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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精选】张海柱丨风险建构、机会结构与科技风险型邻避抗争的逻辑——以青岛H小区基站抗争事件为例丨2021年第2期

张海柱 公共管理与政策评论 2022-04-25

风险建构、机会结构与科技风险型邻避抗争的逻辑

——以青岛H小区基站抗争事件为例

张海柱

【摘要】在科技工业设施选址建设过程中,对科技风险的忧虑引发了公众的邻避抗争。由于风险的未来指向性和不确定性特征,对科技风险的界定和评估成为邻避冲突中的关键问题。基于风险的建构性属性,“风险建构”是公众抗争的起点与重要行动,而这又受到抗争“机会结构”的影响。对青岛市H小区基站抗争案例的考察发现,抗争过程包括“动员”“投诉”与“施压”三个阶段,不同阶段上抗争居民的风险建构经历了由“科技风险”(辐射健康危害)向“法律风险”(违建)以及“政治风险”(政府不作为)的转变。这种风险建构的变化是抗争机会结构影响下的结果,而策略性的风险重构则实现了抗争资源与机会的重新组合,最终营造出了有利的机会空间并取得了抗争的成功。抗争过程中科技风险的“隐匿”现象导致了“成功的邻避抗争”与“失败的风险治理”,从而彰显了进行风险沟通等治理制度变革的必要性。

【关键词】邻避抗争;科技风险;机会结构;风险建构;基站冲突;

【作者介绍】张海柱:中国海洋大学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研究员,haizhu1213@sina.com。

【引用格式】张海柱.风险建构、机会结构与科技风险型邻避抗争的逻辑——以青岛H小区基站抗争事件为例[J].公共管理与政策评论,2021,10(2):31-44.


【文章结构】

一、问题的提出

二、文献回顾与分析框架

(一)文献回顾与评析

(二)风险建构与机会结构:科技风险型邻避抗争的分析框架

(三)研究方法与资料来源

三、抵御科技风险:H小区 居民的基站抗争历程

(一)动员阶段

(二)投诉阶段

(三)施压阶段

四、科技风险抗争的行动逻辑:策略性风险建构与机会结构的互动

(一)基站抗争中的机会结构及其影响

(二)策略性风险建构与抗争机会的拓展

五、隐匿科技风险:基站抗争的 结果效应与治理意涵

六、结论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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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因工程项目或设施选址而引发的邻避冲突事件在我国各地频频发生,成为重要的社会冲突类型。其中,在特定科技工业设施(例如化工厂、核电站、垃圾焚烧厂、通信基站等)的选址建设过程中,当地居民基于对科技风险(即科技应用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潜在危害)的忧虑,而提出了“不要在我家附近”的诉求,这可以称为“科技风险型邻避冲突”。在现代社会中,科技风险型邻避冲突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成为科学技术涉入社会系统过程中所引发的群体焦虑与社会矛盾的缩影,是社会公众针对科技“副作用”做出的行为反应。

 

与已经发生的危险或灾害不同,风险代表的是一种“潜在的”危险或危险发生的“可能性”。这种未来指向性和不确定性特征使得科技风险很难通过直接观察或测量的方式在当前予以确定。因此,与一般邻避抗争或社会抗争不同,科技风险型邻避抗争中的关键问题是如何评估和确定科技应用的风险后果。不同主体风险界定的差异所引发的风险论争或知识冲突成为邻避冲突的焦点。针对这种现象,本文所要研究的是科技风险议题的这种特殊性与复杂性将会如何影响邻避冲突中公众抗争的行动选择及其结果这一问题。特别是对于较为弱势的抗争公众而言,抗争策略的有效选择是影响其行动结果的关键。那么,在面对复杂的科技风险议题时,普通公众如何能够通过抗争策略的恰当选择以实现其诉求?这是本文意在考察的重要问题。

 

当前,邻避冲突已经成为国内研究的热点领域。不过,现有研究多将邻避冲突置于城市化进程中进行考察[6,7],而对其中涉及的科技风险问题的关注则明显不足。也有许多研究将邻避抗争置于社会抗争(社会运动或抗争政治)理论框架下,考察了抗争行动的动员与组织机制以及行动策略等问题[8,9],但是同样缺乏对科技风险议题的关注,未能将“(科技)风险”因素整合进抗争行动的分析框架中。此外,有学者指出了邻避设施具有的科技风险属性[2,10],也有一些研究将公众对科技风险的忧虑或感知视为邻避态度形成的重要原因[11,12],然而这些研究主要侧重于解释抗争的起因或动机,至于这种科技风险抗争的组织过程与行动逻辑等问题则尚未得到有效解释。

 

鉴于上述状况,有必要将“(科技)风险”因素整合到社会抗争理论中,以更好地解释科技风险型邻避抗争的行动逻辑。从学界对风险问题的研究来看,早期研究强调风险的客观属性,之后社会学取向的研究则越来越强调风险的文化与社会属性,认为风险界定受到相关主体的文化观念、知识框架以及社会脉络等因素的影响[13,14,15],具有社会建构或知识建构的本质属性。延续这种研究取向,本文认为针对邻避设施科技风险的“风险建构”(risk construction)将成为公众抗争的起点与主要行动,目的在于塑造抗争诉求与抗争行动的合法性。同时借鉴社会抗争研究中的机会结构等理论,本文认为“风险建构”将会受到抗争机会结构的影响或约束,同时也可能经由策略性地风险建构而对机会结构进行重塑。基于这种风险建构与机会结构的复杂互动,本文构建了一个科技风险型邻避抗争的解释框架,并选择以一起发生于青岛市H小区的通信基站选址冲突事件为例,来考察公众抗争的过程与逻辑。在此基础上,本文将进一步探讨公众科技风险抗争行动的结果效应与治理意涵,以期为科技风险型邻避冲突的应对化解提供启发借鉴。

 

二、文献回顾与分析框架

 

(一)文献回顾与评析

 

自2007年厦门PX事件后,许多地方接续出现邻避冲突事件,从而推动邻避研究在近十年中迅速成为国内社会科学研究的热点。当前邻避研究数量繁多,呈现出了多元视角、主题与方法并存的局面,本文主要从公众抗争的角度对既有研究进行梳理。作为社会抗争的一种特定类型,邻避抗争常被置于社会抗争的学术范畴内进行考察。在社会抗争的组织动员与行动策略等方面,西方学界在集体行动、社会运动与抗争政治领域内进行了大量研究,并逐渐形成了资源动员、政治机会与框架过程等主流的解释视角[16,17,18],这些理论视角也被大量应用于对中国社会抗争行动的研究中。同时,许多国内学者也在有意识地基于中国社会抗争的特殊性提炼更具本土化特征的解释框架,例如对中国情境下政治机会结构的界定[19],对抗争目标复合性特征的考察[20],以及对“依法抗争”[21]“以法抗争”[22]“依势博弈”[23]“以理抗争”[24]“表演式抗争”[25]等为代表的抗争策略的研究。

 

上述社会抗争研究的理论视角也被大量应用于对邻避抗争的研究中,用以解释中国邻避抗争行动的组织动员机制与行动策略选择等问题。既有研究指出邻避抗争多发生于较小的地域范围内,居民基于地缘关系形成的社会网络有助于抗争动员的实现[8],业主论坛等互联网平台则有助于降低抗争动员与沟通成本[26]。基于抗争合法性的考虑,中国邻避抗争具有“去组织化”特征[9],并且在抗争行动的选择上一般采取“先制度内后制度外”的方式[4]。但是,如果常规渠道无法奏效的话,将会引起公众对政府的不信任,此时也会诉诸“闹大”逻辑[8,27],通过触碰地方政府的“维稳”底线来促使问题解决。此外,许多研究指出中国邻避抗争具有鲜明的策略性特征,往往通过抗争目标的包装[28]、对地方政府的“忠诚呼吁”[29]、对抗争议题进行策略性框定[30]等手段以实现抗争诉求。

 

上述研究较好地解释了邻避冲突中公众“如何抗争”的问题,然而却较少关注科技风险议题,未能基于“科技风险”自身的特殊属性来解释公众“面对科技风险时如何抗争”的问题。而在现实中,随着科技工业设施的大量兴建,对科技风险的焦虑和恐惧已经成为引发邻避抗争的重要原因[12]。这种科技风险型邻避抗争也引起了一些学者的关注,总体而言既有研究主要体现为下述两种竞争性的解释路径。

 

第一种研究路径主要持社会心理学视角,侧重考察公众的主观性风险感知问题。许多研究认为邻避抗争的发生根源,在于普通公众缺乏有效的科学专业知识,因而对科技设施所具有的客观风险产生了认识上的误解或偏差[31],特别是在组织、文化以及媒体传播等因素的影响下会产生“风险的社会放大”[32]。因此,该研究路径更多地将邻避抗争视为一种非理性的心理或情绪性反应[33]。在此基础上,一些研究进一步考察了信任、程序公正、分配正义等因素在风险感知以及邻避态度形成中的作用[34,35]。

 

第二种研究路径则受到风险社会理论、科学知识社会学以及科技与社会(STS)研究相关理论的影响,认为风险本质上体现为一种知识建构或“定义关系”(relations of definition)[36],普通公众的风险认知事实上并非盲目夸大或错误理解,而是一种不同于科学知识的知识形态,在很多情况下同样具有重要的风险认知价值[14,37]。该种研究路径认为邻避冲突的发生根源在于科学专家与技术官僚垄断了邻避设施选址决策中的问题界定[38],产生了风险分配中的认知不正义[39]。在此基础上,科技风险型邻避抗争被视为公众如何利用自身的风险经验与知识,来对抗科学专家在风险知识生产中的垄断与支配,进而争取风险定义合法性的过程[40,41]。

 

总结来看,上述两种研究路径体现了风险研究中客观论向建构论范式的转换,风险知识竞争的研究视角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公众邻避抗争的复杂成因与多重意义。然而,这些研究的共同之处在于均侧重于解释邻避抗争的起因或动机问题(诉诸风险感知或风险知识),缺乏对抗争开展过程及其行动策略选择逻辑的考察与解释。也即,既有研究未能有效地将“(科技)风险”因素整合到前述社会抗争的解释框架中,使得相关领域研究呈现出割裂状态,因此有待进行整合。有鉴于此,下文将结合风险研究以及社会抗争研究相关理论,构建一个解释科技风险情境下公众抗争行动及其策略选择的分析框架,用于考察科技风险型邻避设施选址建设过程中,当地居民是如何针对科技风险议题进行抗争以应对潜在的安全隐患的。

 

(二)风险建构与机会结构:科技风险型邻避抗争的分析框架

 

在科技风险型邻避冲突中,对科技风险的忧虑是公众抗争的直接原因。然而也正是由于涉及科技风险问题,使得科技风险型邻避抗争相较于其他类型邻避抗争(例如反对公墓、精神病院等污名化类设施以及反对排污企业等危害确定型设施)而言具有特殊性与复杂性。在考察影响公众抗争行动结果的各种因素时,除了传统社会抗争研究所强调的资源动员、政治机会、框架过程与策略选择[16,42]等因素外,还必须考虑科技风险问题自身的特殊性。

 

科技风险所涉及的是科技应用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可能性。这种危害的可能性既包括“已知危害”的发生可能性,也包括“未知危害”存在的可能性。如前所述,风险的未来指向性和不确定性等特征使其具有一种非现实性,因此贝克认为风险主要是存在于知识“论证”或建构中,本质上体现为一种“定义关系”[36]191。风险的定义或知识建构具有“开放性”[43],每个人都可以基于自己对潜在危害的预期或想象来建构自己的风险定义。这种风险定义的开放性使得普通公众可以基于自己的风险经验与认知来建构对科技应用负面后果的预期或想象,并由此质疑或反对负责选址决策的政府或科学专家的风险评估结论。由此,风险建构(risk construction)及其论争将成为科技风险型邻避冲突的起点与主线。公众抗争的主要诉求即在于谋求将自己的风险建构体现于邻避选址决策中,从而改变选址决策以规避科技风险。

 

然而,不同风险建构或定义的权威性或合法性地位存在很大差异。这是因为风险定义中“隐含着权力结构”,定义关系本质上是一种“支配关系”[43](relations of domination)。这在科技风险领域尤为突出,其所涉及的科技应用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与复杂性,对风险定义的相关知识提出了更高要求。由于科学在现代社会知识生产中的权威地位,科学专家在很大程度上垄断了科技风险的定义权力,风险评估被等同于科学评估。而普通公众由于缺乏科学专业知识,他们对科技风险的定义更多地被视为非理性的主观感知或情绪性反应,不具备风险定义的权威性与合法性。在此情况下,如何通过有效的行动策略来为自己的风险建构赋予合法性,是公众邻避抗争中的重要任务。

 

从社会抗争研究相关理论来看,组织与资源动员是影响抗争结果的重要因素。风险建构需要借助于一定的知识资源(科学或非科学知识),因此建构过程自身就体现为一个资源动员的过程。同时,风险建构过程也体现为一个话语修辞或议题框架(framing)的过程,其功能在于更好地表达抗争诉求、激励集体行动并为抗争赋予合法性[16]。至于这种资源动员与话语框架的抗争效果,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抗争公众是否拥有客观上的有利机会并且能够真实地感知到并把握住这种机会。有鉴于此,本文认为“机会结构”(opportunity structures)是影响公众风险建构以及科技风险抗争行动有效性的关键性因素。

 

对抗争“机会”问题的关注主要体现为社会运动或抗争政治研究中对“政治机会结构”概念的强调,它是指能够促进或阻碍政治集体行动达成的各种政权或制度因素的特征及其变化[17]。西方研究中界定的主要政治机会结构因素包括政治体制的开放程度、精英联盟的稳定性、抗争者有无精英同盟以及国家镇压的能力与倾向等[16]。一些国内研究则基于中国政治社会体系特征指出,政治权力的分化、行政系统内部的缝隙、大众媒体的兴起、法制的逐步完善,以及中央政府对集体抗争的适当容忍度等因素,共同构成了中国社会抗争的政治机会结构[44]。总体而言,政治机会结构概念具有极强的包容性,“代表了促进或阻碍社会运动或集体行动的动员努力的几乎所有外部政治环境因素”[45]。然而这种太大的包容性也是政治机会结构理论的缺陷,“似乎什么都可以解释,但是最终却是什么都无法解释”[46]。

 

鉴于政治机会结构概念的泛化问题,一些研究者对具体的抗争机会要素进行了更细致的识别与划分。例如,一些学者将法律因素视为有别于政治机会的独立变量,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法律机会结构”的概念,具体包括与抗争诉求相关的法律条款、司法系统是否受理抗争者的诉讼请求等因素[47,48]。此外,还有一些学者将社会抗争研究中的政治机会结构理论与文化框架理论进行了结合,从而构建出了“话语机会结构”(discursive opportunity structure)理论,用来解释哪种话语框架更加具有政治上的说服力、能够带来更好的集体动员与抗争效果等问题[49]。话语机会结构主要包括某一话语框架在文化传统、社会观念或政治意识形态上的合法性以及被主流媒体报道的可能性等因素[50]。话语机会结构会限定抗争话语的表达空间,而抗争者的话语框架也会根据话语机会结构的约束或激励以及抗争者的需求进行调整[51],从而体现为框架转移或议题重构。当抗争者面临不利的资源条件或机会结构的约束时,经由策略性的话语框架建构或重构有助于实现机会空间的拓展。

 

借鉴上述研究,本文所谓的“机会结构”同时涉及政治、法律与话语层面上的机会性因素,各种机会因素的结构性组合共同构成了公众邻避抗争中风险建构与抗争行动及其策略选择的外在制度环境。特别是话语机会结构会直接影响甚至决定邻避抗争中公众风险建构的合法性。同时,本文也认为抗争公众往往会呈现出一定的主体性或能动性,经由策略性地风险建构有可能突破不利机会结构的约束并营造出有利的抗争机会空间。正是在这种宏观“机会结构”与微观“风险建构”的互动中,科技风险型邻避抗争得以发生并可能取得不同的抗争结果。

 

(三)研究方法与资料来源

 

本文对科技风险型邻避抗争的考察采取个案研究的方法,通过对典型案例过程的全面追踪以及具体细节的详细考察,谋求揭示公众抗争背后的机制与逻辑。在案例领域方面,本文选择“基站冲突”作为考察对象。随着无线通信技术的发展,通信基站作为无线信号传输的重要设施而被兴建。然而由于担心基站发出的电磁辐射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一些居民开始质疑甚至抵制基站的建设,进而引发邻避冲突。在我国,因小区基站建设而引发的争议、抵制或冲突在近年来屡屡发生,“基站恐慌”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有鉴于此,基站冲突能够较好地体现邻避抗争中“科技风险”因素的特殊作用,因此对于本文研究来说具有较强的典型性。

 

具体案例选择一起发生于青岛市H小区的居民反对基站建设事件。2018年5月,H小区居民发现距离小区不足30米的路边建起了两根移动通信基站,因担心电磁辐射健康风险而引发抗争,在经过近一年的努力下最终取得成功,两根基站先后被拆除。这样一起成功的邻避抗争事件呈现出了清晰的发展历程以及有效的抗争行动策略选择,能够契合本文的研究主题,因此符合案例的典型性要求。

 

案例研究所需资料主要通过参与观察和访谈的方式获取。由于H小区恰好位于笔者居住地附近,并且有熟人生活在该小区,借助于这些便利条件,笔者在事件发生初期就获得了消息并开始全程观察该事件的发展动向。同时借助于熟人网络,笔者对几位抗争积极分子进行了多次访谈,并获取了小区业主QQ群与微信维权群的全部资料,从而清楚掌握了抗争过程中的各种细节与线索。此外,本文研究也利用了与基站问题相关的政策文件、媒体报道和研究资料,以了解基站冲突的背景情况。

 

三、抵御科技风险:H小区 居民的基站抗争历程

 

社会抗争一般涉及从发起、动员、抗争到结束的持续周期,并因不同时期抗争对象、诉求或行动策略的变化而呈现出阶段化特征。H小区居民的基站抗争发生于2018年5月至2019年3月,整个抗争周期历时十个月。对基站建设可能带来的科技风险(电磁辐射健康风险)的忧虑是居民抗争的直接原因,谋求基站拆除是抗争的核心诉求。具体考察则发现,居民“抵御科技风险”的历程曲折复杂,包括“动员”“投诉”与“施压”三个阶段,各个阶段中居民抗争的诉求表达与行动策略存在明显差异。

 

(一)动员阶段

 

2018年5月21日,H小区居民萌叶2在业主QQ群内发布了几张照片,照片内两根距离很近的蓝白相间的杆子竖立在小区门口附近道路的一侧。萌叶在群里进行了解释:“听邻居说这是移动基站,离住宅至少要200米才行,听说没有环评就建了”,“为了大家健康,希望大家关注,打‘12345’投诉”。由此,萌叶在业主QQ群内发起了抗争动员。对QQ群发言记录的梳理发现,很多居民在第一时间就进行了积极的回应。一些居民明确表示“电磁辐射确实可以对人体产生伤害”,“为啥就在四号楼下啊?这么近行不行啊?为什么不建在一个十字路口”,“电磁场强对身体器官是有损伤的……全国没有小区愿意在辐射附近”,“不应忽视小区业主的健康隐患,仓促就建起一个信号站”。(QQ群发言记录)

 

由于小区居民大多缺乏移动通信技术以及电磁辐射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因此上述风险认知所涉及的知识主要源于互联网。一些居民将网络搜索到的电磁辐射危害信息发布到了业主群内,其中也包括一些科学专家所指出的电磁辐射健康危害观点。这种诉诸专家观点的论证方式为前述风险认知赋予了“权威性”,从而引起了许多业主的认可和附和。除援引专家观点外,相关法律政策也成为支持抗争诉求的重要依据。例如,萌叶在群内发布了自己查询到的相关政策规定,包括基站建设需要进行环评,设置基站需要事先通知建筑物产权人等。

 

在抗争动员的方式上,除了将“基站”与“电磁辐射”以及“健康危害”进行关联从而引起居民的“不安全”想象和恐惧心理以进行风险动员外,抗争发起者还采取了诉诸弱势群体身份的情感动员方式。由于小区内建有幼儿园,而基站位置距离幼儿园很近,这一点更是容易加剧相关居民的焦虑感。抗争积极分子会彩儿即指出:“大人受点辐射就算了,还常不在家,孩子可是天天在,反正要是建塔站,我就不让孩子上这个幼儿园了,我宁愿出去租房子。”(QQ群发言记录)

 

尽管小区门口竖起的“两根杆子”尚未安装天线或通信设备,但是当它被指认为通信基站后,辐射危害的预期或想象在许多居民的头脑中开始形成,进而对他们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和不安全感,从而推动了抗争动员的顺利进行。在抗争积极分子的宣传和推动下,许多居民表示需要发动起来一起拨打“12345”市长热线进行投诉,谋求基站拆除或迁址。

 

不过,并非所有居民都认可了基站辐射健康危害论的观点,也有居民明确提出了相反的看法。居民皮皮鲁指出,“移动基站没多大辐射,它功率小,远了就没用了,就得靠近小区”。另一位居民大海有过通信行业工作经验,成为主张基站辐射无害论的代表者。大海的证据也是主要源于网络信息,他在业主群内发布了许多基站安全方面的科普信息。大海发布的科普观点遭到几位抗争积极分子的质疑和反对,双方围绕辐射类型、辐射功率与距离的关系、辐射的长期累积效应、辐射数据可靠性等问题展开了激烈争论。不过由于缺乏具有公信力的知识权威的存在,这种风险沟通与论争基本体现为“各说各话”,最后甚至发展为争吵与谩骂。

 

尽管大海观点的附和者较少,但是这些异质观点的存在表明“风险建构”并非单一的,基于基站辐射健康风险的抗争动员存在一定的脆弱性。为了维护抗争网络的稳定性,抗争积极分子选择单独成立了一个业主维权微信群,并通过线上好友拉人、线下介绍推广等方式积极动员反对基站建设的居民入群。微信群的成立实现了对“异质观点”的隔离,维护了抗争群体内部的团结,成为后续抗争阶段居民内部沟通与持续动员的主要平台。

 

(二)投诉阶段

 

在正式抗争中,居民主要采取向政府部门投诉的方式,表达对相关企业在小区门口建设基站行为的不满。维权微信群成立后,抗争积极分子立即在群内商讨维权行动的细节问题。首先需要解决的是维权口号或诉求问题,经过讨论,投诉内容被确定为距离居民楼以及幼儿园太近以及建设之前没有进行公示等方面。然而,动员阶段中被反复提及的“电磁辐射健康危害”并没有明确体现在真实的抗争诉求中,而基站建设过程的程序合法性问题则成为投诉的核心内容。电磁辐射风险问题的“消失”并非抗争者的疏忽,而是有意为之。对此抗争积极分子白咖啡曾解释道:“我们去投诉当然主要是因为基站辐射会危害我们的健康,不过你不能直接这么说,说了他们(政府部门)也不信……会让你提供辐射证据,但是这个辐射我们其实也很难说清楚,就看你自己信不信。”(访谈记录)

 

由此可见,对投诉口号的选择性强调或隐匿体现了抗争者的理性选择。相较于提供基站电磁辐射危害的有效证据而言,诉诸相关法律政策来质疑和挑战基站建设的程序合法性则更具可行性。抗争积极分子张传民查阅了相关政策后证实建基站需要规划、环保等相关部门的审批,然而对于小区基站却“没看到任何官方批文”。因此,“违建”成为居民基站抗争的主要理由和口号。

 

在抗争方式的选择上,利用合法渠道(“12345”市长热线、市长信箱、政务网写投诉信等)向政府部门进行投诉成为优先选择。抗争居民已经明确意识到,要想投诉取得效果,必须形成足够的压力以引起相关部门重视。基于这种认识,有居民建议“要不就闹大一点,要不就别折腾”。不过,由于此时恰逢青岛“上合”峰会期间,这种使得堵路、拉横幅等非制度化抗争手段被排除在外。对此多位抗争积极分子均在群内进行了提醒:“拉横幅的事,咱们暂时不搞”。此外,一些抗争居民建议“找媒体曝光”以扩大影响,特别是求助于在青岛本地颇具影响力的市电视台“大明帮办”栏目。然而有居民通过熟人咨询的结果却不如意。鉴于这些状况,许多抗争居民意识到“只有打‘12345了’”。

 

经过“12345”市长热线投诉,问题被移交给城管部门进行核实处理。大约一周后,城管回复了核查结果:两个基站分别为铁塔公司青岛分公司和青岛R信息科技公司所建,均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违建”。鉴于这一状况,城管给两家建设单位下发通知,要求一周内自行拆除。同时,城管工作人员给抗争居民做出承诺:“如果超过期限对方不拆的话,由我们来拆。”(访谈记录)

 

很快,由铁塔公司建的基站于6月中旬被顺利拆除,抗争初见成效。然而另一个基站的建设者R公司则提出了质疑,认为该基站建设不需要审批。面对R公司的质疑,城管向市规划局专门提交了公函进行咨询。随后规划局复函中要求基站设置单位15日内到规划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面对这一状况,抗争积极分子戚薇儿拨打了规划局电话进行询问,得到答复:“就看他们有没有土地证,有土地证我们就可以审批,但是在审批之前,他还是要有环评的这种东西拿出来,要不然也不能审批。”(访谈记录)鉴于“环评”的重要性,抗争居民转而向市环保局进行了投诉。环保局核查后的回复出乎居民意料: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铁塔建设项目为环保豁免项目,不纳入环评审批。(微信群记录)

 

事实上,我国环评制度在操作上体现为基于风险分级的分类管理与评估模式,即针对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程度划分为高、中、低三个风险等级,分别适用于不同的环评程序,低风险项目则不需要进行环评。2002—2018年,我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历经多轮修订,基站等无线通信设施最初为高或中风险,2015年统一归类为中风险,而到了2018年则统一归类为低风险,已经无须环评程序就可以兴建。此次抗争恰逢政策改革时期,也由此导致了居民与城管、规划等部门对环评程序认识上的模糊与偏差。至此,基站是否能被拆除,最终取决于R公司是否能够顺利“补办”规划审批手续。

 

总结来看,在正式抗争阶段,抗争居民选择将投诉理由诉诸“违建”议题,而辐射健康风险则在很大程度上处于隐匿状态。诉诸“违建”议题彰显了抗争诉求的合法性,同时也争取到了城管等政府部门的支持,因此抗争很快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在面对R公司的质疑和抵制时,基于“违建”诉求的抗争网络同样暴露出了自身的脆弱性。在“环评”法律规定调整以及允许R公司“补办”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一旦该公司成功获得审批,“违建”诉求的合法性将难以延续。这无疑给抗争居民造成了巨大压力,正如抗争积极分子戚薇儿指出的:“那提供了手续,咱们就没有理由反对了。”(微信群记录)此时,抗争居民要想实现自身诉求,迫切需要寻找新的抗争策略。

 

(三)施压阶段

 

在投诉阶段,基站建设单位成为直接抗争对象,而城管等政府部门则是居民求助的对象。从城管早期的态度看,也确实站在了居民一方。然而随着R公司开始补办手续,城管的立场发生了变化,“不确定是违法建筑了,只能等部门审批”。(微信群记录)15天期限过后,仍未有最后的审批结果,而城管也未履行“超期我们给拆”的承诺。漫长的等待引发了抗争居民的愤怒,此时城管的“不作为”开始成为新的抗争对象。抗争积极分子张小晨即指出,“所以要对症下药,投诉城管,既然答应了,为什么不作为”。(微信群记录)由此,抗争进入了针对政府部门自身的“施压”阶段,要求城管兑现拆除基站的“承诺”。施压的方式仍主要诉诸打“12345”市长热线进行投诉,然而并未奏效,基站拆迁迟迟未见动静。后来有居民发现基站又开始“悄悄施工,在安装天线”。这一状况引发了居民的焦虑,多位抗争积极分子开始建议:“咱们去上访吧”,“要不咱们去拉个横幅去,只拉横幅,正当要求,不搞破坏,不堵路”。(微信群记录)

 

不过,愤怒的情绪很快转变为冷静的思考。现实抗争行动并未采取激进的制度外方式,而是对制度内投诉渠道进行了“变通”利用。一方面,抗争居民在与城管的交涉中直接对城管施压,例如“威胁”城管如果违背“15天拆除”承诺的话将会进行投诉,并且告诉对方已经对通话进行了录音以保留“证据”。另一方面,投诉过程的长期僵局状态使许多抗争居民意识到需要向上级部门反映,“青岛没有用了”,“青岛市的人不敢管,咱往省里或者国家反映”。(微信群记录)对此,一些抗争积极分子选择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中给山东省委书记进行留言,直接投诉“城管不作为不拆除”。这种“向上反映”按照程序将逐级转交给地方主管部门进行处理,这一过程无疑给地方政府部门构成了直接的压力,从而加速了事件的处理进程。例如,一份投诉意见最终被移交给青岛市李沧区委来办理,区委在回复中确认了R公司建设基站的“违法”行为以及所下达的“拆除”决定。(微信群记录)

 

在上述各种方式的施压下,R公司所建的基站最终被城管拆除。随后微信群由“业主维权群”改名为“业主交流群”,H小区居民的基站抗争最终以诉求圆满实现而正式结束。总结来看,抗争居民清楚地认识到,通过抓住城管部门前后态度不一致的“把柄”,诉诸政府“不作为”并借助于上级政府权威来进行投诉与施压,将会对地方政府构成直接的政治压力。由此,在因政策调整而导致“违建”诉求遭遇挑战的情况下,通过抗争诉求的适时转换保证了抗争的延续性。

 

相较于动员与投诉阶段而言,施压阶段中的抗争行动没有遇到明显的挑战。一方面,对于城管等政府部门来说,无论是初期对于基站建设法定程序认识上的偏差(例如是否需要“环评”),还是后期处理过程中的“超期”现象(例如限期一周内拆除、限期15天补办手续),都表明了其工作中的“漏洞”,而这些恰好被抗争居民有效利用。另一方面,治理政府“不作为”作为当前国家行政改革的重要内容,为居民的抗争提供了充分的合法性与正当性。而对于R公司而言,“补办”审批手续是否可以为所建基站赋予合法性,这一点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部门的行政裁量。在拥有自由裁量权同时又面临一定政治压力的情况下,否决R公司的“补办”申请,对“违建”基站进行拆除就成为一种合理的执法选择。

 

四、科技风险抗争的行动逻辑:策略性风险建构与机会结构的互动

 

对于H小区居民抗争的成功,借鉴既有的社会抗争理论可以进行一定的解释。例如,多位抗争积极分子的组织与坚持保证了抗争动员的持续性,而QQ群与微信群等业主网络论坛的存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抗争动员与交流的成本,有利于集体行动的组织协调。电话(“12345”热线)与网络投诉渠道的存在同样因其低成本与便捷性而更有利于抗争的开展。此外,从抗争策略角度来看,整个抗争过程中居民采取的均是合作性策略(投诉或申诉)而非对抗性策略(游行、堵路、上访等),后期对地方政府的施压也是诉诸体制内渠道,这种“依法抗争”方式避免了抗争被“镇压”的风险。

 

然而,上述解释无法回应“科技风险”自身的特殊性问题。基站抗争作为典型的科技风险抗争,其核心问题是居民对基站辐射健康风险的建构是否能够获得合法性,或是否能够被基站选址决策者所认可。在这方面,抗争居民面对许多不利条件,例如自身缺乏基站辐射相关的专业知识,也缺乏专家学者、媒体等拥有风险定义权的“盟友”。在此情况下,如何为自己的抗争诉求或风险建构赋予合法性,就成为抗争居民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案例表明,居民的抗争诉求经历了由“(基站)不安全”到“(基站)不合法”再到“(政府)不作为”的转换。在这种转换中,科技风险(基站辐射健康风险)这一抗争的直接对象主要体现在抗争动员阶段,而在后续的抗争过程中则策略性地被“隐匿”。本文认为,居民对辐射健康风险的建构体现了风险定义的开放性,而后续“隐匿科技风险”的策略选择则主要受到抗争机会结构的影响,而经由风险的隐匿与重构有助于实现抗争机会空间的拓展。正是这种机会结构与风险建构的互动,使得抗争居民能够突破各种资源限制,最终取得抗争的成功。

 

(一)基站抗争中的机会结构及其影响

 

对案例的考察发现,H小区居民抗争过程中面临着明显不利的机会结构。例如,就政治机会而言,抗争期间恰逢“峰会”召开,特殊时期的“维稳”要求使得媒体与政府倾向于对居民诉求进行消极应对或延期处理,从而客观上制约了抗争的展开。就法律机会而言,随着相关法律政策的修改,基站建设中“环评”程序的取消使得居民基于程序合法性的投诉理由难以维系。而从宏观政策环境来看,随着近年来“互联网+”“宽带中国”等战略的提出以及5G时代的来临,包括通信基站在内的网络设施成为国家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得到了各级政府自上而下的大力推动建设。青岛市于2018年12月发布的《青岛市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管理办法》中即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通信设施建设与维护”。在此背景下,基站抗争很容易被视为妨碍“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行为而丧失合法性。

 

更重要的则是,基于“基站辐射健康风险”的抗争诉求面临着话语机会结构的约束。一般而言,邻避抗争中诉诸“健康”议题在很大程度上能够为抗争行动赋予合法性。然而在基站电磁辐射问题上,“健康风险”议题的合法性取决于抗争居民的这种风险建构是否具有科学上的合法性。从科学角度来看,基站发出的电磁辐射为非电离辐射,一般认为只要将辐射强度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就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这些科学知识成为基站科普宣传的主要内容。在我国,无论是科学界还是政府管理部门,均将“基站电磁辐射有害健康”的观点视为谣言。例如,环保部等官方机构多次指出电磁辐射“没有放射性,对环境的影响是物理量,不积累、不扩散,影响范围、大小和后果明确”,一些专家在进行科普宣传时也以确定性口吻指出电磁辐射等非电离辐射“一般只有热效应”,“不会对人体有害”,“人体暴露在辐射场中无论多长时间都是安全的,不存在辐射累积效应”[52]。由此形成的话语机会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否定了基于电磁辐射健康风险的基站抗争的合法性。本案例中,环保局在对投诉意见的回复中即指出青岛全市500多个基站的电磁辐射监测数据均符合国家限值,“属于安全范围,对人体健康不会造成负面影响”。(微信群记录)

 

对于H小区的抗争居民而言,基于风险定义的开放性,他们可以通过互联网查找基站辐射危害的相关信息做出“基站辐射有害健康”的风险建构。然而,由于居民自身缺乏有效的知识资源与科学专家“盟友”,使得他们的风险定义缺乏足够的权威性与话语竞争能力,因此难以突破前述话语机会结构的限制。由此也导致在抗争动员阶段中,当一些居民基于“基站辐射无害论”进行“反动员”时,抗争居民无法进行有效回应,只能通过另建微信群的方式来转移动员与沟通场域。而抗争居民也切实体会到了这种话语机会结构的约束,因此在正式抗争阶段选择将“科技风险”议题进行隐匿,转而通过建构“违建”以及后续的“不作为”议题来进行投诉。

 

(二)策略性风险建构与抗争机会的拓展

 

对于H小区的抗争居民而言,前述风险隐匿与抗争议题转换行为是机会结构约束下的无奈之举,但同时也体现了一种理性的策略选择。如前所述,风险建构具有开放性,所有人都可以基于自己的理解提出风险定义。这种“开放性”对于居民抗争而言具有双重性影响。一方面,抗争居民可以通过辐射健康风险的建构激起人们的恐惧“想象”从而发起抗争动员;另一方面,基站支持者也能够进行反向的风险建构,抗争居民的风险建构很容易会遭遇这些异质性风险建构的挑战。此时,为了动员的延续,抗争居民必须通过有效的知识来论证辐射危害的确凿性。在缺乏专业知识与专家“盟友”的情况下,这已经超出了他们的能力范围。因此,居民内部的风险论争基本体现为“各说各话”,彼此均无法说服对方。这一情况使抗争居民意识到基站辐射健康风险话语的合法性困境,在正式抗争阶段进行了重新的风险建构。“违建”诉求的提出表明抗争居民的风险建构由“科技风险”转变为“法律风险”。

 

从影响抗争结果的各种因素来看,前述抗争诉求或者风险建构的变化意味着抗争行动场域的转移,这种转移也会导致抗争中资源条件与机会结构的相应变化。“违建”诉求的提出使抗争场域由“科学知识”场域转移到“法律”场域,基站选址程序的相关法律政策为抗争居民提供了新的资源与机会。这种抗争议题的重构既规避了科技风险话语的合法性问题,同时也有利于获得城管等执法部门的支持,这是抗争能够取得成效(第一个基站被顺利拆除)的重要原因。然而如前所述,“环评”等法律程序的调整以及可以“补办”审批手续的政策规定使得“违建”议题的合法性被严重削弱,也失去了城管等政府系统内部的重要“盟友”,此时抗争居民再次面临资源与机会上的困境。

 

在此情况下,抗争居民又一次对抗争议题进行了策略性建构,转而诉诸政府“不作为”问题进行投诉。由此,抗争行动场域转移到“政治”场域中,地方政府的“政治风险”开始凸显出来。此时,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等向“上级”投诉渠道的存在为居民抗争提供了制度化机会。这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出抗争居民对中国政治领域中政府在维稳压力下的“体制性过敏”[53]83与“中央-地方”权力层级特征的深刻理解和熟练运用,通过上级或中央政府权威来对地方政府施压,为抗争行动营造了至关重要的政治机会[19]102。

 

总结来看,作为公众抗争的直接原因,科技风险本应成为邻避抗争的核心诉求。然而在话语机会结构的约束下,公众丧失了科技风险建构中的合法话语权,因此只能选择将科技风险诉求进行“隐匿”,并通过策略性风险建构来转移抗争诉求与对象。在此过程中,科技风险(“不安全”)议题逐渐退居幕后,法律风险(“不合法”)与政治风险(“不作为”)议题则先后凸显出来。这种风险建构的变化使得抗争行动场域发生了转换,而抗争面临的资源条件与机会结构也在相应地发生变化。正是在这种资源与机会的聚合与重构过程中,有利于抗争的真实机会空间得以营造出来。因此,整个基站抗争过程即是这种“机会结构”与“风险建构”的互动过程,这种互动的实现体现出了抗争行动的策略性以及居民的主体性与能动性,这是基站抗争能够最终取得成功的关键。

 

此外需指出的是,科技风险在正式抗争阶段的被“隐匿”,还意味着它无法成为公开交流讨论或风险论争的对象,这使得抗争居民的初始风险认知很难发生改变。这也意味着,除了在早期业主QQ群内存在短暂的风险论争与抗争“反动员”之外,在整个抗争阶段并不存在针对科技风险抗争的“反动员”。基站建设单位与政府部门的“反动员”主要体现在“违建”与“不作为”议题上,而这并未触及抗争居民的真实诉求。因此,科技风险自身作为维系居民持续性动员与抗争的核心因素在整个抗争过程中几乎并未遭受挑战,这也是基站抗争能够取得成功的重要原因。

 

五、隐匿科技风险:基站抗争的 结果效应与治理意涵

 

不同主体对科技应用潜在危害的界定及争论是科技风险型邻避冲突的核心。然而本文对青岛市H小区基站抗争案例的考察发现,科技风险的讨论主要体现在居民内部动员阶段,而在正式的抗争过程中则被“隐匿”。前文分析指出,这种“隐匿科技风险”的行为受到抗争机会结构的影响,同时也有助于实现抗争机会的拓展。因此,从社会抗争的角度来看,“隐匿科技风险”体现为一种有效的抗争策略,是抗争能够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然而,如果从科技与社会关系的角度进一步思考的话,本文认为案例中科技风险被建构、呈现或隐匿的现象还具有更深层次的社会政治效应。也即,本文认为在以基站冲突为代表的科技风险型邻避问题中,青岛市H小区案例体现了“成功的邻避抗争”与“失败的风险治理”。

 

所谓的“风险治理”涉及“邻避风险治理”与“科技风险治理”两个层面。一方面,对科技风险(基站辐射健康危害)的忧虑是抗争的直接原因,然而在真实抗争过程中科技风险却被隐匿,从而使得居民的真实诉求模糊化与隐蔽化。事实上,现实邻避抗争中居民的诉求往往呈现出多元复合性特征,除了“不要在我家后院”的自利诉求外,也往往在呼吁“程序公正”“环境保护”“民主参与”等,这在H小区案例中也有直接体现。然而这种公益性或权利型诉求的提出不应轻易地被解读为抗争向“社会运动”的转变或“公民社会”的形成,因为正如本文案例所表明的,这可能只是一种谋求抗争合法性的表达策略。从邻避风险治理的角度来看,抗争真实原因与诉求的被隐匿不利于类似邻避冲突的预防和最终化解,相反,这种“成功的邻避抗争”还可能会形成“模仿”效应,有可能会进一步加剧邻避风险的产生。

 

另一方面,邻避抗争中科技风险的隐匿与重构使得风险治理的重心落在“法律”与“政治”等其他风险问题上,长远来看也不利于科技风险自身的有效治理。科技风险论争与冲突的核心是不同主体风险认知或知识的差异。如前所述,风险定义中“话语机会结构”的封闭性使得普通公众丧失了风险定义的话语权,这是邻避抗争中科技风险被隐匿的深层次原因。然而问题的关键在于,科技风险的界定或评估是否应当由科学专业知识进行“垄断”,或者普通公众的风险认知是否必然是非理性或“不科学”的。

 

科学技术在现代化进程中的推动作用毋庸置疑,科学知识的权威性也由此确定。然而科学知识社会学研究则得出了“科学不确定性”的结论,风险社会理论学者吉登斯也指出,“科学理应使世界的可预测性增强,但与此同时,科学已造成新的不确定性”[54]115。对于某些科技应用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既有科学知识经常无法给出确切的解答(无法证实,也无法排除),不同主体(甚至科技专家之间)在特定知识问题上难以达成共识。事实上,我国近年来屡屡发生的邻避冲突多涉及这种科学中的“难缠”问题(wicked problems)[38],这些问题单靠科学自身无法得到有效解答。在基站电磁辐射健康影响问题上,研究表明当前的科学知识事实上存在许多不确定性与“未知”问题,例如基站电磁辐射的累积效应与“非热效应”问题,当前科学研究尚未得出确定性结论[55],由此暴露出科学评估自身的局限性或不足。在此情况下,对公众风险认知或知识的贬低与排斥无助于应对与化解科技应用带来的负面影响。

 

在此情况下,需要对邻避抗争者进行“去污名化”,承认并重视公众认知与价值诉求中的合理性因素。相应地,本文认为科技风险型邻避冲突的治理需要建立在有效的风险沟通基础之上,当务之急是要建立政府、专家与公众在风险知识层面上的交流与对话机制。具体来看,风险知识层面的交流对话一方面体现为科学专业知识内部的反思与沟通,例如当前国际上科学界在基站辐射有无健康风险问题上存在许多冲突性观点与证据[55],如何通过全面的证据权衡得出更为审慎的风险评估结论显得十分重要。另一方面,风险知识的对话交流还应体现为“科学”知识与各类“非科学”知识(常民知识、伦理原则等)的沟通,只有在更具包容性的风险对话中才能找到社会冲突的真实原因,在此基础上促进不同主体的风险认知学习,以更好地思考科技风险的应对之策。就此而言,邻避冲突中公众的质疑或忧虑具有积极的作用,正如有研究指出的,“这可以视为参与式民主变革的一部分,民众对专家自下而上地质疑有助于推动制度的变革”[56]107。

 

当前我国在基站冲突等科技风险型邻避冲突的应对上所采取的主要是科普宣传与教育等单向信息宣导模式,屡屡发生的冲突表明这种模式已经难以奏效。而本文所倡导的邻避冲突的民主治理与知识对话即是要改变这种单向的信息宣导模式,这也是风险建构或风险定义“开放性”的必然要求。对于基站电磁辐射健康风险为代表的科学不确定性议题而言,话语机会结构的封闭性是导致公众抗争走向策略化(“隐匿科技风险”)的重要原因,就此而言,为特定公众所持有的“健康风险论”赋予公开表达以及参与交流讨论的合法性“机会”,将成为邻避风险以及科技风险有效治理的重要前提。当然,就邻避冲突自身来看,参与对话可能无法简单地实现冲突的化解,相反有可能引发更多的争论乃至冲突。不过,通过持续、广泛的沟通对话有助于明确冲突中各方主体的真实诉求以及风险问题的实质,从而有可能超越对邻避以及科技风险议题的狭隘认知,为此类冲突的化解奠定新的知识基础。

 

六、结论与讨论

 

现代社会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风险社会”,各种潜在的危险不断累积并且随时有爆发的可能,这被贝克比喻为生活“在文明的火山上”[15]1。风险社会的实质是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及其应用对生态环境或人类健康造成潜在“副作用”的结果。随着民众风险意识与权利观念的觉醒,他们必然会对这种科技“副作用”做出反应,由此产生了各种风险论争或抗争行动,针对科技工业设施选址建设的邻避冲突即是其中的典型体现。有鉴于此,本文提出了“科技风险型邻避抗争”的概念,用来描述这种特殊且重要的社会抗争现象。借鉴风险研究与社会抗争研究相关理论,本文聚焦于风险建构与抗争机会结构的互动,尝试解释公众科技风险抗争的行动选择及其内在逻辑。这种研究视角的选择凸显了科技风险议题的特殊性,有助于拓展社会抗争与邻避冲突研究的理论视野。

 

在以青岛市H小区基站抗争为例的研究中,本文详细考察了居民在动员与抗争的不同阶段是如何通过风险建构与重构行为实现抗争资源和机会结构的变化的,以及这种变化又是如何最终导向抗争成功的。特别是案例中呈现出的“隐匿科技风险”的策略选择对于抗争结果产生了重要影响。在本文案例中,“隐匿科技风险”以及相应的风险建构向“法律”以及“政治”风险的转换在一定程度上是抗争机会结构,特别是法律与话语机会结构约束下的“无奈之举”,而这一策略选择很大程度上源于基站电磁辐射风险议题自身的特殊性。事实上,在不同的科技风险领域,抗争机会结构可能存在差异性,在此影响下的风险建构也可能有所不同。例如,在厦门PX以及广州番禺垃圾焚烧等邻避冲突事件中,针对科技风险的不同界定或建构公开呈现并进行着激烈竞争,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许多科学专家直接参与了风险论争或抗争,他们所提出的许多异质性风险知识挑战了原本话语机会结构的稳定性,进而促成了风险知识层面上的反思、沟通乃至政策上的调整(例如由垃圾焚烧向垃圾分类的政策转向)。在这些案例中,机会结构与风险建构的互动中并未出现“隐匿科技风险”的现象,这种对比为理解公众抗争策略选择提供了新的切入点。当然,要想清楚揭示抗争机会结构(特别是话语机会结构)对抗争策略选择的具体影响机制,未来还需要进行更多不同领域的比较研究。

 

选择基站抗争事件作为案例,其典型性在于它较好地体现了邻避冲突中的科技冲突或知识冲突问题,这是现代性情境中邻避冲突的关键特征。本文认为,现代邻避冲突具有高度的复杂性,公众抗争不能简单地化约为自利追求或认识偏差,而是应当将其置于科技与社会的互动中,全面考察公众抗争的复杂成因与多重意义。同时,选择一起“成功”的抗争案例进行研究,也有助于更好地考察邻避抗争的行动选择及其逻辑,特别是“(科技)风险”因素在邻避抗争中的作用问题。本文所揭示的策略性“风险建构”行为正是科技风险型邻避抗争的核心。此外,抗争居民的成功表明,即使是面对极具复杂性与专业性特征的科技议题,普通民众也能基于自己的利益或观念考量而提出“异议”,从而彰显了公众的主体性与能动性。

 

当然,这种策略性的风险建构也会产生各种负面后果,不利于邻避风险以及科技风险的真正化解。有鉴于此,本文进一步讨论了科技风险型邻避冲突的治理问题,认为有效的治理思路应当是搭建开放、包容的风险沟通平台,通过沟通对话揭示社会冲突的实质与根源,这将为冲突治理奠定基础。而且,这种冲突治理的思路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对“邻避”问题本身的超越,也即,科技风险议题所凸显的并非设施选址本身引发的“地方性”冲突,而是科技与社会系统发生碰撞而产生的内在张力的体现。就此而言,科技风险型邻避冲突的真正化解可能在根本上取决于国家与社会整体层面上风险沟通以及话语机会结构的改变。

 

不过,由于本文所考察案例的特殊性,相关结论可能无法推广到其他领域。例如,在基站电磁辐射风险问题上,当前国内政府与学界基本上均持有“基站电磁辐射无害论”的确定性立场,由此在根本上否定了居民科技风险建构的合法性。如前所述,正是这种话语机会结构促成了居民“隐匿科技风险”的行为选择。由此也可以大致推断,对基站辐射风险进行“隐匿”可能是国内基站抗争取得成功的前提条件。而在一些西方国家则可能存在不同的情况。例如,有研究指出英国在20世纪90年代末出现了关于基站辐射健康影响的社会争论,这种争议引起了政府的关注并在一定程度上认可了公众对辐射健康危害的忧虑,因而基于预警原则要求基站选址建设必须征得当地部门与民众的同意[41]。另外,本文案例中居民抗争的成功是多种因素影响下的结果,其中也不乏一些偶然性因素(例如“峰会”时期的特殊性、城管的态度、上级政府的回应等),未来还需要更多的经验研究来揭示“风险建构”行为选择的影响因素及其抗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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