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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噪姚金易案以牙还牙的人啊,你们意欲何为?

庄志明律师 法之剑 2021-06-17

今早,看杜某某微博,才知道姚金易案发生在和老俞有关的新东方学校。

 


我是不想为新东方说什么话的,这基于两个原因,一是没兴趣,二还是没兴趣。

 

后来又看到某大V微博,说支持姚金易父母以牙还牙,以血还血,而他的粉丝们则一片沸腾,纷纷叫好。

 


个人认为,俺算是一个法律人,必须为这些沸腾的“民意”说两句话了。

 

杀人偿命,这是国人的口头禅,其实这话肯定是错的。杀人是不合法的事,但处理杀人却必须依靠法律来处理,这个我们必须达成共识,如果这个都达成不了,恐怕今天你连上网的机会的都没有,因为我们还处在茹毛饮血的时代。

 

那法律对杀人如何规定的呢?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从法条文字上简单看,杀人最低刑是3年有期徒刑,最高刑是死刑。也就是说杀人并非一定就是死刑。如考虑自首等量刑情节,故意杀人判缓刑的也不鲜见。

 

比如,发生在8年前浙江姚国英故意杀人案(被害人系其丈夫,当场死亡),法院念其长期受被害人虐待,并且有自首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适用缓刑。不可谓不从轻吧?!

 

所以说,杀人必偿命,这话太武断,太绝对,太无知。貌似说这话的人,还处在潘金莲的那个时代。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此话必须铭记在心啊。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老话现在还管用吗?

 

犯强奸、杀人、盗窃十恶不赦之罪的王祎哲,是没有任何可以原谅的地方的。

 

2017年4月下旬,该案一审开庭。2017年6月26日,该案一审宣判,王祎哲因强奸罪、盗窃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王祎哲上诉。201828日,该案二审开庭,该案迄今尚无判决结果。

 

王祎哲照片


王祎哲之所以没判死,关键性原因是其实施强奸、杀人犯罪时未满18周岁。刑法第四十九条有明确规定:【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显然,法院判王祎哲无期徒刑并无不当。我看到某些网民骂审判法官纵容犯罪,我很好奇,他们动辄骂人的勇气是谁给的,是梁静茹吗?

 

死刑不能万能的,正如法律也不是万能的一样。死刑在我国尽管没有废除,但死刑的适用是向着少杀、慎杀的方向发展的,对特定人群死刑则是严格禁止和限制适用的,这是法治文明进步的表现。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公知,特别是大法党成员纷纷呼吁废除死刑,认为废除死刑是国际趋势,要和国际“接轨”。笔者对此的评价只有两个字——哼哼!

 

废除死刑的国家基本上都是民众普遍信教的国家,生死观和中国有所不同。比如他们认为坏人死后会下地狱,既然坏人下地狱永世不得翻身,判不判死刑无所谓了。

 

历史传统观念绝非一朝一夕即可根除在现代社会尊重民意的理念下改变一种制度一种法则不可能不考虑民意的接受或成熟程度。废死论在中国不合时宜,现在采取的限制适用死刑、而不是马上废除死刑的态度是务实可行的。

 

其实宗教这个东西本来就是骗人的鬼把戏,纯粹就是糊弄好人。宗教认为好人上天堂,坏人下地狱,你举个例子啊?信教的西方国家犯罪率比中国只多不减,所以说宗教治国,纯粹就是扯淡。更气愤的是人家这些国家绝对是犯罪人的天堂,坏人上天堂倒是真的。

 

2011年7月22日,挪威人布雷维克先在挪威政府办公大楼前引爆威力巨大的汽车炸弹,然后又在首都奥斯陆以西40公里的于特岛枪杀参加挪威工党青年团夏令营的人群,共造成77人死亡,300多人受伤。

 

你们知道,最后布雷维克先怎么判刑的?结果是入狱21年,就这么轻松的刑罚。

 

再说灯塔国的辛普森杀妻,此案当时的审理一波三折,辛普森(O.J. Simpson)在用刀杀前妻及餐馆的侍应生郎·高曼两项一级谋杀罪的指控中,由于警方的几个失误导致有力证据的失效,以无罪获释。后其仅被民事判定为对两人的死亡负有责任,花钱了事

 

杀了两个人,法院判定无罪。这就是灯塔国对罪恶的法治态度。

 

举这两例,什么意思呢?我是告诉读者,不要整天还沉湎在杀人偿命的思维中,国际上已到如此法治状况了,我们还纠结于杀人偿命的同态复仇的法则状态,也太OUT吧?我们有我们的制度自信,道路自信,坚决不和废除死刑的国家接轨,但也得贯彻少杀、慎杀政策啊。

 

对别人家遭受的伤害,总有些人不是从精神层面抚慰受害者家庭,而是鼓动受害者家庭血腥复仇,以牙还牙,显现自己很正义的样子。但就不想想,受害者家庭已经非常不幸了,若真的以牙还牙,再让一个人进去坐牢,这个家庭还怎么办?你确定是帮助人家?

 

若你真的很“正义”,你应该“为朋友两肋插刀”,亲自帮助人家,而不是言语蛊惑。况且你这种激愤杀人属于事出有因,基本上是不会判死的,运气好的话像于欢一样,民意为你鼓与呼,仅判个三年五载也大有可能。

 

如果你还担心判死,可以本着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心态,等到75岁时再去动手,刑法有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你只要不是以特别残忍手段实施杀人的,肯定不会判死的。

 

所以,我认为,但凡怂恿受害人家庭实施暴力报复的,都没安什么好心,真的是好心的话,你当奋不顾身,亲自惩凶,这才是正确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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