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租户注意了,深圳坠窗砸亡男童家属获赔200万 业主租户共同担责!
6月,深圳福田一5岁男童
被高空坠窗砸伤,不幸去世
引发关注
据了解,深圳坠窗男童家属
已与业主、租户协商调解
此次事件由业主和租户
共同承担责任进行赔偿
此次事件中
业主和租户共赔偿200万
其中业主赔180万
租户赔20万
事件回顾
6月13日
深圳福田一小区发生高空坠物
一整块玻璃窗从天而降
砸在了一名5岁男童的身上
孩子的母亲当场崩溃
跪地痛哭
男孩家属第一时间将孩子送往医院
6月16日
孩子最终还是不幸离世了
男童家属曾表示希望
参照此前东莞女婴被苹果砸伤案的
赔偿数额索赔
约545万元
过去的一段时间里
全国范围内
曝出了多次高空坠物伤人事件
掉下来的物品更是五花八门
未伤及人的高空坠物事件
更是屡屡发生
窗户、空调外机、避雷针、
菜刀、酒瓶、玻璃、砧板
……
6月19日
南京东宝路附近
一名10岁女孩被砸伤↓
6月19日
江苏江阴一名10岁男童在上学途中
路过一建筑工地时
被坠落的钢管砸中头部↓
6月22日
深圳11号线南山地铁站D出口
一名女子被杠铃片砸伤↓
7月2日
贵阳一小区
一中年女性被灭火器砸中头部
经抢救无效不幸死亡↓
7月11日
济南一小区空中掉下三把菜刀
7月21日
上海闵行一小区“天降烟头”
引燃楼下阳台被褥造成火情↓
8月10日
一个特殊的高空坠物展
在深圳开幕
展览通过12件实物、
近170张图片、
超过120分钟的视频
对过往高空抛(坠)物事件
进行系统的梳理
以警示人们关注“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真的有这么大的高空坠物吗?”
在高空坠物警示展现场
一根直径40厘米,长3米的避雷针
让不少看展的市民吃惊
在现场展出的12件实物展品
大部分都是从高空坠物
案发现场搬回来的实物
一、重庆首例高空抛物案宣判!
东西不能乱扔!
近日,钟某与其前夫在家中因琐事发生争吵,为了泄愤陆续将屋内物品从12楼扔出窗外。其高空抛物行为,造成楼下4辆自行车不同程度受损,严重危害他人生命安全,满足《刑法》中的高空抛物罪的构成要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但所幸其抛物的行为未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坏的后果,而且钟某到案后其如实供述上述事实,并取得部分自行车车主的谅解,故万州区法院认为钟某某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二、高空抛物害人害己!
民法典颁布后广州首例宣判
高空抛物,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不仅是不文明的行为,还会造成许多安全隐患,在全国很多城市常有发生。2021年1月,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高空抛物侵权纠纷案件。案发时,一名儿童将一个矿泉水瓶从35楼家里的阳台扔下,楼下散步的阿婆受惊摔倒造成十级伤残。阿婆为此将儿童家长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医药费等各种损失10万余元。越秀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当庭判决被告方赔偿阿婆损失共计9万余元。这是民法典施行后,广州首例高空抛物侵权纠纷案宣判。
三、祈福也偶有发生
物业呼吁业主切勿高空抛物
而在祈福社区中,高空抛物也偶有发生。近日,半山区专员在巡查时,发现某座下车库位置有疑似被抛下的大量三角梅枝条!祈福物业呼吁广大业主/住户,作为监护人、宠物主人、屋主的您,请务必重视高空抛物、坠物的严重后果,提高防范意识,否则随时面临法律的制裁!四、高空抛物触犯法律底线
情节严重将面临牢狱之灾
《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五、做文明人,不高空抛物
1、绝对不要高空抛物。养成良好的生活和行为习惯,从自身做起,更要制止他人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
2、做好居家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清理阳台、窗台上容易被风吹落的物品,如花盆、晾衣架等,避免意外高空坠物的发生;定期检查门窗边沿螺丝和窗框是否老化、松动;检查外窗玻璃是否变形破裂;检查阳台、外墙搁置物、悬挂物是否牢固。
3、以身作则并教育好家中的老人和小孩,让家人重视安全、预防隐患,拒绝高空抛物。
4、风雨天外出时,不要紧贴老化的大楼以及在广告牌下行走或者逗留。
5、遇到施工、装修等可能产生坠物风险的场所,应注意观察或者绕行。
6、看到高空中有摇摇欲坠的物体时,要及时向消防、物业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机构反应,立即处理,避免安全隐患。
切勿高空抛物!
享受幸福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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