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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全国新闻传播学优秀论文出炉: 10831中挑出的10篇,你还不看看?

2016-10-19 洞爷 数洞社媒

「2015年度新闻传播学界你最不能错过的十篇学术干货 」


整理丨潇洒卷


怎么选评选目标:2015年全国新闻传播学优秀论文评选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评选时间段: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备选文本:2015年全国165种期刊发表的10831篇新闻学与传播学论文评选人: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和各研究室主任

评选方式:初评、复评


选了谁

洞爷第一时间整理了这十篇重磅论文的干货摘要,让你先睹为快!(排名不分先后)


社交媒体,职业“他者”与“记者”的文化权威之争——以纪许光微博反腐引发的争议为例

对何谓“真正的好记者”的界定关系到新闻从业者对自身角色与身份的认知,更关系到新闻业的合法边界与文化权威。


该文以“微博曝料者”纪许光在雷政富不雅视频事件中的争议表现为例,结合“边界工作”与“文化权威”两个概念,检视职业新闻人如何在同行共议合法性、认知合法性、道德合法性等方面将纪许光建构为新闻业的“他者”,重申“好记者”的职业边界与文化权威。该文强调,社交媒体驱动下网民对新闻即时性、透明度和交互性的要求挑战着传统新闻权威,而职业新闻人则通过定义网络舆情的民粹偏好来贬低这种受众认可的合法性。


该文认为,对专业化的负面影响力量不仅来自政治权力、商业压力或组织约束,也可能来自普通公众以社交媒体为平台展开的质疑和挑战。受众与媒体之间的关系如何演化,以及如何影响职业媒体人对专业边界与新闻权威的维护,是值得进一步探究的议题。

※ 陈楚洁,袁梦倩. (2015). 社交媒体,职业“他者”与“记者”的文化权威之争——以纪许光微博反腐引发的争议为例. 新闻大学(05). 
可沟通城市指标体系建构:基于上海的研究(上、下)

该文是复旦大学信息与传播研究中心完成的一组以城市传播为研究范式的系列研究成果。该研究讨论了城市传播研究范式、可沟通城市概念及评价体系,并实施了以可沟通城市为核心概念的实证研究。


该文从“城市意像”的视角对上海空间可沟通性进行考察,认为体现“混杂性”的城市意象,是衡量上海空间可沟通性的重要尺度。据此,该文分析了“微游上海”对城市意象的再造,认为单向度的宣传方式过于强调革命性和忽视“混杂性”的丰富内容,容易影响城市空间的沟通。旅游空间规划应尊重旅游者的主体性及其多样化的需求。对于上海而言,再造意象应在民族主义的主流叙事下,尊重世界主义对上海城市现代性的重要影响,以实现城市空间的可沟通。

※ 复旦大学信息与传播研究中心课题组.  (2015). 可沟通城市指标体系建构:基于上海的研究(上下). 新闻与传播研究(07)(08). 
互联网与“观念市场”

该文通过梳理互联网传播的流变,讨论“观念市场”这一概念在互联网语境下之于网络表达自由的适应性,以及大规模参与对观念市场的影响。


所谓“观念市场”(marketplace of ideas)的概念,借用于经济学上的自由市场概念,将观念市场理解为人类通过一定媒介实现观念集中交换的场所,并强调只有通过“广泛而充分的思想竞争”,人们才能发现真理或者作出科学的决策。


该文分析梳理了国内外关于网络讨论的研究成果,认为把网络作为终将到来的理想的“观念市场”的这种看法形成尚早,只有把比较的重心放在对“检视目前互联网上发生的一切是不是对现存线下情势的改进”,“把互联网同被权力和金钱严重扭曲的大众媒介的‘观念市场’相比较”,才能在中国特定语境下,对互联网和“观念市场”的关系形成全新的理解。


在此基础上,该文引入了本克勒提出的“共同对等生产”(commons-based peer production)概念,认为互联网会催生出一种新的对于言论自由的规范方式,这种方式更多地相信个人自由和公民自治的力量。同时亦对此种新的规范方式提出了批判性解读。

※ 胡泳. (2015). 互联网与观念市场. 国际新闻界(03). 
新闻生产即记忆实践——媒体记忆领域的边界与批判性议题

扬·阿斯曼指出:“每一个社会的每一个时代都存在一整套特有的,可反复使用的文本、图像与仪式,对它们的‘培育’有助于表达和稳固该社会的自我形象… …每一个群体正是在这种关于过去的集体知识的基础上,才形成了自身的统一性与特殊性的意识”。这是关于“文化记忆”的表述,而大众传媒是记忆元素的重要培育者之一。


该文对学界关于媒体记忆的研究进行了文献回顾,理出该领域的基本研究线索,并廓清边界。该文探讨了“媒体记忆”的定义与边界,认为不应该无限扩展媒体记忆的边界,要进行适当收缩,应以新闻媒体的记忆实践为核心向外拓展,从传播学和媒介研究的理论视角——特别是媒介生产、媒介文本与意识形态、受众接受、解读以及身份认同等方面切入讨论,从而与以“电影”和“文学”等媒介作为研究对象的集体记忆传统之间展开对话。


同时新闻媒体与集体记忆不应仅仅局限于狭隘的“记忆工作”,也不能只关注有意识的记忆建构(例如纪念报道),而要在更一般的意义上将新闻生产视为记忆实践,关注一系列相互关联的批判性议题,探讨新闻媒体如何参与记忆生产,形塑公共记忆的面貌。

※ 李红涛,黄顺铭. (2015). 新闻生产即记忆实践——媒体记忆领域的边界与批判性议题. 新闻记者(07). 
连续与断裂:帕克与传播研究芝加哥学派神话

在传播思想史的叙事中,连续与断裂始终相伴而生。前者意味着传统与学派的形成,后者意味着范式革命。二者的关系是传播思想史研究中的重要议题。


帕克被公认为传播研究芝加哥学派的关键成员,而且是其中对传播与新闻现象做过深入研究的学者。但是建构了传播研究芝加哥学派的凯里对帕克的理论贡献与地位却含糊其辞。该文认为凯里为了建构统一的芝加哥学派,忽略了帕克与其他人之间的断裂,亦忽略了帕克与哥伦比亚学派间的某种连续性。该文对凯里建构的芝加哥学派神话进行批判解读,并关注了帕克从知识社会学的角度对传播的解读,等一系列帕克理论中被忽略的部分。

※ 刘海龙. (2015). 连续与断裂:帕克与传播研究芝加哥学派神话. 学术研究(02). 
论民国新闻事业的起源、发展历程及历史评价问题

该文是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华民国新闻史”有关思考的整体性阐述。重点探讨了民国新闻事业的起源时间、发展阶段划分以及历史评价三个问题。


该文认为中华民国新闻事业的起点应该溯源到孙中山参与《镜海丛报》的发行活动;中华民国新闻史是以“中华民国政府”为存在前提的断代新闻史,因此划分民国新闻史的发展阶段应以“中华民国”政府演变过程中的重大事件时间为逻辑基点,并把近四十年的“民国新闻史”划分成“民国创建初期的新闻业”(1912.1-1916.6);"民国北京政府时期的新闻业”(1916.7-1928.12);"民国南京政府前期的新闻业”(1929.1-1937.8);"民国南京政府中期的新闻业”(1937.9-1945.9)和“民国南京政府末期的新闻业”(1945.9-1949.9)五个阶段。最后该文对中华民国新闻史做了批判性解读,认为中华民国新闻史是应予以更加全面认识和客观评价的断代新闻史。

※ 倪延年. (2015). 论民国新闻事业的起源、发展历程及历史评价问题. 现代传播(08). 
阈限性与城市空间的潜能——一个重新想象传播的维度

阈限空间是通过人们的社会实践而形成的活动空间,是文化杂合的空间,也是意识形态运作的空间。微观看,阈限性强调的是生活的/亲历的体验,阈限空间是动态构成,随情境变动。


该文讨论了在“社会的生产”视野下城市空间的结构及其动态,包括媒介技术在其中的参与;同时借用文化人类学“阈限性”的概念,以之为分析路径,探讨人们的选择、实践和体验,以及它们与城市生活场所的时空构成之间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以“阈限性”为视角,考察传播过程中的主体性和公共性的命题,并基于此总结了“阈限性”概念对传播研究的理论意义。


该文认为,阈限性与城市空间的潜能共同构成重新想象传播学的一个维度。在此,传播也是人们创造产生阈限体验的实践时空并在不同的身份、角色、场景、生存条件等结构性状态之间相互转换的过程,这是人们策略性地或游戏地应对多元、多变、缺乏确定性的时代并在其中共同生活的过程。

※ 潘忠党、於红梅. (2015). 阈限性与城市空间的潜能——一个重新想象传播的维度. 开放时代(03). 
我国网络有害信息的范围判定

合理、准确判定网络有害信息范围,是实现网络信息治理法治化的前提和基础。我国网络有害信息范围判定的立法规定和治理实践,尚存在粗放型、碎片化、不统一、不科学等不足。


该文分析了网络有害信息范围判定的现存问题,如立法用语高度抽象,留有过宽的解释空间等问题,并提出判定网络有害信息范围,应接受行政均衡、平等对待等法律原则指导,还应充分考察借鉴域外成熟经验。该文基于文化传统、法治现状等因素,将我国网络有害信息类型化为网络政治性有害信息、网络社会性有害信息、网络有害私信息三类,并提出了从严到宽的解释口径,综合适用表达内容中立、明显而即刻危险、事后限制等判定标准。


作者认为在理论论证和实践总结基础上,可对既有立法进行重述,包括制定统一的一般性条款,列举网络有害信息基本类型,辅之设计“三层次”的判断指标。并提出在实践中,可通过制定行政解释基准、创建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库及发布司法指导案例和参考案例等形式,实现对网络有害信息的统一解释。

※ 尹建国. (2015). 我国网络有害信息的范围判定. 政治与法律(01). 
告别“街头发言者”——美国网络言论自由二十年

该文聚焦于美国学界如何在网络时代重新思考言论自由。在前网络时代,言论自由是建立在“街头发言者”模式之上的。这既是一种思考模型和框架,又是一种关于历史的叙事。其具有以下三个特点:①政治言论居于言论自由思考和保护的中心;②“媒介''这一因素没有进入言论自由思考;③对言论自由的想象基于“个人VS政府”的二元对立。


网络时代则对以上三方面发起挑战。首先,发言者已从“街头”转移到互联网。作为“媒介”和“基础设施”,互联网的影响日益突显;其次,传统的“政治中心主义”开始动摇;最后,“个人一企业一政府”三角关系开始取代“个人vs政府”二元对立,成为言论自由互动和博弈的新形态。


该文试图通过分析和梳理美国法学界二十年来如何在网络时代重新思考言论自由,以及他们如何逐渐完成从前网络时代向网络时代的转型,从而对国内学界探索言论自由的“中国道路”有所助益。面对网络时代言论自由问题的日益复杂化和技术化,告别“街头发言者”是重新释放“言论自由想象力”的第一步。

※ 左亦鲁. (2015). 告别“街头发言者”——美国网络言论自由二十年. 中外法学(02). 
十八世纪中国的新闻与民间传播网络——作为媒介的孙嘉淦伪奏稿

孙嘉淦伪奏稿案发生于乾隆十六年(1751年),当时皇帝接到密奏,内称缉获一奏稿,假托直谏名臣孙嘉淦的名义,除了批评当朝重臣外,还列数皇帝之“五不可解十大过”,言辞激烈。当时伪奏稿传遍17行省,人尽皆知。


该文认为孙嘉淦伪奏稿在广泛传播的过程中,串联起民间信息通路上的不同节点,展现了动态的民间政治信息传播网络。而奏稿属于政治性媒介,能够在当时组织起纵横交错的民间传播网络,得益于明中期前所未有的市镇贸易的繁荣与社会的市场化过程。这种媒介从统治者所严密控制的传统政治信息传播网络中衍生出来,成为了独立的甚至可与后者竞争的信息传播网络。而奏稿这种空间偏向的媒介对民间社会的重新组织,在对空间控制上,与同样依赖官文书(奏稿)统治的政治权力构成了某种挑战。


因此,该文认为市场力量提供了民间传播网络存在的动力和条件,持续性地生产出了政治权力与民间社会互动的资源。最后该文提出,对于古代新闻传播史的研究不应当仅仅停留于在形式和内容呈现上为近代报刊与邸报之间建立连续性,更应当探知传统社会媒介环境为报刊进入近代社会所创造的基础和条件。

※ 詹佳如. (2015). 十八世纪中国的新闻与民间传播网络——作为媒介的孙嘉淦伪奏稿. 新闻与传播研究(12).


怎么下载

一般大知网都有。不过更简便的方法是在百度学术上搜标题,看看哪些数据库收录了,选你方便下载的那个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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