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他奶,脸不要,钱也要不到
文|庄志明律师
这两天关于维他奶的事,我没怎么关注。每天的热点层出不穷,维他奶只不过是众多热点中的一个,过眼云烟而已,对我不生半点涟漪。
但今天中午看到维他奶集团的这份声明,我实在忍耐不住内心的愤怒了。
笔者旗帜鲜明地认为这是很典型的甩锅声明。
这几天维他奶集团就没闲。
我上个微博账号“大大大餅干丶”的微博,说明下维他奶事件的由来。
在党庆期间暴力袭警后自残身亡的男子梁健辉,系维他奶香港国际采购部主任。维他奶国际发布公告宣称慰问该男子家属,并称其是“不幸逝世”,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已经将该事件定性为“孤狼式恐怖主义袭警事件”。谴责恐怖主义,对黑暴零容忍,是每一个正常国家和地区以及正常人的共识,维他奶国际公开支持黑暴,在特殊时期给全国人民上眼药,严重伤害了爱国同胞的感情!维他奶公司事后出的声明,对自己的不当行为丝毫没有道歉的态度。
这是维他奶名义关于恐怖分子的第一个文件,名称是通告,即今天《维他奶集团声明》提及的“员工私下撰写并内部转发”的文件。
这个文件有有维他奶的抬头,也有编号,文风非常符合商业公司的风格。文件公开后很快在网上遭遇一片责骂。笔者很好奇:哪有工作这么积极的员工?领导不安排撰写,员工都提前“私下”撰写工作文件了。
很快,7月2日0时30分维他奶集团又来一份文件《维他奶声明》。
维他奶在声明中称公司已经注意到发生的相关事件,并透露已经接受并配合检查,表示支持中国内地和香港的稳定、繁荣和发展。
请注意,在这份声明里维他奶只是提及支持中国内地和香港的稳定、繁荣和发展,没提及谴责暴力。
在今天的《维他奶集团声明》里,维他奶开始谴责暴力了。
从这三份文件的同情暴力——支持中国内地和香港的稳定、繁荣和发展——谴责暴力的文字表述看,脉络非常清晰,即根据舆情变化调整自己的发布内容。
那问题来了,今天《维他奶集团声明》里“未经维他奶集团标准审核流程批复,该员工个人撰写的内容本不应该公开,更不应该在公司内部发布。”这段话里两个“不应该”什么意思?
让我解读很简单的,该员工的撰写的内容是公司高层的要求,或者说是符合公司高层的“口味”的,因为维他奶并没有否定该员工不是公司的员工,并且该员工有撰写通告的职责。这么重要的通告不是维他奶的核心要员写还有谁写?临时工有写这个通告的机会?
两个“不应该”是因为有了后续的舆情反应,所以才有“不应该”;如果后续舆情深得“民心”,那就不存在“不应该”了。
所以啊,维他奶集团今天的声明并没有洗刷自己的“冤屈”,相反暴露了自己的企业文化和一以贯之的价值观:撰写通告的公司员工在”未经维他奶集团标准审核流程批复“前就知道怎么写通告了——那就是和香港稳定唱反调。维他奶集团,难道我说的不对吗?
大凡做过秘书工作的都知道写材料如何得到领导肯定:一是写材料前征求下领导的意见,顺着领导的思路写;二是熟悉领导的喜好和套路,写出来的材料就容易代表领导的想法了。所以说,维他奶集团无论如何狡辩,也摆脱不了维他奶集团领导层和企业文化骨子里同情暴力分子的反动本质。
维他奶啊,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套路在中国行不通的,因为这套路中国人民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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