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日记 | 力度与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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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一线去!省交通运输厅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组织开展“到一线去”专项行动,4月24日启动以来,全厅广大党员、干部扑下身子、沉到一线,深化学习调研、深化发展提质、深化服务为民,为交通强国试点和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全力推动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人民满意交通。“江苏交通”微信公众号推出“一线日记”,跟随交通党员、干部的步伐走进基层、走到现场,看看他们如何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做到情况在一线掌握、发展在一线谋划、问题在一线解决、成效在一线提高、干部在一线成长。
力度与温度
省交通运输厅法规处 樊静严格执法、为民服务,这并不是一对矛盾体,我省交通运输部门一直致力于找准这两者的平衡点,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在厅党组主题教育“到一线去”专项行动中,我到南京市交通综合执法局跟班学习,并结合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服务站建设工作到执法一线开展服务活动,通过在交通执法一线沉浸式锻炼,切实感受到,只有兼顾力度和温度,才能真正做到执法为民。
执法为民有温度
6月14日早上9点,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服务站迎来当天第一位来访者孙先生。
当天,一辆货车未办理道路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经营许可却运送冷冻货物上路,途中被交通执法人员查获。由于车辆实际控制人和车主并非同一人,双方在案件处理中产生了矛盾,实际控制人孙先生提出异议,称自己是合法合规的。“我这辆车是4.5吨以下的普货车,是不需要办理道路经营许可证件的!”
我和服务站工作人员大致了解情况后,邀请孙先生和车主到服务站,对他们之间的矛盾进行化解。经过交谈,我们发现出现问题的原因是孙先生对政策的理解不准确。孙先生所说的相关政策来自《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按照本规定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道路运输证》”。但该货车实际运输的是冷冻产品,属于道路货物专用运输,是需要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的。
了解到症结所在,我们有针对地对当事人进行了详细的政策解读、法律普及和思想疏导。“原来是我们对政策理解出现偏差了,我们尽快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经过耐心的沟通解释,矛盾纠纷成功化解。
善治须达情,达情始近人。行政执法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最后一公里”,直接关系群众利益。我们在执法中,要坚守为民初心,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时刻提醒自己做一名有温度的执法者。精准执法有力度
6月16日,我跟随南京市交通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来到大昌行汽车租赁公司,开展年度执法检查。
检查中我们发现,企业存在应急救援预案制度不健全、经营场所和服务平台公示事项信息不齐全、未建立服务投诉制度等问题。
“你们是不是不太了解汽车租赁企业行政合规要求?”我问道。
“像我们这种小微型汽车租赁公司,对现有法律法规不是很了解,了解政策的渠道也不多,常常会有一些法律和政策上的困惑。”企业负责人这样解释。
“针对这类轻微违法行为,不能一罚了之,而应向主动精准服务转变。”交通执法人员提醒,面对这种情况,必须要帮助企业准确、快速、深入地了解和排查行政处罚风险点,不断强化企业的合规意识。
我们结合前期发布的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向该公司下发了南京市客运市场领域《行政合规建议书》,开展“一对一”精准普法,及时纠正轻微违法行为。
推行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是推动行政执法向事前事后延伸、依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的有益探索。这次亲身经历的执法检查,让我真切感受到,新形势下,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机制,推动行政合规指导工作体系化、法治化、规范化、长效化,执法者要涵养为民情怀,实现执法有力度、有温度,为建设人民满意交通贡献法治力量。大家还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