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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街探案3》蕴含的劳动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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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劳动三叔


春节上演的《唐人街探案3》(以下简称唐3),明显比《唐人街探案》成熟了许多,具有了国际大片的范儿,给人诙谐幽默的同时,探讨并揭露人性的善恶,看电影过程中,三叔不仅想起了李宗盛的《凡人歌》中唱到的“道义放两旁,把利字摆中间”。如果说,这只是一个凡夫俗子的本能境界的话,唐3进一步揭示了人性深处丑陋的一面:贪婪、利欲熏心、背信弃义,并由此引发出其对立的一面:无私、职业操守、奋力抗争,可以说完美地诠释了我们所处的世界。除此之外,电影里还蕴含了典型的劳动法问题,反正是过年嘛,三叔就带着您探讨下,权当娱乐。


唐3中,唐仁、秦风的出场可谓是惊心动魄,刚出机场,就被两波黑帮作为攻击或保护的对象开始打打杀杀,很符合过年热闹的情景,三叔看到这里的时候,认为用两个词就可以总结:闹腾、荒诞。尽管听说日本的黑帮势力很大,但三叔略有了解,日本的黑帮很讲规矩,也非常有秩序。可以说,唐3延续了原来的贺岁片风格,在大家欢聚喜庆的春节,逗人解闷开心。

反观发展历程,唐1基本上是一逗人解闷开心为主的电影,这种类型的电影,初看的时候会让你哈哈大笑,但效果之后,觉得没有什么味道,难以留下什么印象,如果不作调整,就会“山珍海味老吃也会烦”,所以“艺术与时代不能离太远,要创新要发展……”因此,唐3必须有所改变,通过诙谐、荒诞的表象,去揭露社会的真实性、现实性,让人在欢声笑语中有所启发,这就体现出劳动法的特性之一:复杂性。当然,复杂性不仅存在于劳动法中,同样也存在于艺术创作等社会现实,比如结合唐3的案情,三叔更倾向于探讨其中的劳动法问题。


唐3看,三叔不仅想起了笑星周星驰,大家喜欢星爷的重要原因,在于星爷基本都是在诙谐、荒诞的表演中,让你体会到哲理层面的意义;在捧腹大笑之余,引发出自己的思考——也就是说,让你自己沿着电影的发展脉络,通过思考参与到后续的情节中。从艺术的角度,这反映出典型的艺术特征之一:留(悬)白(念),即给观众留下个人思考的空间,但从劳动法的角度看,体现出劳动法的特征之二,劳动者的参与性,用规范的语言,就是劳动者的不可替代性。


言归正传,回到唐3。

首先,两波黑帮的交战,充分说明了参与的黑帮成员与所属黑帮之间,是一个极其成熟的组织,有共同的信仰、有共同的追求、有统一的目标、有严格的规则,为了实现目标,能够同心协力去完成一个人难以完成的任务,但这种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也不是劳动法保护的对象。根本原因在于这个组织不具有存在的合法性,就是说其存在目的与社会共同认可的价值观是背道而驰的,这只能说是一个组织,但不具有劳动法的基础。因此尽管黑帮成员对黑帮往往很忠诚,但他们之间之间不能构成劳动关系。


其次,唐仁、秦风与渡边胜之间(包括村田昭与Q之间),同样不是劳动关系,也不受劳动法的保护。从“汤”中三人的对话,不难看出,唐、秦与渡边胜之间是雇用与被雇用的关系,需要注意,这里的雇用,虽然很多人认为是劳动法中的规范的对象,但却是一个错误的理解。因为唐、秦与渡边胜之间只是简单、纯粹的交换关系(村田昭与Q之间也一样),渡边胜出钱10亿元,只有一个要求,在法院审判结束前,找出事情的真相,以证明自己没有杀人。这就引发出劳动法的核心问题之一,纯属交换的劳动付出与回报,不是劳动关系,也不受劳动法的保护。基本法理在于:受雇者完全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事,只要能够按时间结点、按约定质量提交任务的结果即可,而整个过程不收雇用人的控制与管理,因此受雇者是利用自己的专业技能,交付自己的劳动成果换取雇用的报酬,不具有劳动者的从属性特征,因此应当归属于承揽关系。


由此,三叔想明白了一个道理:在承揽关系中,雇用方会经常采取按节点验收的做法,经常让人们误以为是过程控制,好像体现出劳动者具有的从属性特征,但实际上,这不属于劳动法的从属性特征。举个例子:工程队承包楼宇建筑,在打地基、盖主体、外装修、内装修的关键节点,都需要甲方进行验收,没有验收就不能进行下一步工程一样。实际上,在每一个大的节点内部,还可以进一步细分出小的节点,显然关注劳动节点并不能证明是劳动关系。沿着这个思路,三叔产生一个新的想法:即把不能再细分的劳动环节称为劳动结点,由不同的劳动结点组成劳动节点。这样就很容易区分劳动关系与非劳动关系了,即关注劳动过程中全部的结点,就是对具体的操作规程有详细要求的,就体现出劳动者的从属性,才属于劳动关系;反之,尽管有阶段性验收,但对于如何实现的操作规程没有要求的,就不属于劳动关系。

(电视剧:《派遣员的品格》)

现实中,还有另外一种情形,虽然对具体的操作规程有详细要求,也体现出劳动者的从属性,但同劳动者接受管理的公司不属于劳动关系——这属于劳动用工的变种,劳务派遣。采取以劳务派遣形式的用工,完全接受用工单位的具体要求和指令,但与用工单位不形成劳动关系。这里需要区分的一对概念,是用工单位和用人单位,其中用工单位是实际接受劳动者劳动的单位;用人单位是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的单位,两者有着本质的差别。结合目前我国的用工,劳务派遣仅限于在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岗位上的用工,其中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再次,是小林杏奈与东南亚商会会长苏察维之间,作为苏察维的秘书,则应当是典型的劳动关系。在电影中,小林杏奈之所以在车上用碎玻璃再次刺入苏察维的身体,最后导致会长失血过多而死,背后隐藏的原因是小林杏奈受到了苏察维的潜规则,即国内很多人难以启齿的职场性骚扰,从小林杏奈的陈述看,苏察维对她进行了长时间的侮辱,而且情节还十分严重;当渡边胜一把抓过小林杏奈,揭开衣领去看小林杏奈的胎记,以确定是否是自己的女儿时,苏察维居然淫笑着说:哈哈哈,他看上你了。在小林杏奈出屋后,苏察维还意犹未尽地和渡边胜说,这些女人啊,只要你对他们勾勾手,她们就会过来的……完全一副对女性不尊重的口吻。


从这里可以看出,职场上下属,特别是女性下属,常常会因为职场压力、生存压力忍辱负重,但是一旦有复仇机会,会不遗余力地下狠手,到这个份上,就不能要求员工履行忠诚义务了,因为当上级违背职业道德,做出丧尽天良的事情后,就丧失了要求员工履行忠诚义务的权利;从这里也可以看出,一旦劳动关系不再纯粹,掺杂了个人情怨,劳动关系就变成复杂的社会关系,甚至会引发扑朔迷离的刑事案件,请职场上的领导者、公司老板们引起重视,尽量确保劳动关系的纯粹性,就是说,不要在职场上掺杂个人感情,从而演化出办公室的爱情悲剧——职场有风险,谈爱需谨慎。


最后,秦风、野田昊都表现出很专业的职业素养与职业操守,但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专属于劳动法的要求,而是社会中存在的任何一个职业都需要的特质。拥有工匠之心、成为大国工匠,只能说明能够成为一名很好的专家,但如果缺少了劳动的从属性,利用自己的专业技能,仅仅进行利益交换,这属于典型的买卖关系,不属于劳动法保护的对象。

(看到这里很泪奔,但不是本文重点)

但在《爱情买卖》中,“爱情不是你想买,想买就能买……”这句歌词,把劳动价值蕴含的道理讲得十分清楚: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因为具有从属性,双方形成的劳动关系,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不是你“想卖就能卖”的商品,由于从属性、稳定性导致劳动者付出了情感、青春乃至热血,这样的劳动就不能看做简单的钱物交换,而是需要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因此,工资不仅只有交换的契约性特征,还包括安身立命的身份性特征,这是三叔一直秉持的观点。

(PS:三浦可真帅啊!)

可见,唐3中真的蕴含了不少劳动法问题,您说是不是?期待您的留言、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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