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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徐州丰县的谣言,该一网打尽了!

法之剑 法之剑 2022-11-27

文|庄志明律师


昨晚看到网络大V“千钧客”的一个微博:

 


封县八孩女事在多级部门工作下已较清晰,女子身份确认并在治疗,董某涉非法拘禁、桑某夫妇涉拐卖公安立案侦查,有关人员涉渎职失职失管失察纪委监察在调查,所谓剪舌头、拔牙齿、沦为性奴、切除脑叶白质等均系恶劣谣言。处理需要时间,前期一些言论过激尚可理解,事件明朗再无视事实胡说八道就过了。

 

今早我在朋友圈看到一知名作家写的关于“八孩”事件的文章,文章中也是充斥着谣言。

 


永远记住,造谣的威力比辟谣大得多。谣言止于真相,这话是错误的。因为在网络上谣言比真相跑得快,辟谣跑断腿,造谣动动嘴。辟谣永远是干不过造谣的,这是残酷的现实,毋庸置疑。

 

你真的对这个谣言进行辟谣,他那个谣言又来了。何况辟谣的覆盖率往往是谣言覆盖率的N分之一。谣言止于真相,这个行不通。那谣言止于什么呢?谣言止于抓谣客,这是很关键的一着。

 


昨晚我看到“骄傲女孩”的一个信息,在网上进行了求证,网友很聪明:这是真的,就是来搞事的。“骄傲女孩”的背景究竟是咋回事,据网络大V“风的节奏吹”的说法:“这是个境外女拳组织,在境内发展了不少成员。这次徐州事件,她们线上线下,兴风作浪,有目共睹。”更详细的情况大家可以上网查,最好在新浪微博上查。

 


正如“风的节奏吹”所言:“徐州这档事,现在剩下还在折腾的,基本是境内外女拳势力和一些炮灰了。”“网络上,五花八门的事很多,什么事,都有轻重缓急。

 

“八孩”热点事件,帷幕正在落下。办事有轻重缓急,如果说前期没精力抓谣客,如今在第四次通报发布后,警方该对网络上的谣言该好好治理治理了。

 

扫帚不到,灰尘不会自动跑掉。警方有必要通过对谣客的惩罚来掸掸网络上的灰尘。

 


非常欣喜的是据说这项工作已经开展了,从“李亚玲”微博里看到有一个造谣的人已经拘留了。

 


“隔b老周”也证实已经有谣客拘留。看样子徐州方面已经开始清理网络谣言了,这是很好的现象,当然了,我更希望徐州警方能及时发布处罚的警方通报,这项工作也很重要。工作要做,工作也要说。

 

抓谣客这项工作是有充分的法律依据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拔牙”“全家性奴”“剪舌头”等谣言的制造者不抓了,难不成留着过年?这年已经过了啊。

 

说到“拔牙”,我看到网上一些谣客居然发挥到极致,说是“拔牙为口”,这样的谣言都能被炮制出来,匪夷所思。但再弱智的谣言也会有人信,因为谣言的传播力极强,网民的基数大,总会有人信的。面对谣言,必须两手抓,一手抓辟谣,一手抓人。

 

《治安管理处罚法》寻衅滋事的规定也可打击谣言。

 

除此,对危害大的谣言,刑法还规定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徐州封县“八孩”事件中的“拔牙”“割舌头”等都是虚假警情,对该类谣言的编造者和故意传播者予以惩罚,于法有据,如今大有必要及时惩处。

 

对弱势群体我们要关爱,要帮扶,但以此为噱头,制造谣言,乱带节奏,裹挟舆论的,必须要扑灭之,铲除之,谴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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