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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表达中的朴素道德正义及其升华

阎国华 中国社会科学网 2020-09-03

朴素在哲学上被界定为日常、非反思、非系统化和非严密推理。朴素道德正义是人内心对道德正义直接简单的推崇,是人们心灵的“善端”。朴素道德正义是社会正义的基本要件、良法善治的心理基础、法治建设的道德根基和文明建设的基础资源,需要培育、鼓励和珍视。但在网络表达中,朴素道德正义又是一块璞玉,需要雕琢升华,方能更放异彩。

价值与局限

朴素道德正义对于维护网络表达秩序具有显著的积极意义,可以通过对网络表达中的道德失范行为给予迎头痛击,让当事人感受到舆论压力和道德威严。而且,这种激烈的批判还可以形成示范与威慑效应,震慑他人,让他们重视和评估社会道德期许,充分考虑违背公序良俗的沉重代价,进而助推网络文明和道德水平的提升。

朴素道德正义感弥足珍贵,需要珍视,但是也有局限。其效能的发挥在于道德良知、个体情感同客观实际、制度规则的协调统一。缺乏对客观实际的语境分析和问题把握,抽离了制度规则的含义界定和框架约束,道德正义往往就像一把极其锋利但精度不高的手术刀,在体现威力的同时,极有可能会突破社会治理的必要限度,引发效能的不确定性。在公众网络表达中,网络暴力和道德绑架就是其中的典型表现。因此,朴素道德正义需要力求与规则道德正义的辩证统一。只有立足客观场域,坚守表达精度和话语边界,接受制度规则的指引,朴素道德正义才能体现网络表达的理性,彰显表达力量。反之,朴素道德正义不仅难以体现价值,甚至还可能适得其反。因为网络会增加公众道德正义焦虑感,提升朴素道德正义的触发概率,放大朴素道德正义效能的不确定性,引发效能极化。

效能极化

朴素道德正义效能极化的典型表现为狂热、极端或者非理性的网络表达,具体主要有三种表现形式。其一,草率式表达。目前,口无遮拦的发言、不加思索的评论以及漫不经心的点赞,很多透露着简单、随意甚至任性的网络表达频频出现。其二,友情式声援。源自内心同情或价值共识,部分公众喜欢转发、点赞或评论,以赢得关注、传递诉求或施加压力。这种行为本也正常,是网络道德动员的自然表现。但是,如果表达缘于“将事情闹大”式的驱动逻辑,“夸大事实”式的社会动员,或者“不好意思不帮忙”式的情感绑架,则往往导致相关表达背离初衷或言不由衷。其三,体验表达感。随着网络发展,公众的自我表达效能感也随之增强。在这种情况下,部分公众为了简单追求表达感,不关心表达的内容和质量,甚至会通过输出极端观点吸引眼球。

在朴素道德正义效能极化情况下,部分公众表现出强烈的表达欲望和激动的表达情绪,以至于影响公众了解真相的进程。同时,大量劣质信息还会倦怠公众阅读和鉴别积极性,分散或牵引公众注意力,导致他们失去关注热情。这一问题影响甚重,如果太多个体盲目地输出大量信息会破坏网络交流的议程设定,降低重要议题的网络存活时间和公众关注效能,削弱高质量和深层次讨论的形成可能,最终致使重要议题被边缘化。与此同时,激动的表达情绪则表现为认知的偏执。尤其当他们认为自己占领了道德制高点时,任何理性的言说往往都会被其贬为缺乏道义。

导致朴素道德正义效能极化,产生盲目网络表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主观上看,部分公众的思想松懈和认知不足是主要原因。他们没有认真去分辨真伪、没有能力去分辨真伪或者没有考虑表达的影响等原因常常导致满腔道德正义感未能升华为理性道德力量。从客观上看,网络环境的特殊性和监管措施的滞后性也为问题的出现提供了温床。网络赋权与传播赋权让公众拥有了更加自由、便捷和充满力量感的交流机会,但也常常由于匿名机制、监管缺乏、责任分担和群体极化等原因让部分公众迷失自我。

价值升华

公众网络表达中的朴素道德正义是网络正义的基础,需要珍视但也需要升华,以克服其盲目,彰显价值。朴素道德正义的升华需要紧紧围绕问题表现和典型成因来内外协同、科学施策与综合治理。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主要举措。其一,提升公众媒介素养。提升媒介素养主要是增强公众的信息鉴别能力和理性表达意识,尤其是网络表达中的公共精神和传播意识。对于公众来说,提升媒介素养有助于个体享受网络红利、缩减信息鸿沟和促进网络交往。对于社会来讲,提升公众媒介素养有助于扩大有益信息传播力量,防止群体情绪偏离理性表达轨道和公众道德激情滑落为网络发泄。其二,强化道德教育工作。究其细节,朴素道德正义是道德良知、群体情感和经验法则的统一体。上述三个要素似乎都体现为集合性概念,但实际上呈现显著的个体认知差异,尤其是在细节上。道德教育的价值正在于此,即通过消除朴素道德正义的个体偏差,实现公众道德认知向社会共识层次的跃迁。其三,完善网络表达监管。秩序和自由不是网络管理的两个极端,而是网络健康发展的车之两轮。自由是网络的活力之源,秩序是网络的健康保障。当下的网络表达监管主要需要通过创新监管技术、完善监管制度和提升监管能力等维度加以展开。

总之,公众网络表达中的朴素道德正义是网络正义的宝贵资源,也是促进网络道德建设的重要媒介。我们要珍惜公众疾恶如仇的正义感、勇于批判的无畏性和乐于表达的实践力。但也要看到,朴素道德正义与理性道德力量之间还或多或少存在距离,这种距离会导致朴素道德正义在网络表达上的效能极化,以至于偏离方向,超过限度,导致主观愿望与行为结果的背离。所以,我们要在珍视朴素道德正义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其与规则道德正义的沟通途径,通过提升公众媒介素养、强化道德教育工作和完善网络监管等举措来提升公众的网络表达力,实现朴素道德正义在网络表达中的有的放矢与价值升华。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碎片化传播生态下高校思想政治话语转换与重塑研究”(17JDSZ1020)、江苏高校哲社研究重点项目“碎片化传播生态下传播者主体道德提升研究”(2018SJZD1020)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中国矿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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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责任编辑:张卓晶  排版编辑:张卓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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