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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物业阻挠法院执行被罚10万!物业该吸取哪些教训?

2017-07-16 冀云 物业新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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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视频


7月12日物业拒不协助法院执行,恶意拖延、阻挠法院执行工作,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于7月13日上午依法对雅居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雍景园分公司罚款100000元,限在2017年7月23日前交纳。


这是自今年2月份苏州万科物业被罚之后的又一起因妨碍法院执法被罚的事件。


看完视频,应知此矛盾发生的根源在于物业不能辨识法院工作人员的身份,导致问题进一步恶化的原因是法院工作人员出示工作证后,物业人员强硬的处理态度,不是积极确认身份和安抚,还顶撞说“你罚多少钱都没问题”。 


▲法院向物业公司送达的罚款决定书


物业公司应吸取哪些教训?笔者试就该问题做以下几点探讨,供大家参考:


 一、当遇到类似事件时,如何确认法院人员的身份。 

我想可以通过以下两个步骤辩明: 

1、查看对方的工作证件,工作证件上一般都有工作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等信息,简单加以记录。如果没记住或没看清可以告知没看清要求看清楚。 

2、通过对方的表述和证件信息上的单位名称,可要求对方提供单位地址和电话,或者通过网上查找核实单位电话,打电话确认一下是否有该工作人员。 

那么通过这两个步骤核实基本可以确认真伪,而且会比较简单快速一点。比通过报警或请求居委会出面要迅速准确。 

PS:此前在万科被罚的案例评论下方,有人提出说,万一工作证是假的怎么办?我想通过单位电话核实已经能够排除这一疑虑了。如果说通过这两个步骤仍然遇到假的怎么办,第一我觉得不可能,第二即使都是假的,我认为物业也没责任,对方出示了工作证、单位的介绍信,已经足以证明物业进行了辨识。 


二、当确认不清楚时怎么办? 

如果打电话给法院,法院说没这个人,那么这个时候应该做的事: 

1、可以礼貌说明,并将情况汇报上级; 

2、根据上级指令或请求派出所、社区协助做个见证。

PS:虽然这种情况笔者认为不太可能,但万一到这个阶段时,一定要跟对方阐明自己的观点,仍然要表示积极配合,可以向法院说明情况,向派出所、社区说明情况。 


三、接待窗口入职培训要谈及相关法规和接待常识 

1、明确接待流程和规定,知道如何做更洽当; 

2、熟悉法律常识,知道规避法律风险;

3、一定要给予对方应有的尊重和理解,无论被接待者是工检法人员还是任何人,这也是做为一名物业接待人员应有的素质。 

PS:物业日常的工作中难免会遇到类似情况,学会如何正确处置,才能较好的规避风险,避免造成财务损失以及陷入尴尬的局面。 


物业虽有服务业主的义务,但做为国家的公民,更要履行一个公民的义务。如果说物业是维持园区的秩序,那么国家司法则是维护整个国家的秩序与社会的公平正义,在小义与大义之间,理所当然的要遵纪守法、顾全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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