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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发现:古人对互联网都说了些什么话?

2018-01-05 庄志明律师 法之剑

昨晚10点多钟,雪下的正紧,我在归家的途中,顺便在一小卖店买点东西(不是打一葫芦酒)。超市的老板是一个六、七十岁左右的老大爷,正在手机上兴高采烈看蹦叉叉视频呢,我好奇地问:学跳交谊舞啊?老大爷说:嗯,我就是通过上网学会交谊舞的。我说:好厉害啊,在网上看看就学会了。老大爷说:主要在网上学的,另外请一个邻居手把手辅导了几回,没花钱,呵呵。

 

在网上就把交谊舞学会了,我还第一次听说呢。想起一件事,有次我在游泳池里看到亲戚的小孩游很标准的蛙泳,我问她怎么学会的,她回答是看蛙泳教学视频学会的。现在看来,学习的方式方法已多样化了,从前主要靠师傅面对面传授的传统方式已受到了挑战。

 

过去有这么一句话,叫环境决定一个人,生长的环境决定了你成就的高度和广度。这话说的很对,你生在穷山村里,那时怎么能轻易接触和学习到大上海的繁华和新鲜的东西。

 

但互联网出现后,信息封闭的情况和你所处的环境已没啥关系了,就是再偏僻的地方一样可以捕捉大上海的方方面面,这靠的就是互联网。信息不对称状况在互联网时代已大为改变。

 

如果说20年前你抱怨父母没把你生在一个好家庭还算在理的话,那现在的人还如此抱怨父母已彻底无理了。抱怨不就是抱怨资源缺乏嘛,现在的信息社会资源可以共享,通过互联网你有什么东西可以学不到的?只有你肯下功夫,除了造飞机、导弹的本事学不到,什么知识学不到?

 

互联网上的知识和信息不仅仅是海量,更重要的是绝大多数都是免费的。有人会说,免费的都是没价值的。此言差矣!记住一句话,好为人师,显摆显摆,这是全天下的人都喜欢做的事,笔者有事没事的也在网上写些普法文章,本律的文章受到粉丝们的高度肯定和赞赏,追捧的程度那是相当厉害,锣鼓喧天,红旗招展啊!可写了这么多文章,也没见哪个人给我发帖费啊?

 


没发帖费,我不是还照样写普法文章。女人出门为什么要化妆?那还不是为了展示她的美?其他人看了,她也收不了钱。我展示不了美,我可以写文章展示我的才华啊(说的笑话哦)。通过显摆显摆文章,以文会友,头脑风暴,不是一件非常快乐惬意的事?我现在写文章的终极目标是,某一天,我走出机场,一群少男少女里三层外三层围着我:庄律,帮我签个名,和我合个影啊。没少男少女,就是一群中老年妇女也行啊!

 

你看我的普法文章,学到了法律知识,我也收不到你的钱,这就是互联网给你带来的好处。而我得到什么呢,除了显摆,别无其他。但从高处讲,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昨晚的漫天大雪,很多人都已抱着老婆睡觉了,我还在熬夜写文章呢。别以为都是红袖添香熬鸡汤,也有抠脚汉著文章。每个人做事都计较钱,没钱的都不干,怎么行?互联网上各行各业都有像俺这样的热心人,他们把知识免费地奉献给了网民,感谢这些热心人,我也是受益的网民。

 

曾几何时,古人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现在看来,这说法也未必正确了,你跑纽约三趟对纽约的了解未必赶上我花三天时间上网对纽约了解的多呢。你读了万卷书,其实很多书本是没必要读的,纯粹浪费时间,现在通过关键词搜索等互联网技术轻松就可读所需读的书。何况现在是信息爆炸时代,知识更新非常快,知识更新必须快,不快就要被淘汰。

 


记得几年前,客户单位请我审阅一合同文本,我一看,上面有这么一句话“依照《经济合同法》……”我对客户说:这合同文本是一位老先生草拟的吧?客户问:你咋知道的?我说:不是位老同志,怎么会在草拟合同时习惯性地用《经济合同法》说法,《经济合同法》1999年就因《合同法》出台而废止了。客户说:你说的不错,他60多了。所以说,书读多了不见得管用,你知识不更新,不能接受新事物,书读的越多越坏事,因为会走火入魔。

 

上面说的这个古人不懂互联网,但古人也有很多聪明的,先知先觉的,比如有古人云,秀才不出门,全知天下事,说的就是互联网时代。古人已经想到未来互联网的天下了,坐在家里即可指点江山,挥斥方遒。

 

更有古人对互联网时代直接开门见山:临渊结网,一网打尽。明明白白地告诉后人,有时间打鱼,还不如上网呢,网上啥都有,还来的轻松。古人的智慧可真的不简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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