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撬锁入室杀狗:“防疫”不是侵犯私产的理由

慧超 思维补丁 2022-08-07

这是思维补丁的第661篇文章

非常好听,推荐听听。

头图by 《让子弹飞》。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一)

 

“无害化处理”,注定是要被刻入2021年度网络记忆的一则词汇。


上饶信州区的一纸通报带火了这个词,并重新赋予了这个环境科学领域的学术用语,以一个全新的含义。
如今,“无害化处理”已经成为了互联网上,一条充满隐喻色彩的标签性词汇。
这个词汇所映射的,除了作为普通公众的无奈和无力,还有一股指皁为白的是非混淆和任性态度。
这个周末,群情鼎沸于信州某小区防疫消杀人员,撬锁进入居民住宅棒杀宠物狗的事。

整个事情的经过十分简单清晰:
上周五,有网友在微博发帖反应,12日零点左右接到通知,全小区去酒店隔离,不允许带宠物。在这位网友再三和相关工作人员确认,“只要把狗拴好,他们只负责消杀不会把狗带走或者处理掉”。
但结果是,当天四点四十,有相关人员撬锁再次进入这位网友的家里,用铁棍将她的宠物狗杀死。


在民间舆论铺天盖地的追问之下,信州方面做出了一则“诚恳道歉”的回应,但又因通报中的“无害化处理”一词,引发了更大的舆情波动。


这个词,用在这份通报中,是不恰当的。或者说,它试图造成的语义模糊和责任推卸,过于刻意和明显。
显然,“无害化处理”一词,试图形成一种文字错觉,在不自觉间营造一种逻辑陷阱:
即被杀的那只宠物狗是有害的,或者存在潜在危害的,杀掉它,是为了消除某种隐患。
小学毕业的人也能够读明白,这个词真正的底层逻辑,不过是在刻意逃避和模糊相关人员将宠物狗无故杀害的事实。
(二)
在居民集中隔离时,相关人员在公民不知情的情况下,撬锁进入私人住宅,并在未通知私宅主人的情况下,手持铁棍杀死宠物狗——
这样的做法于法、于理、于情都难以理解。
当下并未有任何一部法律,包括地方性法律条例,有“消杀工作时,需捕杀被隔离居民家中宠物”之规定。
况且,这只柯基狗的主人,只是配合防疫隔离,她本身并未感染新冠,核酸检测呈阴性。
既无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相关人员也并未对宠物是否感染病毒做检测,在事前未通知主人的情况下,直接手持铁棍将宠物狗棒杀。
这样的做法,首先有违法理,更缺乏基本的人文温度。
这一事件,之所以在民间引发众怒,正是因为众多家有宠物的普通人,对宠物被棒杀的悲惨遭遇高度共情。
对于大部分养宠物的人而言,宠物不仅仅是几千块买来的一只小可爱,它早已超越了“财物属性”,融为小家庭的一份子。
当然,网络上依然有很多“大局党”做理中客式的发言:
“防疫是第一位的!特殊时期,特殊情况,基层抗疫人员也很不容易,大家多理解一下吧!”


说实话,我不理解。
为什么有些城市,居民完全可以带宠物去隔离酒店隔离呢?
为什么在有些城市,宠物主人被隔离之后,还会安排专门的志愿者或社区工作人员,为居民家中的宠物喂食添水呢?


一句“多多理解”,是和稀泥式的逻辑混乱,它刻意模糊了法理和人情之间的关系。

我完全同意,疫情当前,公民应该尽力配合疫情相关政策条例。支持防疫抗疫大局,并为此让渡一些个人权利,是可以理解和忍受的,本质上这也是一种对公共利益的维护。
但私权不应该无底线地让渡,尤其是让渡于缺乏明确法律法规和程序正义之下“一刀切”式的“多多理解”。
在我看来,这既不是事儿多,也不是自私,恰恰是一种基于公共利益的考量与追问。
毕竟,疫情常态化之下,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成为被隔离的对象。
(三)
这件事情下,很多人在呼唤基层防疫措施应该更温情,更文明,更有温度。
但我觉得大家的讨论重点,完全走偏了。
一条可爱的柯基狗被无端杀死,固然值得可惜、哀叹、同情,但如果公众和媒体追问的落点,仅仅落位于抗疫的温度,对生命是否尊重这样的问题上,我觉得,这样的追问和反思,都太轻了。
这件事情上真正重要的问题,真正值得追问和审视的重点,难道不应该是:
在缺乏程序正义下,对公民个人私有财产的侵犯吗?
什么是程序正义呢?
程序正义就是你们说这只狗该杀。可以,但你们应该先拿出证据,并出具相应法律法规和执行书(宠物主人有知情权),向宠物主人证明,这只狗为什么该杀,即它具备何种危害性,你们用怎样的检测手段证明了这只狗的危害性,然后你们依据那些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了捕杀。
更过分的是,在撬锁进入公民私宅,杀害宠物狗的整个过程中,并未事前通知宠物主人。
或许我们应该再一次重温现代法治社会的一则基本常识:
对于私权利而言,法无禁止即可为;对于公权力而言,法无授权即禁止。


如果整件事给我们带来的震撼仅仅在于“不尊重生命”,恕我直言,这种讨论实在是太轻飘飘了。
这件事的重点不是漠视宠物生命,而是漠视法律,这不是不讲人情,这是“不讲法治”。
《宪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四)
入室杀狗的背后,大概率不是基层防疫工作人员的一时兴起,至今依然有人在追问,下达杀狗命令的人是谁?
这个问题,大概不会得到答案了。
就像我们永远也不会知道,酒驾女司机口中的那个“Yuwei”是谁。


作为普通公众,我想大多数人都是非常理解那些基层防疫工作者的。
我并不反对所谓的“硬核防疫”,但地方上任何“硬核防疫”的做法,基本前提应该是合法、合规、合理、合情。
层层加码的所谓“硬核抗疫”方式,不应该异化成一种“表演式抗疫”的思维。
当然,对于一些基层部门而言,“宁可错杀一万,绝不放过一个”的思维是一种能够保证自身安稳的“正确做法”。
因为他们考虑的不是科学精准,不是是否必要合理,不是资源和效率上的浪费,而是“错杀一万”不会有人问责降罪,但“放过一个”却可能挨罚丢帽。
思考的角度不同,很多事情也就显得没有那么魔幻了。
但无论如何,都不该扛着“防疫”的大旗,去做无法规、无必要、无程序地侵犯公民私产的事情。


这样明晃晃地对公民私人财产的侵犯,竟然还有人绞尽脑汁站在“大局”上为其找理由。
你们真就觉得,自己和家人,一辈子都不会遇到类似的事情是吗?
你们真的知道,自己正在为一件什么样的事情做辩护吗?
这样的事情,如果出现在疫情之初的武汉,或许公众尚能理解,毕竟那时从庙堂至江湖,我们对病毒所知甚少。
而如今,疫情出现已近两年,我们在付出那么多代价,经历如此漫长的抗争和经验积累之后——
各地面对零星疫情,本应该更加从容,在心态上应该是自信而非恐慌的,在手段上应该是科学、精准的,而非粗犷、运动式的“一刀切”。
“后疫情时代”,一个文明的,有温度的社会,应该守护什么?留下什么?警惕什么?摒弃什么?
我想,每一个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普通人,心中都会有一个答案


这里是思维补丁谢谢你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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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慧超,前媒体人、资深品牌公关顾问

作家,已出版《这个世界不欠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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