绑票威胁,还要放火烧了活剑谱;为了凌波微步,逍遥派的姻亲慕容博反向工程了半辈子。

各大企业为了保护商业秘密,也是下了血本。商业秘密要是被偷了,是要动刀子拼命的。不信你看,昆仑总经理何太冲在做技术测试时,仅仅因为路过的苏习之远远看了两眼,就派出六大弟子千里追杀。

可是,再严厉的制度,也挡不住员工缺乏保密意识。少林寺的制度够规范了吧?可一个小沙弥就泄露了一句“一梦如是”,结果不但弄丢了核心技术秘密易筋经,还辗转造就了一名有力竞争对手游坦之。人家上门踢馆时,用的都是少林首席科学家达摩老先生留下的核心技术。

要说少林寺也是倒霉,小的不争气,老的也不靠谱。像扫地僧这种员工,明明发现了商业间谍,愣是30年都不举报,家里有矿啊?

同是出家人,看看人家马钰道长这保密意识。


梅超风又道:姹女婴儿何解?马钰猛地省悟她是在求教内功秘诀,大声喝道:邪魔外道,妄想得我真传。快走快走!


推定解释别滥用

诉讼中,有不少当事人喜欢自说自话,把所有的事都按照自己的想法解读一遍。挂在嘴边的经常是:这件事除了这个意思,还能是什么意思?到了法庭上,往往要吃亏。

有句话说的好,从理论上讲,理论和实践没有任何差别。而在实践中,二者天差地远。推理和事实,中间差了100个柯南。

郭大侠就是典型的例子。平时倒是个冷静的人,一旦涉诉,就把自己的想象当事实了。什么“十”是“黄”字的起笔,横竖横折三笔是“東”字的起笔。凶手除了黄老邪,还能是谁?口口声声说排除了合理怀疑,连蓉儿的话都不听了。结果呢?

诉讼是一门艺术,但绝不是演讲艺术。法庭力争还原事实,但律师绝不是侦探。


结语

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

君子分别,不发悲音。

华语文坛少了一位巨擘,但侠迷们实在无需太过悲伤。

九十四岁高龄笑别尘世,留下十四部天书,金庸先生绝对是“出门一笑无拘碍,云在西湖月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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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东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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