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社会科学报》王建英 陈志钢:隔代照料助推农村女性非农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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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使人人都有通过勤奋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如何挖掘农村女性潜在劳动力、改善女性就业状况进而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已成为理论界和政策实务部门亟需关注的重要问题。
原文 :《隔代照料助推农村女性非农就业》
作者 | 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 王建英 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教授 陈志钢
图片 | 网络
农村女性非农就业的主要障碍
自2010年起,中国农民工总量增幅逐年下降,农民工老龄化现象日渐凸显,传统意义上以劳动力绝对数量为主要优势的人口红利渐趋衰退。农民工也存在明显性别差异,2000年以来农村女性外出务工人数仅为男性外出务工人数的一半左右。学者们从市场化改革背景下劳动力竞争加剧、儿童看护体制变革及机构照料资源不足、性别歧视、延嗣惩罚等各个角度,对农村女性非农就业的阻碍因素进行了分析。在众多因素中,笔者认为以下几个方面影响尤为显著。
第一,沉重的儿童照料负担。研究发现,农村育龄女性未参与工作的首要原因为照料家庭(如生育、照顾小孩、做家务),其次为身体因素(因残障/疾病没有劳动能力)和工作因素(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农村学前教育基础建设不足、学前教育资源数量处于较低水平,幼儿照护市场成本高导致农村育龄女性可选择的幼儿照料方式比较单一。
第二,受教育程度较低。农村教育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命脉之一。由于农村妇女受教育程度较低,工作能力不高,非农就业机会少,多从事农业劳动并兼顾儿童照料。
第三,受传统思想的束缚。传统性别角色观念认为“男主外女主内”“女不如男”。中国农村女性在经济上多处于从属地位,严重阻碍其非农就业,使其囿于农业劳动中,仅承担相夫教子的职责。在劳动力市场中,由于存在性别歧视,女性在职场会遭遇更多困境,收入也更低。根据《农村女性经济赋能扫描研究报告》,农村女性的收入仅为农村男性收入的1/2,城市女性收入的1/3。
第四,地区发展状况。我国疆域辽阔,地区发展不均衡,东部、西部、中部地区发展状况存在较大差异。实现共同富裕的新征程中,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在农村。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非农就业机会、公共服务水平、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水平均远低于城镇,故而不同地区农村女性的非农就业状况也存在较大差异。
农村女性非农就业的优化路径
在生育政策调整、老龄化程度加深、城镇化进程推进的背景下,农村女性非农就业应从何处发力?笔者认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正视老龄化的多元性,发挥老年人口在改善家庭抚养模式上的积极作用或可成为女性挣脱儿童照料束缚,同时提高生育率和劳动供给率的可行途径之一。隔代照料是中国家庭最普遍的照料方式。中国民政部调查数据显示,2018年96%的农村留守儿童由(外)祖父母照顾。研究发现,提供隔代照料总体上有助于农村育龄女性非农劳动参与率提升28.2%、平均每周非农劳动时间延长14.52个小时。因此,对祖辈健康且有余力的家庭,政府应支持老年人依托隔代照料方式,继续发挥在家庭教育、家风传承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通过增加照料津贴或减免税收等经济鼓励方式,充分肯定祖辈的价值,加强对老年照顾者的生活慰问,特别是关注农村随迁老人和留守老人的心理健康。考虑到延迟退休政策也会影响隔代照料效应的发挥,政府应因时、因地采取灵活政策,避免一刀切地划定退休年龄,让老年人根据自己的需求做出合理安排。
第二,当前公共幼教资源不足、质量良莠不齐,在农村地区表现尤甚。研究发现,父亲照料、幼教机构照料的作用虽较隔代照料低,但均可以缓解农村育龄女性面临的儿童照管和非农就业的冲突。全面三孩政策背景下,家庭对婴幼儿托管服务的需求也与日俱增。为此,政府应落实陪产假等政策,激励父亲分担家庭照料工作,通过财政、税收、保险等支持措施,拓宽途径增加社会机构照护资源供给;通过加强统筹监管、完善幼教评估体系和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儿童照料服务的质量,以期拓宽途径增加儿童照护资源供给,对母亲照料和隔代照料进行补充,减轻家庭照料负担对育龄女性就业的挤出效应,实现“幼有所育”目标。
第三,劳动经验及人力资本的积累对非农就业有重要贡献,适当且多样化的教育有助于农户积累非农就业人力资本。研究发现,隔代照料对农村育龄女性非农就业的影响随年龄和受教育水平呈倒“U”型变化,且对年龄在30—39岁、初中学历的农村育龄女性的影响最大。因此,应通过加强文化教育和就业培训等措施增强农村人力资本积累,提升劳动者就业技能水平。
第四,孩子年龄影响女性的就业决策,儿童照护方式的选择与孩子成长过程中个人能力的提高、对母亲照料需求的依赖性逐渐降低息息相关。研究发现,隔代照料对农村育龄女性非农就业的影响随孩子年龄的增长显著降低,对有3周岁以下学龄前孩子的农村育龄女性非农就业的正向影响最为显著。在生育政策调整以及城乡二元体制尚未完全破除的背景下,政府应进一步完善女性就业保护制度,重点关注有年幼子女的女性,量体裁衣地为其设计政策,提高其工作弹性,充分保障育龄女性哺育、照护、亲情陪伴的权益。
第五,地区特征反映了非农就业机会获得、经济发展状况与技术水平,关乎劳动力等资源要素的流动与照料方式的选择。研究发现,较“离土型”农村育龄女性而言,隔代照料对“离乡型”农村育龄女性非农就业的积极作用更大;隔代照料对东部地区的农村育龄女性非农就业的影响最大,西部次之。这可能是因为,东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市场照料价格昂贵,年轻父母照料孩子的机会成本高,促使年轻父母向家庭内部寻求帮助。同时,东部地区以“温州模式”为代表的乡镇企业快速发展,提供了较多的就业岗位,有助于农民实现就地非农化,女性有更高概率从事非农劳动,时间也更长。此外,西部地区受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影响,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增速较快,就业吸纳能力增强,农民工省内非农就业趋势明显,劳动力大规模外流问题有所缓解,呈现劳动力微集聚态势。为此,应通过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加快农村产业融合等方式加快产业结构升级,增加就业岗位,提高对劳动者的吸纳能力,以实现新时代“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和“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
隔代照料的运作机制
根据学界既有研究成果和经验观察,笔者认为隔代照料可能通过代际经济转移、时间替代效应、生育意愿三种路径对农村女性非农劳动供给产生影响。
在经济转移方面,老年人通过协助子女照顾孩子促使女性增加非农就业的概率和时间,成年子女为隔代照料的祖辈提供直接的经济补偿,或购买正式照料服务替代亲情陪伴等非正式照料。同时,祖辈在隔代照料时可能会提供向下的货币转移,产生收入效应,降低女性的劳动供给。在时间替代方面,祖辈通过隔代照料缓解育龄女性在陪伴孩子和家务劳动方面的负担,促使女性重新配置时间进行劳动选择,提高工作效率和家庭总收益,实现帕累托改进。在生育意愿方面,代际分担能降低育儿的直接成本和机会成本,有助于女性增加生育的概率。但“留守型”模式会剥夺父母亲情陪伴带来的情绪价值,对生育有消极作用。生育对非农就业的综合影响效应也不确定。一方面,生育会加大房屋、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支出,导致家庭实际可支配收入变少,激励女性增加非农劳动供给;另一方面,怀孕、哺乳和休假等漫长的养育过程会限制女性职业晋升的空间,对女性非农就业带来不利影响。
总之,在当代中国社会、经济和人口变迁的背景下,隔代照料是家庭福利最大化的经济策略,可以放松农村女性的家庭束缚,促使其投入非农劳动。此外,也要鼓励家庭支持体系构建和婴幼儿托育服务发展并行。依据不同女性群体的特点完善女性就业保护制度以减轻农村女性幼儿照料负担,助推农村女性非农就业。这能促使女性提升个体素质和综合技能,获得更现代的性别观念,促进女性赋权;同时增加家庭人均纯收入,提高劳动配置效率,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本文受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2LLXC20YB)、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LY21G030015)的资助]
文章为社会科学报“思想工坊”融媒体原创出品,原载于社会科学报第1838期第2版,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文中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