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折磨着耗尽生命,还是选择尊严的死去?90%意见书反对新西兰安乐死法案
没有好的治疗方案,只能等待生命耗尽
体重只有22公斤,不能消化食物,23岁的Ruby Hill被医生送回了家,因为她的生命已经快到尽头了。
虽然疼痛难耐,但她仍被拒绝接受姑息治疗,因为她还使用着静脉输液,为身体提供着没有营养的液体。
“基本上来说,我被送回家后,等着被活活饿死。我没有额外的家庭护理,没有临终关怀,没有缓解疼痛,现在的状态就是苟延残喘。”
Ruby Hill的母亲JoHill说,她女儿的身体每天都在恶化。“自从她出院以来,体重急剧下降。他们告诉我她正在死去,但是无法接受临终关怀。”
Ruby Hill来自 Whangarei ,她曾经的梦想是成为一名飞行员。在过去的5年时间里,她只要一吃东西就会呕吐。2015年,她被诊断患有原因不明性胃无力,她的胃无法正常消化食物。这种病非常罕见,许多医生对此束手无策。
她接受了各种各样的进食方案,但都无法长期忍受。不论吃什么样的止疼药,或者抗呕吐药物,免疫药物,都没有效果。
1月11日,Hill出院了。她的家庭医生在信里写到:“尽管尝试了所有可能的全静脉营养方案,但我们还是走到了尽头。”
留给Hill的治疗方案只有一种——手术。但是由于风险太大,她不愿意接受。
Northland 地方卫生局首席医疗官Michael Roberts表示,他们尊重Hill不愿意做手术的决定,但他们也实在无能为力了。“地区卫生局不负责确定一个人是否有资格接受姑息治疗,而是该由临终安养院来决定。”
母亲Jo也希望让女儿接受临终关怀治疗,但是她被告知这不是一种选择。
North Haven临终安养院医疗负责人WarrickJones表示他们没有为Hill提供初级护理,因为她选择接受治疗以延长生命。“我们理解医院团队以及她的家庭医生都没有放弃她的资料,我们支持她,但我们不能为他提供姑息治疗。”但是到底能提供什么样的治疗,却没有答案。
Hill说,她得到的唯一“治疗”就是静脉输液,不能给她提供任何营养。这些液体中含有氯化钠,用于补充液体和钾,以防止她心脏病发作。
自从出院以来,Hill的妈妈一直照顾着女儿。护士每周家访一次,为她抽血,或者为她预约家庭医生。在那段时间里,她的体重从36公斤减少到了22公斤。
没有别的办法,Hill只能这样痛苦地等待生命耗尽。
安乐死法案通过一读
活着如此痛苦,也许安乐死就是一种解脱。
2003年,女护士Lesley Martin被控企图谋杀她身患绝症的母亲而入狱15个月。社会各界对她报以极大的同情。
2006年,Sean Davison因帮助85岁身患癌症的老母亲自杀而被判居家监禁5个月。母亲在试图绝食身亡未遂后,恳求Sean喂她服用致命剂量的吗啡。Sean在获释后说:“我违反了法律,但那是一个错误的法律,现在是时候修改它了!”
2015年6月,惠灵顿女律师Lecrectia Seales的诉讼,把新西兰的安乐死议题再次推上了风口浪尖。这位负有盛名、年轻漂亮的女律师罹患了无法治愈的脑部肿瘤。在人生最后一段日子里,Lecretia向法院提出确权诉讼,希望法官确认她是否能委托家庭医生协助她结束生命。Lecretia自知时日无多,希望通过法官的判决留下一个可以借鉴的先例,让安乐死在这个国家合法化。
2017年5月,提出安乐死法案的行动党党魁DavidSeymour发布了一份民调,显示75%受访者支持安乐死合法化——其中65岁到74岁的年龄段支持率达到82%;亚裔的支持率仅为49%。
2017年6月8日,行动党党魁DavidSeymour的《生命终结选择法案》(简称“安乐死法案”)的提案在个人议员提案池中被选中。
提案的主要内容为:
- 允许身患重病、生命仅有六个月时间或者备受煎熬、生命无法挽回的心智健全的成人请求医生帮助他们结束生命;
- 病人必须能够明白安乐死的本质和后果;
- 执行安乐死必须要有两名医师进行,病人必须满足规定的要求,第二名医师必须与病人及病人原先的医师没有任何关系;
- 卫生局局长必须组建一个医师小组,这一小组的成员必须有专业资质,并有意愿参与安乐死;
- 接受安乐死的病人必须在18岁及以上,必须为新西兰公民或居民。
2017年12月13日,该法案以76票:44票的大比例通过国会一读。
该投票为良心投票,即各大政党对该法案不设立场,议员本着自己的良心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
国家党和工党都有议员投反对票,但华人议员霍建强和杨健博士都投了赞成票,总理Jacinda Ardern也投了赞成票。
如果安乐死成功合法化,那些身患重病、生命仅有六个月时间或者备受煎熬、生命无法挽回的人们将有权利请求医生帮助他们结束生命。
2018年初,行动党上线了一系列安乐死合法化的网络宣传视频,这些视频都带上了“我的生命,我的选择”(##MyLifeMyChoice)的标签发布。
#MyLifeMyChoice的视频当事人Bobbie Carroll也现身说法。她告诉记者说,作为血癌晚期患者她的生命没有遗憾、过得很精彩而且很乐观。之所以支持安乐死法案,是因为她想保留自己的选择权,不想在弥留之际还让亲人陪着经历痛苦。她希望能有尊严的离开:“这是我的生命,我有权做主!”
90%的意见书反对安乐死
但是,提交给国会司法委员会的关于安乐死法案的38000多份意见书中,90.2%反对,8.1%赞成,1.7%表示中立或不明确。
游说团体CareAlliance的成员包括天主教主教生命伦理学中心,救世军,生命路德教会,新西兰临终关怀院以及基督教医学协会。
Care Alliance的秘书PeterThirkell表示,向司法委员会提交的意见书数量以及反对安乐死的比例都比卫生委员会做的调查要高。
每8个健康委员会成员中的6位,在安乐死法案一读时就投了反对票。
但是DavidSeymour表示,司法委员会的意见书并没有以科学调查方式反映公众的态度。“仅有1%的新西兰人提交了意见书,其中绝大多数人写的意见不到一段话,他们是为了回应某些组织的一致行动而这样做。”
安乐死还是“合法杀人”?
安乐死涉及法律、道德、伦理、哲学、宗教、人权等多个复杂问题,绝没有看起来那么简单。一个人是否能决定自己的生命?谁有权剥夺他人的生命?在一个人失去自主意识后,谁有权替他(她)决定放弃生命?如何保证安乐死不被滥用?如何保护弱势群体?
据BBC报道,11月9日,荷兰公共检察官办公室以越权为由,正式起诉了一名为脑退化老妇人执行安乐死的女医生。检方指控,女医生在执行安乐死前,没有搞清楚老妇人是否已经一心求死,因此涉嫌“越界”。
报道称,这名被起诉的女医生在2016年4月为一名罹患阿尔茨海默病的74岁妇人进行安乐死。当时,她先是让对方喝下了添加镇静安眠药的咖啡,数分钟后再注射安乐死的药剂。然而,就在老妇人注射到一半时,她却突然站起来反抗,医生随即在老妇人家人的协助下,匆匆注射完剩下的药剂,老妇人随后死亡。
当地安乐死复检委员会据此在报告中指出,这名医生的行为已经“越界”。
这份报告中也承认,老妇人在数年前搬进疗养院时就曾签署同意安乐死的意愿书,称“在合适的时刻到来时,自愿选择接受安乐死,不愿意被送回家中。”因此,在她的病情恶化之后,她被安置在疗养院中的一个特护病房中。
就在这个时候,老妇人的情绪开始变得恐慌和愤怒,并整晚整晚的在走廊里游荡。疗养院的医生在充分审视她的状况之后认定,她“正在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而她此前签署的安乐死意愿书已经到了应该执行的时候。
但与此同时,这名老妇人的意愿却一直显得“不清楚和互相矛盾”——安乐死复检委会在报告中写道,“她虽然经常表明想死,但在一些场合又表示自己并不想死”,因此不排除有不希望被安乐死的意愿。
“所以,医生应该在最后和这名女士商量一下,看她是否还有遗愿。”声明补充称,“这一确认过程不应该因她本人的精神问题而被略过。”
安乐死合法的国家各有什么限制?
伦敦大学国王学院法律教授Penney Lewis此前曾在BBC撰文指出:
在荷兰,符合条件的病患,必须是痛苦难以承受,而且没有改善希望的病人,但这份痛苦不一定要源自绝症,也不限于身体上的痛楚,其他符合资格的情况包括失去个人尊严、个人心智持续退化,以及畏惧窒息等。
比利时的法律与荷兰相似:申请者的痛苦必须因无法治愈的疾病,做成的持续、无法承受的痛苦,但不必然是致命的绝症,非绝症者须经额外审查。
而在加拿大,病者须患有无法治愈的病,并为此承受持续及无法承受的痛苦,才可申请协助死亡。
美国六个允许安乐死的州份,包括加州、科罗拉多州、俄勒冈州、华盛顿州、蒙坦那州及佛蒙特州。这些州份的法例列明,申请安乐死者必须为绝症患者,但对其痛苦程度没有特定要求。
目前只有荷兰及比利时,允许18岁以下、意识清醒病患寻求安乐死。
在荷兰,12—16岁病患寻求安乐死须获家长或监护人同意,16—18岁病患的家长没有否决权,但需要被咨询。
在比利时,18岁以下的病患可在父母同意下寻求安乐死,但不适用于心理疾病造成痛苦的病人。
在荷兰及比利时,法例要求至少两名医生,断定申请者是否合乎资格、其痛苦是否无法承受。该两国为此特别培训了一群医生,进行此类诊断。
亚洲安乐死第一人
傅达仁,台湾著名节目主持人,长期以来遭受胰腺癌的折磨,前后花费300多万治疗,依旧没有好转。
2018年6月7日,在瑞士安乐死机构Dignitas的尊严屋中,傅达仁先后喝下两杯药水,家人身着深色正装和礼裙围坐在他身旁,为他鼓掌,告诉他“没有病痛了,我们爱你。”他的右手被儿子紧紧握住,直到头也缓缓靠过去,进入永眠。
2019年2月24日,他的家人公开了傅达仁服药安乐死的最后画面。
在生命的最后时期,傅达仁在社交账号发表了一段话:
“我心已决,不再回头。我的家人都在陪伴着我,心中平安,没有遗憾。如果你心里有我,死亡就不是离别。”
安乐死法案曾在1995年和2003年两次闯关,第一次以29票:61票的悬殊比例未获通过,第二次投票的差距缩小到58票:60票。
目前全世界只有括加拿大、荷兰、比利时、瑞士、澳大利亚(仅维多利亚州)和美国(仅加州等六个州)允许安乐死合法化。如果新西兰通过了《生命终结选择法案》,将成为全球第7个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
安乐死并不是把你杀死,而是你自己认为如果到达一定的限度,当你觉得“够了”的时候,让你有另外一个出口,有得选。
当然,这也需要经过非常严格的审查资格。我们并不是推崇说得病的人就马上去选择死亡,而是多一个选择,无痛尊严地离开,当你需要的时候有一个备案,好好规划自己的死亡,好好说再见,好好跟挚爱一一道别。
近 期 热 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