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蛇和狼,不能惯,越惯越混蛋;不能让,越让越猖狂!

2018-03-14 茉莉 法之剑


网上有一段视频,内容是江苏南京一男子穿满清服,头留鼠尾辫游览明孝陵时,与游客发生争执并发生冲突。最终,这位公然反华男子被游客按在地上暴打,辫子也被剪散,很是狼狈。

 

据说,这位男子不仅精日,还是位精“伪满洲国”分子。之前就曾在明孝陵拍摄视频,展示自已的着装辫子,并发表反华言论,回怼谴责其辱国行为的网友。

 


看了这段视频后,我心里想:打得好,剪得对!真解气!

 

近来类似的“精日”现象,正在受到社会高度关注。3月8日,外交部长王毅在全国人大记者会上回应媒体提问时,声色俱厉地说,“精日”分子就是“中国人的败类!”这句掷地有声的总结,不仅一针见血,而且大快人心

 


紧接着,来自文艺界38位政协委员,针对“精日”现象联合递交了一份关于“制定保护国格与民族尊严专门法”的提案,建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专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格与中华民族尊严保护法》,规定对侮辱、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格、中华民族尊严的行为,处以治安处罚,并制定《刑法修正案》,将严重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格、侵犯中华民族尊严、侮辱民族英雄、革命先烈,或宣扬日本军国主义、法西斯主义及日本武士道精神的行为纳入刑法处罚的范畴。 

 

提案人之一,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贺云翱表示,“对于‘精日寇’这样的行为,不仅仅是‘寻衅滋事’,我们需要法律层面的鉴定及处罚方式,这样才有利于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形成正常的文化氛围。”的确,公民依法享有人格尊严,国家和民族依法享有国家和民族尊严。违反者,无视者,依法必究!

 

3月10日,来自江苏的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又针对“精日”现象联名提交关于《完善立法保护国格与民族尊严》的议案,呼吁法律尽快亮剑,从立法层面对“精日”分子及其行为予以严惩。这是继全国政协委员后,对“精日”分子的再度谴责,也是对划定“法律红线强烈呼吁。

 

诚然,对于辱没国家和民族的恶劣行径,对于践踏民族情感、国家尊严的恶劣行径歪风邪气,决不能心慈手软!

 


3月11日,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南京 发布警方通报,两名男子通过网络发布极端言论寻衅滋事,被南京警方刑事拘留。其中,微信昵称为“圣诞老人”的男子因在微信群中发布“南京就是一个坑,应该让日本人在(再)屠杀一次”的违法言论而被刑拘。

 

大家注意了,这次不是行拘,是刑拘!是的,对这些散布反动言论,践踏国家尊严,伤害民族感情的犯罪分子,就应该迎头痛击!抓得及时,拘得漂亮!

 

俗话说,蛇暖不热,狼喂不。有些狼心狗肺的人就是这样,国家对他千样好,他不放心上,但凡有一件怠慢了,便全盘抹杀。在他们人生词典里,有奶就是娘,有钱就喊爷。什么人格尊严,国家荣誉,民族大义,只要有一点蝇头小利,就可以背信弃义,叛国忘娘!

 


都说,做人要懂感恩,做人要有底线。不知感恩的人,是蛇,无视恩情,转身就忘;没有底线的人,是狼,毫无顾忌,掉头就咬。

 

所以,对于和狼,不能,越越混蛋;不能让,猖狂。如果我们总是选择忍让,只能换来他们的变本加厉如果我们总是选择包容,他们只会更加肆无忌惮

 

国家的形象不容侵犯,民族的尊严不容践踏。对于这些无视正义人伦,侮辱国家民族的败类,我们一定要该出手时就出手,一定要狠抓、重罚、严惩!

 

此外,作为普通民众,我们在支持、配合国家严厉打击这些败类的同时,大家也要从自身做起,建立正确的历史观,积极的人生观,并努力弘扬爱国主义主旋律,传播社会主义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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